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你是否留意過大街小巷“刻章辦證”的非法小廣告?你是否“心動”又“行動”了呢?請立刻停止這種危險的念頭,避免誤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
2020年4月,被告人毛某為獲取高額貸款提成,瞄準張某名下已抵押的轎車,鋌而走險偽造某銀行印江支行公章及營業執照副本。通過炮制虛假貸款結清證明與委托書,毛某非法解除車輛抵押登記,協助張某二次抵押車輛成功向某融資租賃公司貸款,毛某非法獲利4800元。印江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印江縣人民法院經審理以偽造公司印章罪判處毛某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官提醒:
印章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或個人辦理業務的重要憑證,在日常生產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偽造公司印章行為不僅破壞了社會管理秩序,更直接侵害了被偽造單位、公司、企業的商業信譽和合法權益,然而毛某為了個人利益,動起了偽造銀行印章和營業執照的歪腦筋,最終被判刑。法官提醒大家,偽造印章罪入罪門檻低,切勿為了一時方便或貪圖蠅頭小利,偽造印章而身陷囹圄。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規定: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
主編|王 錢 責編|張振宇
編輯|程艷紅 供稿 | 吳萬林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