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了50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9項標準修改單,這些標準與公眾日常消費的乳制品、肉制品、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食品添加劑、消毒劑等密切相關。
從推廣食品數字標簽二維碼,到禁止使用“零添加”;從保質期標示更直觀,到營養標簽更易讀;從要求強制標示致敏物質,到配套一批檢驗方法標準……標準以強化全鏈條食品安全風險管理為目標,將進一步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
截至目前,我國已累計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1660項,包含2萬多項指標,涵蓋全部340余種食品類別。
強制標示致敏物質
推薦標示“消費保存期”
在本次發布的新標準中,和大家日常選購食品息息相關的是兩個關于食品標簽的新標準,兩項標準均設置了2年的過渡期?!妒称钒踩珖覙藴?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實施后,食品標簽上將強制標示致敏物質,日期等內容的標示也將發生重要變化。
■什么是預包裝食品?
預包裝食品,就是指預先包裝或者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簡單來說,我們日常購買的除了生鮮等,絕大部分食品都是預包裝食品。
預包裝食品標簽是食品的“身份證”,過去強制標示的信息包括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和規格、保質期等。
■強制標示致敏物質信息
當預包裝食品使用含麩質的谷物、甲殼綱類、魚類、蛋類、花生、大豆、乳、堅果八大類食品及其制品作為食品配料時,需要在配料表中以加粗、下劃線等強調方式,或在配料表下方通過致敏物質提示語,提示食品中含有的致敏物質。
對于有食物過敏史的人群,需要特別關注食品標簽上致敏物質的提示信息。
■保質期以到期日的形式標示
新標準對食品日期的標示也發生了很多重要的變化,比如新標準要求預包裝食品的保質期以到期日的形式標示,消費者不再需要自行計算保質期,保質期信息展示更為直觀。
同時規定保質期6個月以上的食品可不標示生產日期,僅標示食品保質期和保質期到期日。
■掃描數字標簽 獲取食品信息
新標準提出,我國在國際上率先推廣應用食品數字標簽,食品標簽將正式開始向數字化升級。消費者可以通過手機等移動設備掃描食品標簽上的二維碼獲取食品標簽信息。
不允許再使用
“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語
為避免對消費者造成誤導,新的預包裝食品標簽標準明確提出,不允許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語對食品配料進行特別強調。
■“不添加”“零添加”,可能這樣誤導消費者
“不添加”只是對于生產過程的描述,與食品終產品中配料或成分的含量并不完全等同。
禁止預包裝食品使用“零添加”“不添加”,是為了使消費者正確了解食品標簽信息,更科學、更自主地選擇食品,避免使消費者盲目關注這些宣傳用語,忽略了產品真實屬性,對食品安全和健康造成潛在風險。
■ 正確閱讀配料表、營養成分表
消費者想要了解食品的真實屬性,正確閱讀配料表、營養成分表等食品標簽信息才是關鍵。
通過配料表,消費者可以了解食品中每一種配料,包括食品添加劑的真實使用情況。
通過營養標簽可以充分了解食品的營養信息,如不同食品可以根據營養素含量的特點使用含量聲稱,如高蛋白、富含膳食纖維、低脂、低鈉、低糖或無糖等,相應的聲稱都有嚴格的標準規定。
食品中糖、鈉等營養成分的含量,也會在食品營養成分表中明示,對于關注“糖”的消費者,閱讀營養成分表中的糖含量才是正確選擇。
營養素“1+4”擴展為“1+6”
新修訂的《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也發生了不小的變化,比如強制標示的營養素范圍擴大、增加提示語等,以此來引導食品產業營養化轉型和居民飲食的健康消費。
新的標準將強制標示的營養素范圍由“1+4”,即能量和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擴展為“1+6”,增加的兩項是糖和飽和脂肪(酸),方便消費者根據個人需要選擇消費,控制能量和脂肪、糖等的攝入。
■引導消費者,減鹽、減油、減糖
《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和《中國居民膳食指南》中明確提出,“飽和脂肪酸的供能比控制在10%以下”“控制添加糖的攝入量,每天不超過50g,最好控制在25g以下”。
為落實減鹽、減油、減糖“三減”健康生活方式,營養標簽目前已經強制要求標示出鈉含量以及脂肪含量,本次修訂在原來基礎上,進一步增加對飽和脂肪(酸)和糖的要求,希望能夠更加全面的展示食品營養信息,進一步指導消費者。
■兒童青少年應避免過量攝入鹽油糖
近年來,我國居民超重肥胖問題不斷凸顯,兒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率也在持續上升。本次標準修訂要求預包裝食品應標示“兒童青少年應避免過量攝入鹽油糖”,希望能夠引導兒童青少年認識到鹽油糖對健康的雙重影響,也體現了對這一特殊群體健康的關注。
營養標簽包含這些內容
標準修訂后,營養標簽主要包括四部分內容:營養成分表、營養聲稱、營養成分作用聲稱以及其他補充信息。
在營養成分表的營養素種類里面,根據最新修訂的標準,必須標示能量、蛋白質、脂肪、飽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糖、鈉,其余的營養素如維生素和鈣、鐵等礦物質是企業自愿標識。
營養聲稱包括含量聲稱和比較聲稱兩種類型:
含量聲稱:即營養素高低的聲稱,比如,“高鈣餅干”等,當鈣含量比較高,達到規定的聲稱條件,就可以稱為“高鈣”。當然,不同食品可以根據營養素含量的特點做各種聲稱,如高蛋白、富含膳食纖維、低脂、低鈉、低糖或無糖等,相應的聲稱都有嚴格的標準規定。
比較聲稱:顧名思義就是通過跟同類型產品中營養成分的含量進行比較而得出的,如果相比之下含量超過或少于25%以上時,就可以使用比較聲稱,比如“鈣增加了30%”“鹽減少了25%”等都是比較聲稱。
營養成分作用聲稱,簡單理解就是說明某營養成分對人體的營養作用。例如我們經常在食品包裝上看到的“鈣有助于骨骼和牙齒更堅固”,是對鈣營養作用的描述。營養標簽標準中對每種營養成分作用的聲稱都有嚴格的標準用語,不能隨便更改。
除此之外,本次標準修訂中增加了其他補充信息。為提高消費者對營養標簽的關注度,允許企業按照標準規定,正確、規范地在營養成分表中標示營養信息后,采用圖形、文字等方式對營養標簽進行補充說明。比如可以使用消費者熟悉的油和鹽替代脂肪和鈉,用“卡”等替代“千焦”等,也可以使用《中國居民膳食指南》的寶塔圖形和核心推薦條目來宣傳合理膳食和“三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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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視新聞
編輯:楊譞
審核:汪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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