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銀行賬戶轉賬
殊不知
這高薪的背后
卻是在為不法分子進行
“跑分”洗錢犯罪活動
對于此類違法犯罪行為
堅決打擊、絕不姑息
近日安慶公安快速偵破
打掉一洗錢團伙
抓獲鄭某某、余某、郎某
3名犯罪嫌疑人
查扣涉案手機4部
截停被騙資金1.9萬元
案情介紹
2025年3月9日,岳西縣天堂鎮汪某某接自稱某音客服的電話,稱汪某某在該平臺辦理了一項業務,每月要扣費2000元,是否要取消。汪某某一聽每個月要扣費這么多錢,慌忙叫對方幫忙取消。就這樣,汪某某掉進了對方的圈套,進入一個陌生網址,在所謂網站客服的誘導下,提供了自己名下的銀行卡、驗證碼,并在手機銀行APP里配合刷臉,最終卡里的10多萬元錢不翼而飛了。
接到報案后,刑偵大隊反詐中心立即開展案件偵辦工作,經過分析研判及大量走訪調查,一個以鄭某某為首的為境外電信詐騙團伙轉移涉詐資金的犯罪團伙浮出水面。3月11日,民警在湖北省武漢市將鄭某某、余某、郎某3名嫌疑人抓獲歸案。
到案后,三人如實供述了為境外電信詐騙團伙轉移涉詐資金的犯罪事實。經查,自2025年3月1日起,三人先后流竄至湖北武漢、黃陂、漢陽、武昌、江夏等地幫助上游犯罪分子“跑分”洗錢獲取傭金。截至案發,該犯罪團伙為境外電信詐騙團伙轉移涉案資金40余萬元,獲利1萬多元。
目前,三人已被岳西縣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 方 提 醒
為電信網絡詐騙團伙轉移涉詐資金、洗白資金從而賺取所謂的“高薪”,甘愿成為不法分子的“馬前卒”、“工具人”,不僅害人,更是違法犯罪。警方提醒:切莫為了蠅頭小利淪為詐騙分子“幫兇”,以身試法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簡稱“ 掩飾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 來源:安慶公安、安慶晚報
| 編輯:武曉慧 初審:吳程程 審核:盛媛
| 監制:蔣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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