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月,江青、張春橋的死刑緩期兩年時間已滿,根據國家刑法規定,他們在死刑緩刑期間沒有采取極端方式抗拒勞動改造,所以死刑可改為無期徒刑。所以在1月25日,江青、張春橋被改判為無期徒刑。
張春橋對此選擇不說話,不表態。而江青則是反過來,不但不感激,在聽完改判的宣告后,重復喊著她在兩年前的特別法庭上喊過的話:“你們殺了我吧!你們為什么不殺我?”鑒于江青的激烈反應,以及她的特殊身份,所以她是被單獨關押的。
她住的牢房面積在20多平米左右,帶有衛生間,窗戶帶有玻璃和窗簾,是可以透光的。但是這玻璃是單向的,外面可以清楚看見里面,里面卻不能看到外面。江青的伙食,跟其他9名被特別法庭審判的主犯一樣,每天都是35元的費用標準。
在那時每天35元的伙食費,是遠遠高過北京市民的生活水平的。其他主犯對此少有異議,沒什么不滿,唯獨江青經常提出伙食不好,要求監獄方面提高伙食標準。監獄方面自然是不理她的,所以她使出“絕食”手段,逼迫監獄方讓路。
在秦城監獄里,江青等主犯們是可以看報紙的,但只能看規定的兩份,一份是《人民日報》,一份是《北京日報》。廣播可以隨便聽,倒是沒太多限制;看電視的話也可以,但是得到電視室去看。
在需要提審或審判與江青有關的人員和案件時,他們的報紙和廣播就會停掉,因為擔心他們了解到情況后,給接下來的審訊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在獄中,江青也是有寫日記的。
1981年5月21日,江青在日記中寫道:“秦城監獄只有‘關’和‘管’。我住在一所三層樓的底層,這里只管我一個人。除看守我的人以外,別人不能靠近我的周圍。兩三年來我總是說:一年之計在于春,既然是1981年的春天,請發還我改造世界觀的權力!”
不知當初的江青有沒有想過,她將那么多無辜的人,投入到這座監獄里受盡折磨時,自己會不會被惡有惡報,也會在這座監獄里服刑?不過她是幸運的,受到了人道主義的關懷,沒受過什么折磨,只是被限制了活動空間罷了。不像其他被她誣陷投入監獄的人,肉體和精神均受到折磨,有的還丟了性命。
由于監獄方面考慮到年齡的原因,江青并未參加相應的勞動改造,只是給她提供了織毛衣的針線,供她打發時間,織與不織全憑她自己做主。江青過去一直都很喜歡織毛衣,早在延安時期,她就為毛主席織過。
江青很喜歡看書,過去她有上萬冊藏書,在得到監獄方面的允許后,有的書被送到了牢房里。沉浸在自己喜愛的書籍里的幻想世界時,她表現得異常恬靜,好像一位普通的愛讀書的老太太。
可當她不想看書和織毛衣時,情緒就會變得極度不穩定,一會破口大罵誰誰誰,一會要出去,一會寫自傳污蔑別人。在秦城監獄的時候,江青的女兒李訥、女婿王景清和外孫寧寧,時常乘坐公交車來看望她。由于這里離北京城實在太遠,所以一來一回就得一整天的時間。但是一有空閑時間,他們還是會來探望。
見到女兒來看自己,江青還是很高興的,由于腿腳已經有些毛病了,所以她站起來時用手扶著墻,一步一步走到女兒面前。不過有時她自己的情緒不對,會對女兒大發雷霆。1984年開始,江青因身體原因(喉癌),獲得保外就醫的權利,不再住在秦城監獄。
1991年5月15日,江青在家中自縊身亡,遺體化名“李梓”,被送到301醫院太平間停放,冰柜上貼著封條,有武裝人員看守。江青的死訊剛開始是封鎖的,但很快社會上就傳開了這件事。5月24日,江青的遺體被運往八寶山火化。6月6日,新華社公布江青的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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