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丨法治邊角料
37歲的程敏即將失去自己的唯一住所。因為當初四處幫父親程武借錢給農民工付工資,工程款卻一直收不到,債主起訴后,其父母名下的房子已經被拍賣,她和孩子的唯一住房也被查封,即將被拍賣。他們目前只得全部擠住在哥哥家里。
程武及另一位項目經理陳豪曾墊資建設武漢光谷澎湃城奧山府小區。項目竣工多年,行內人士評估該項目開發商大賺16億元,卻仍有2.157億工程款未結。通過司法途徑已經確認其債權并進入執行程序,然而法院卻一直扣著執行款項不予支付,就連數百農民工工資也不予發放。
程武、陳豪墊資建成的澎湃城奧山府小區。巫英蛟 攝
眾多農民工多次到執行法院門前請愿維權,有農民工甚至被以涉嫌尋釁滋事而遭羈押。 “ 保交樓,保交樓,保他媽的交樓 !”程武和陳豪悲憤地說到,“ 我們保了交樓 , 誰來保我們這群苦逼包工頭和農民工?回想起來真是不值得 !”
01
墊資蓋樓種下苦果
光谷澎湃城奧山府是一個體量很大的居住項目,位于武漢東湖高新區光谷三路與高新三路交匯處、奧體中心東側500米,總建筑面積40多萬平方米,共37棟。
案涉項目發包單位為武漢瑞虹置業有限公司(下稱“瑞虹置業”),承包單位為山河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山河集團”)。山河集團實際將案涉項目交給程武和陳豪兩位項目經理負責組織施工建設。
山河集團要求程武、陳豪自行投入資金,購買、租賃機械設備和原材料,組織人員施工,盈虧由二人自行承擔。在程武、陳豪的努力下,這個住宅項目幾經波折,總算在2020年得以完工、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未形成爛尾的局面。
然而,項目竣工數年后,仍有巨量工程款未結清。山河集團訴開發商瑞虹置業及奧山置業有限公司(下稱“奧山置業”)建工糾紛案件【(2021)鄂0192民初11319號】,確認了山河集團在案涉項目2.157億元工程款本金及優先受償的權益,該案已在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法院進入執行程序。
程武、陳豪作為內部經營主體在黃岡市團風縣法院訴山河集團的合同糾紛案件,亦確認了二人在案涉項目的權利,團風縣法院確認山河集團應向程武、陳豪支付工程款一億余元。
東湖法院。巫英蛟 攝
然而,山河集團受近幾年中國房地產大環境的影響,屢陷債務風波,大小案件近萬件,累計被執行的債務金額超20億元,已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費,瀕臨破產。
因瑞虹置業及山河集團都陷入巨大經營危機,兩公司均債臺高筑、處理各類型案件分身乏術。現案涉項目的應收工程款被山河集團非本項目的債權人大量協助執行,11319號案件中查封的瑞虹置業房產執行異議及執行異議之訴不斷。
程武、陳豪及跟著他們干活的農民工只能寄希望于東湖法院能優先將應付農民工工資執行到位。
律師分析認為,如若以本項目有關的資產去承擔山河集團與本項目無關的、超百億元的巨額債務,11319號案件的處理只能邁入死胡同、無法動步。這不僅是置程武、陳豪實際出資的項目經理的“生死”于不顧,更是執案涉項目材料商,農民工及購房者的“生死”于不顧。即化解不了本項目積攢多年的大量矛盾,亦平衡、覆蓋不了山河集團、發包人其他項目的債務,只會加劇案涉項目及基層政府的維穩負擔,引發大面積農民工討薪、上訪等群體性事件。
“程武、陳豪作為自負盈虧的 內部承包經營主體 ,保質保量完成其承包部分工程建設,在發包人未出現資金問題前,未因案涉項目給山河集團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如今大樓交付,居民入住,大樓的所有建設者們卻還在忍辱負重,一身債務,水深火熱,苦不堪言。”
02
實際施工人無權索款?
程武、陳豪墊資蓋樓,最后以一身債務收場,出路在哪里?
其律師建議按照貴州省2023年“以破產方式解決執行難”的思路及南通三建、南通六建等施工企業的破產思路,通盤考慮案涉項目上下游的一系列訴訟糾紛,用案涉項目資產或資產變現后的資金優先解決案涉項目債務。如不夠,則依照破產保護的思路,按比例公平清償。
“無論是《合同法》,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的規定,承包人均有權就建設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建設工程的價款是施工人投入或者物化到建設工程中的價值體現,包括承包人應當支付給工人的工資、其他勞務費用等。”
“奧山府項目竣工已滿五年,工程款支付不到結算總價的70%,我們的進度款還沒拿完。該項目的拍賣款項正是應該優先支付給工程建設者的進度款。”
不斷有農民工前往法院請愿。受訪者提供
程武、陳豪組織人力物力財力,借遍了親朋好友,背負一身債務去墊付工資,承擔了所有,為保交樓舉債到走投無路的境地。律師認為:程武、陳豪等人訴瑞虹公司及奧山置業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經歷立案執行、終本執行、恢復執行、議價抵房、拍賣分配,在取得優先受償權裁定的情況下終究沒能有效執行,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法院執行局以與本項目無關的眾多協執為由剝奪程武、陳豪等人的權利做法確實存在偏頗。此等做法不當有三:
其一、將與本項目無關的債務在本項目處理,與國家保交樓、穩樓市的大政策相違背,進一步激化了房地產行業的內部矛盾,對樓市形成負面自激;
其二、罔顧案情事實,以眾多與項目無關的協執為執行依據,本項目墊資建設的施工人反而成為其他項目的經濟糾紛債權人的犧牲品,于法不公。并且,對挽救建設企業起到反面影響,使企業優質項目被風險穿透,導致玉石俱焚全軍覆沒的局面;
其三、有損于護法取信的法治精神建設,讓在項目上實際出錢出力的人產生連坐受累的感受。實際施工人及大量農民工等人多年以來放棄群體討說法的“維權手段”,訴諸法律翹首以盼得到的是一紙空文,建設企業其他項目爆雷,本項目無辜人員卻受連坐,這就是農民工口中“法律算個卵”的根源。
作為項目實際施工人卻無權討要工程款,這令程武、陳豪徹底絕望。“現在我們面對著大量農民工、供應商從期盼等待到圍堵討薪,我們亦家有老小,現連正常生活都無力保證!”
