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迎來二審
大家好,我是又二又颯的不二表姐。
最近,山西大同 “訂婚強奸案” 又重回大眾視野。
這起案件一審時男方被判處 3 年有期徒刑,如今時隔兩年,二審的進展備受關注。
這場本應甜蜜的婚約,最終演變?yōu)橐粓銮椤⒗怼⒎ń豢椀某志脩?zhàn)。
今天,咱們就來深入聊聊這起案件的后續(xù)情況。
快跟表姐一起看看吧。
01
讓我們先回溯一下案件過程。
2023 年 1 月,27 歲的小席和 24 歲的小吳經(jīng)陽高縣一家婚介所介紹相識。
兩人見面后感覺不錯,很快就確立了戀愛關系,每天甜甜蜜蜜,手拉手到處轉(zhuǎn)。
雙方家庭看到他們感情很好,便決定讓兩人訂婚。
2023 年5 月 1 日,小席家為二人舉辦了盛大的訂婚宴。
訂婚當日,按照雙方簽署的《訂婚收彩禮協(xié)議》,小席通過婚介服務部工作人員給付小吳彩禮款 10 萬元和一枚 7.2 克的金戒指,
同時,小席及其父母還書面承諾,結(jié)婚一年后在 90 平方米婚房的房產(chǎn)證上添加小吳的名字。
第二天中午,按照當?shù)亓曀祝且患已缯埿∠?/p>
宴后,兩人來到婚房休息。
小席向小吳提出發(fā)生性關系的要求,小吳當場拒絕,并表示自己反對婚前性行為,希望等到結(jié)婚后再說。
但小席卻無視小吳的拒絕和反抗,強行與她發(fā)生了性關系。
事后,小吳情緒極度激動,她用火點燃了臥室內(nèi)的窗簾和柜子,然后逃出房間跑下步行梯,邊跑邊呼喊救命。
可僅僅跑到 13 樓,她就被小席追上并強行拖拽回房間。
在這過程中,小席還拿走了小吳的手機,直到小吳的母親打來電話,他才將手機歸還。
當天晚上,小吳回家后向母親哭訴了自己的遭遇,并以強奸罪向公安機關報了警。
值得一提的是,案發(fā)當天報警前,小席曾和小吳以及小吳媽媽當面協(xié)商,短暫達成了一致。
小吳母親認為小席的行為傷害了自己女兒,應盡快給與女兒“名分”,雙方盡快登記結(jié)婚,并將訂婚時承諾的在房產(chǎn)證上添加小吳姓名及剩余彩禮提前兌現(xiàn)。
但小席母親表示:他們兩個已經(jīng)訂婚了,發(fā)生這種事它也正常吧。
協(xié)商不成,女方在當晚22:50左右打電話向公安機關報了警。
5月4日,雙方在陽高縣民政局準備領證后立即去辦理房產(chǎn)證加名字的手續(xù),但未辦理成功。
5月5日,小席被陽高縣警方帶走立案調(diào)查。
之后,經(jīng)偵查人員檢查,發(fā)現(xiàn)小吳左右大臂和右手腕都有淤青,對現(xiàn)場的勘察也證實臥室的窗簾有被燒過的痕跡。
通過調(diào)取步行梯的監(jiān)控錄像,也確定了小吳被強行拖拽的事實。
據(jù)悉,還有一段關于小席的電話錄音也成為一審判決重要證據(jù)。
錄音中,小席面對“你們訂婚是不可否認的事實”和“你對女方進行強暴也是不可否認的事實”兩個問題均回復“嗯”。
2023 年6月27日,陽高縣人民檢察院指控小席犯強奸罪,向陽高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8 月 24 日,案件一審開庭審理。
12 月 25 日,一審法院認為小席違背小吳的意志,強行與她發(fā)生性關系,構成強奸罪,依法判處小席有期徒刑三年。
小席對這一判決結(jié)果不服,他堅稱雙方是自愿發(fā)生關系,所謂的 “強奸” 并不成立。
一審判決后,小席當庭上訴,案件歷經(jīng)三次延期審理,小席也被羈押了 690 天。
02
在二審開庭前,小席的家人接受了多家記者的采訪。
小席的母親鄭女士表示,兒子一直堅持自己無罪,如果二審維持原判,她會堅持繼續(xù)申訴,“我不會停下來的”。
對于女方在案發(fā)后的行為,鄭女士認為女方是為了獲取更多的利益,包括房產(chǎn)和彩禮。
除此之外,她還披露了一個令人費解的事實:案發(fā)后,小吳在警方的帶領下,曾去醫(yī)院做了檢查。
而結(jié)果是,女方的處女膜完整,沒有新鮮破口!
