——寫在前面的話——
這幾天韓國最大的新聞是李在明二審結果已出,被判定無罪,可以參加總統選舉。尹錫悅“戒嚴案”結局未明,但期待對手自己栽跟頭的企圖顯然失敗了。
但韓國最近的新聞中震驚我100年的新聞是這個:海外收養兒童,居然曾經是韓國政府賺錢的一個手段,并且長達幾十年年。
最關鍵是,這信息是韓國自己的調查機構曝光,再由CNN轉發的,精美精韓們應該無話可說。更何況,如果不是出于國際社會的壓力之下,韓國是否會那么積極改進還很難說。
所以,韓國的崛起,不但要感謝為國犧牲的一代又一代女性,還有這些可憐的孩子。
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韓國“兒童出口”這件事。
先說結論
自1950 年代以來,已有超過 200,000 名韓國兒童在海外被收養(有記載的),這催生了一個龐大而有利可圖的收養行業。
韓國政府曾在1950-1980年代通過收費政策推動嬰兒海外收養,但該制度已于21世紀逐步廢止。
韓國政府于2024年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承認歷史收養政策存在系統性欺詐(如偽造孤兒身份、隱瞞生父母信息),并承諾賠償受害者。調查顯示,僅15%的被收養者成功尋親,反映出歷史政策的長期創傷。
諷刺的是,在這幾十年中,韓國的出生人口是一路下跌的,直到2024年才9年來首次回升。
韓國嬰兒海外收養的幾個歷史階段,下圖為省流版,詳細內容繼續往下翻:
遺留問題:
超80%被海外領養者無法追溯原生家庭,因出生記錄被銷毀。
部分機構仍通過“灰色渠道”運作,如隱瞞兒童健康信息。
朝鮮戰爭(1950-1953)后
韓國出現大量戰爭孤兒和混血兒童(美軍與韓國女性所生)。政府為減少社會負擔,于1954年成立“韓國兒童養護會”,開始系統性將兒童送往海外收養。
此時收養被視為“社會問題解決方案”,政府通過私人機構(如霍爾特兒童服務機構)處理收養事務,每例收養向美國家庭收取約1.5萬美元費用,政府從中獲取外匯收入。
制度性擴張(1960-1980)
1961年《兒童福利法》首次確立國家對兒童保護責任,但實際操作仍依賴私人機構。
1976年法律修訂:簡化收養程序,允許“代理領養”(無需父母到場),并將收養范圍擴大到貧困家庭和未婚母親子女。
經濟驅動:政府將海外收養作為創匯手段,高峰期(1980年代)每年收入達9000萬美元。
欺詐普遍化:收養機構偽造兒童背景(如謊稱孤兒)、向醫院付費獲取嬰兒,形成“嬰兒工廠”產業鏈。
軍政府時期(1979-1988)
在全斗煥的軍事獨裁統治下,韓國政府對收養行業非常支持,政府甚至任命軍事領導人為收養機構主管。僅在1985年,就有8837名韓國兒童被國外收養。
一份1988年軍事統治時期的官方文件中,政府將收養行業比作“販賣兒童”,對收養機構之間的競爭、從醫院、產房和地區辦事處購買兒童的合作網以及兒童檔案的維護不善表示擔憂。
菲爾西克說:“某些情況下,當生孩子的婦女是單身母親,或者對方似乎無力支付醫療費用,醫院會給收養機構‘牽線搭橋’。”
他說,如果孩子送往收養機構,“機構會支付醫院費用”。菲爾西克估計,按今天的幣值計算,每介紹一名收養兒童,醫院將獲得約1600英鎊(人民幣約14358元)。他說,受益于這些非法計劃,參與其中的少數醫院工作人員的年薪將翻一番。
根據韓國政府文件,在1988年和1989年,進入韓國四個收養機構的所有兒童中,有一半以上是直接從醫院和產房送來的。
政策轉型時期(1990-1999)
延續戰后政策,通過國際領養緩解單親母親污名化、貧困等社會問題。允許收養機構主導流程,父母無需赴韓即可通過文件和照片選擇兒童,缺乏資格審查。
90年代開始試圖改革,但一桶操作猛如虎,結果卻是250,海外收養還是國內收養的三倍以上。
1995年修訂《孤兒入養特例法》,要求收養機構注冊資金提升至5億韓元(約合380萬美元),淘汰小型私營機構。
推行"國內收養促進運動",政府補貼從每例50萬韓元(1990年)提高至200萬韓元(1999年),國內收養占比從15%升至31%。
1997年實施《家庭關系登記法》,強制新生兒出生登記率從72%(1990年)提升至98%(2000年),減少"無名嬰兒"現象。
系統化改革期 (2000-2010)
亞洲金融危機(1997-1999)導致收養量短期回升后,政策加速轉型: 程序透明化:2007年實施"五個月保留制",要求兒童須在國內等待至少5個月才可涉外收養,推動國內收養量在2010年達1462例,首次超過海外收養(1460例)。
費用管控:2008年設定收養手續費上限為1500萬韓元(約1.3萬美元),終結機構暴利(此前平均收費達4000萬韓元)。
國際合作:2010年加入《海牙跨國收養公約》,廢除"代理收養"模式,要求收養家庭必須實地接觸兒童。
法治化深化期(2011-2020)
2011年《特別收養法》實施帶來根本性變革:
司法介入:所有涉外收養需經家庭法院審查,2013年駁回率達18%(主要因文件不完整或動機存疑)。
身份溯源:終止匿名收養,要求生母提供DNA樣本存檔,2020年尋親成功率達27%(較2010年提升19個百分點)。
歷史清算:2019年成立"跨國收養真相調查組",審查發現34%的1980-1990年代檔案存在虛假信息(如虛構孤兒身份)。
立法改革(2020年至今)
2023年與美、法等國簽訂《被收養者權益保障協議》,建立跨國醫療補助與養老金轉移制度。
2024年立法改革,通過《國際收養法》和《國內收養特別法》,規定收養流程由政府主導,取消私人機構收費權。撤銷民間機構審批權,改由保健福祉部與國立兒童權利中心直接管理
小結:
以上信息,如果不是因為國際社會施壓,韓國自己曝光,誰能相信這是發達國家韓國,誰能相信這樣的黑幕延續到如今。這樣對比起來,我兔用幾億襯衫換一架飛機也不算太心酸了,哎……
然而這不是最恐怖的,我們來看兩則舊聞:
一個韓國兒童放學路上,被警察帶到福利院,強行被收容,從此進入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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