03
2000萬監管資金去了哪里?
2021年2月5日,時值春節前夕,大量農民工和供應商自發組織去瑞虹置業辦公場所維權,討要工程款。九峰派出所隨后出警,現場帶走農民工十幾人。
兩天后,大量農民工又至東湖高新區管委會維權。在東湖高新管委會安排下,由區分管副主任組織,建設局、勞動局及公安局部分領導,山河集團方面湖北公司總經理常誠及項目承包人程武等人、陳慧林、舒玉平,奧山集團(瑞虹置業關聯公司)實任副總裁徐平利等人一起會談。
會談現場,時任東湖高新區建設局局長劉良濤稱,瑞虹置業監管賬戶上有2000萬元,年前可以安排支付給農民工,并由管委會組織催辦。
“劉良濤說,由于臨近春節手續已來不及辦,要我們春節后復工再來辦理。”然而,春節后程武等人找劉良濤催辦時,卻被告知監管賬戶已沒有錢。程武詢問監管資金為何沒有了,對方無回復。
原本承諾用監管資金給農民工發放拖欠許久的工資,現在這2000萬監管資金卻不翼而飛。望眼欲穿的農民工們此后又只能指望執行法院。眾多農民工曾多次前往東湖法院請愿,希望其分配執行款項優先發放農民工工資。但每一次都無功而返,該院至今壓著案涉項目的資產不予執行,甚至有人因此而 被公安機關帶走扣留訊問 。
04
數百農民工“真的扛不住了”
奧山府存在的問題并非個案,建筑行業農民工欠薪風波從未間斷。香港一獨立機構的數據顯示:在2024年1月1日至2月3日一個月間發生了183起群體討薪事件,其中僅廣東就發生了40起。
不少學者認為,建筑行業頻頻出現農民工欠薪風波,是其層層分包的用工體系決定的。經過層層分包后,建筑工地上形成了一種臨時的金字塔式的等級管理體系。該金字塔以開發商(或市政項目中的政府)為最上層,建筑工人為最下層,中間涉及建設單位、勞務公司、包工隊、帶工隊等多層。
工程款拖欠問題從上往下傳導,形成了一條長長的債務鏈。債務逐級下移,最終相當一部分落在直接跟農民工打交道的程武、陳豪這類實際出資的項目經理身上。
程武、陳豪無權分配案涉項目的執行款項,二人又早已負債累累。那么,底層農民工的工資誰來解決?
律師稱,法律保護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的主要目的是優先保護建設工程勞動者,主要是農民工的工資及其他勞動報酬,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長期以來,國家就農民工問題,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其權益和改善其工作環境的政策措施,特別是建立了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國務院出臺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及時撥付工程款,并將人工費用及時足額撥付至專用賬戶。因建設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導致農民工工資拖欠的,建設單位應當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體現了優先保護工人工資和其他勞務費用的政策。
在執行程序中,亦應當優先保護農民工工資的支付,在需要建設單位墊付、撥付農民工工資的情況發生時,建設單位應向執行法院說明情況,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同意。
執行法院查封了奧山府72套房產,卻至今未執行一分錢給農民工。受訪者提供
2025年2月,絕望的農民工簽字畫押,與程武、陳豪一起聯名發出控訴,筆者摘錄如下:
“保交樓,保交樓,保他媽的交樓!我們保了交樓誰來保我們這群苦逼包工頭和農民工?回想起來真是不值得,幾年來痛苦不堪,抱著做工程發財的夢,到眾叛親離,到東躲西藏連農民工都不如,被人逮到還被罵冒得卵用,不敢拼命,活著爬卵……
“曾經和我們的農民工兄弟們坐個地鐵都生怕被人嫌狗一樣不敢高峰期乘坐,我們終于想通了要把該說的都說了,然去要把該做的都做掉!東湖高新法院的領導就真的不是人!
“該項目現在被執行回來了數百萬資金,可是被與該項目毫無關聯的其他債權人申請協執凍結了,這他媽的什么法律?多年來一到關鍵時刻,我們總是被逼著到處想法籌錢安撫農民工,生怕出事就輪到我們這些毫無背景的包工頭該死!
“農民工不是沒有去維權過,找了勞動部門,找了法院,找了政府,上過街,拉過橫幅,一出問題我們就怕得要死,因為這些部門正經事他們搞不了,搞我們包工頭就一捏一個準!活著難啊!
“為什么我到今天才公開說話,是真的扛不住了,一開始安慰農民工兄弟說打完官司就有錢,后來說法院賬戶執行到資金了馬上就有錢,后來說我們有優先受償權馬上就有錢等等各種安慰自己的說法,但是空炮放多了,農民工兄弟不信了!絕望了!
“現在,就在東湖高新法院的賬戶上執行到了幾百萬塊錢,當然比上兩個多億的工程款,這根本不算個毛!但是,我們求爺爺告奶奶只求法院可憐可憐我們,哪怕給我們每人發一分錢,我們都要磕頭感謝,因為這會讓我們看到希望!但是就這點請求,都得不到滿足,我們真的是活著多余!我們請求救命!請東湖高新法院就每人發一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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