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睿智的靈魂
3月25日,“訂婚強奸案”在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案件未當庭宣判。
5月2日案發后,女方報警前,席某某和女方及女方母親曾在席某某的車上進行過協商。男方母親提供的行車記錄儀監控視頻顯示,女方母親認為席某某的行為傷害了自己女兒,應盡快給予女兒“名分”,雙方盡快登記結婚,并將訂婚時男方承諾的在房產證上添加女方姓名及剩余彩禮提前兌現。
2023年5月1日,席某某和女方在陽高縣舉行訂婚宴,男方給了女方一半彩禮10萬元(迎娶時付另一半)和一枚7.2克金戒指,男方還承諾結婚一年后,在婚房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名字。
2023年5月2日案發當晚7時36分許至7時38分許,在席某某的車上,席某某和女方及女方母親進行了協商,三人曾達成一致意見:
雙方約定在2023年5月5日登記結婚,男方在房產證上添加上女方名字,并約定期限把剩余的彩禮交于女方。視頻顯示,女方母親稱:“咱們寫上個約,啥時候領了結婚證,你給我在那個房本寫上名字。另一個就是到幾月份把錢全部給過來。你所要的,你都得到了,(這些是)你所給她的,這就均衡了。就是缺個婚禮,舉行婚禮了,就這樣吧,女兒?”
女方問:“那領結婚證以后呢?”
女方母親稱:“領結婚證以后,你還擱媽這兒日常生活,不嫁。領完結婚證以后就把你名字添加上了,房本,換房本。”
席某某:“姨是懂的,那就是換房本了。”
女方:“我問的是生活。”
女方母親:“生活還是你跟媽共同生活,你們倆該出去玩還是出去玩,該溜達還溜達,就是這樣的。”
席某某:“當然,這個看你?!?/p>
女方母親:“你只能是個這樣了,再咋啦,再不啥的席某某,那也沒意思。好,行了,某某某(系女方姓名,因涉及隱私以某某某代稱)點頭了。”
女方:“我不同意呢?媽,萬一有變動呢?”
女方母親:“什么有變動?他有變動媽處理,他敢毀我女兒,我敢毀他,媽答應你,行吧?哎,行。那就這吧,咱們回吧。”
席:“嗯,行,喝點水再走?!?br/>
這段錄音,基本能把事情的全貌復原了,解決了此前的一些bug和邏輯問題,我來重新梳理下這個事情:
1、女方家屬早就算計拉滿,房子票子面子里子都要,男方本人已同意這些條款,哈真龜啊。
2、女方本人的婚嫁意愿并不高,但顯然媽媽更強勢,也沒有明確反抗行為。
3、在女方本人并不愿意的情況下,男方認為自己都簽了那么多“龜男條款”,且家長都同意了,與未婚妻發生親密關系不是很正常嗎?
4、女方報警強奸,男方不服,又與女方家屬談判了新的條約,并認為自己提供了依據中國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婚姻費用,卻無法享受依據中國公序良俗的基本權利,拒絕認罪。
5、因此案和胖貓案同級別,是可能直接影響中國未來婚戀和生育的,擔不起責任,不敢直接判(無論判他有罪還是無罪),于是選擇違規超期關押,想把人逼瘋讓其認罪,然后刑期直接等于關押時間,這樣自己認罪反而立刻放出來,把這事盡快糊弄過去,沒想到此男剛烈,覺得被仙人跳了,賠錢賠名聲丟媳婦丟工作,基本一輩子都毀了,憑什么?
以上就是此案截止目前的進展,和各種節點的核心問題。
各位怎么看?
我認為,鑒于胖貓案前陣子剛又被歲月史書重新改寫,此案大概率最終會以“已私下達成和解,不便于對外公布,準備起訴參與討論的網友,案例改編入《底線2》”為最終結局。
主要問題還是案情沒法圓,怎么判都顛覆中國人的認知,說不清道不明,只能選擇封嘴,盡可能低調處理。
加速時代,一切屬于中國的傳統和文化,都將在新的敘事下重構,雖然日韓都給出了大結局,但似乎我國并不信邪,不知道是不是《哪吒》給的勇氣,覺得“我命由我不由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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