而后,大同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書顯示,送檢的女方內(nèi)褲、陰道擦拭物衛(wèi)生紙上、可疑斑跡中均未檢測出人精斑以及STR分型。
(小科普:STR分型,中文名“短串聯(lián)重復序列”,是一類廣泛存在于真核生物基因組中的 DNA 串聯(lián)重復序列,正如人類個體有指紋識別一樣,每種細胞系也有它的獨一無二的“指紋”:STR)
但檢方仍認定雙方已發(fā)生實際性行為。
她還提到,通過彩禮糾紛案調(diào)取的《陽高某婚介服務部登記表 》顯示,小吳在與小席認識之前,疑似有兩次相親經(jīng)歷,
其中一次疑似在 2022 年 7 月 14 日相親成功,同月 21 日失敗。
她希望二審法院能對小吳在與小席認識之前的疑似相親情況進行調(diào)查。
2025年3月25日,本案二審開庭。
被羈押的小席當庭痛哭訴說自己的委屈,堅稱自己無罪, 小席父母他們也堅持做無罪辯護,認為構成強奸罪的證據(jù)不足。
二審結(jié)束后,鄭女士再次接受了記者采訪,她表示女方并未出庭,法院也沒有當庭宣判。
同時,小席的父親也發(fā)長文披露了更多案件細節(jié),想為兒子洗清冤屈(原文圖片可下滑查看)。
目前,這起案件仍存在諸多爭議點。
其中,最核心的爭議就是案件是否真的構成了強奸。
從現(xiàn)有的證據(jù)來看,法醫(yī)學鑒定與雙方肢體沖突描述存在模糊性,使得 “自愿” 與 “強迫” 的界限難以確定。
雖然小席堅稱雙方自愿,且有司法鑒定作為部分依據(jù),但小吳的反抗行為、身上的淤青以及現(xiàn)場被破壞的痕跡等,也都指向小席的強迫行為。
還有就是關于彩禮的返還問題。
女方已于2024 年 1 月通過婚介機構退還 10 萬元彩禮和戒指,可男方拒收并堅持訴訟。
法院一審駁回了男方要求返還彩禮的請求,認為女方已盡返還義務。
但男方認為,女方在訂婚過程中存在諸多不合理要求,如婚前就要求在房產(chǎn)證上加名等,這讓他們覺得受到了欺騙。
03
這起 “訂婚強奸案” 在網(wǎng)上引發(fā)了網(wǎng)友們的熱烈討論。
網(wǎng)友們分成了不同的陣營。
有人覺得證據(jù)不足,小席可能是被冤枉的,女方是在誣告。
還有人認為女方坐地起價,借此斂財。
也有人聲討男方未經(jīng)女性同意的性暴力行為,讓他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本次案件的男女雙方也如網(wǎng)友們的討論一般各執(zhí)一詞,爭論不休。
但人都是自私的,不管事實真相如何,雙方肯定都會為自己辯解。
這起案件從一開始的甜蜜訂婚到后來的強奸指控,原本即將促成的一樁好事最后演變成仇人對簿公堂,實在令人惋惜。
這場官司沒有贏家。
男方因一時沖動,不僅面臨牢獄之災,還讓整個家庭陷入輿論的漩渦,損失慘重。
女方在事件中遭受了身體和心理的雙重傷害,其名聲也受到一定影響,未來的生活可能會因此蒙上陰影。
最后,表姐提醒大家理性吃瓜,尊重司法。
真相或許復雜,但法律不會因為輿論壓力改變判決,證據(jù)細節(jié)決定成敗。
希望在未來,類似的悲劇能夠不再發(fā)生。
同時,也希望這起案件的二審能夠盡快給出一個公正的判決,讓真相大白于天下。
各 位客官怎么看呢?
網(wǎng)友評價
血色浪漫:很簡單這個婚姻就是一場赤裸裸的交易。大家想想正常相愛男女,而且已經(jīng)訂婚,就算婚前女的強烈堅持不能性行為,男女為此有了摩擦不愉快,可是真正相愛的人,怎么可能去告男人強奸呢,最多就是女孩因為這事不太高興,男人哄哄也就完了。根本就達不到狀告強奸的地步!除非女方根本就不愛男方,只是純交易婚姻,其最終目的根本不是沖著相親相愛好好過日子去的!
完美風聲:這個案件的發(fā)生就很無聊,既然已經(jīng)訂婚,要發(fā)生性形為為什么不好說好商量,雖然很贊稱女方堅持在婚后再有性行為的觀點,但訂婚后男女單獨相處一室,男人有那想法并付諸一定的努力也十分可以理解。兩個已訂婚的人說明有愛的基礎,在未有確切性行為的情況下,完全可以原諒對方,但現(xiàn)在卻訴諸于法律,男方被羈押,女方也陷入訴訟中,可謂兩敗俱傷!無論誰勝訴,都是輸家,這事兒真夠奇葩的了
田野:訂婚只是民間習俗,領了結(jié)婚證書才算合法夫妻。合法夫妻,強奸有違女方意愿也算違法。 女方自我保護意識很強,完好無損。充其量只能算強奸未遂。沒有愛情,也不親熱。彩禮費才支付一半,另一半待結(jié)婚時支付;婚房產(chǎn)權人還沒添加女方姓名。婚姻成了權錢交易,訂婚只是簽了個意向書。鬧到這地步,結(jié)婚有意義嗎?結(jié)仇了。退還彩禮,散伙。男方倒毒,女方名聲也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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