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 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有望在今年出臺、加快實質性派生品種(EDV)制度、強化種業知識產權的全鏈條保護、品種權保護催生新的商業模式……
日前,作為2025種子大會暨南繁硅谷論壇的三大分論壇之一,種業知識產權保護與科技創新論壇在海南三亞舉行,聚焦種業知識產權保護,會上傳遞重要信息。本次論壇由山東登海種業股份有限公司、廣西兆和種業有限公司贊助。
種業知識產權保護仍存在三大問題
近年來,我國種業市場規模逐漸擴大,科技創新能力不斷提升,尤其是修訂完善種子法、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大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嚴厲打擊侵權套牌、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有力維護了種業市場正常秩序和育種者合法權益。
但是,種業知識產權保護仍面臨著新形勢新挑戰,一些侵權行為隱蔽性強、取證難度大、執法成本高,種子檢測技術鑒定方法需不斷更新完善,亟待進一步強化種業知識產權保護的制度建設、技術支撐、執法力度、宣傳教育和國際合作。
農業農村部鄉村振興咨詢委員會委員劉振偉指出,一是種子法配套規定、以及實質性派生品種判定標準、判定方法、糾紛調處方式等細則尚未出臺,實踐中對模仿性、修飾性育種行為的高壓態勢、震懾力還不夠大。
二是品種權人維權證明難、周期長、成本高、賠償低等制度性問題依然存在,部門與地方協同聯動機制不夠完善,行政司法保護效力還有待提升。
三是部分自行組織的試驗質量不高。近年來我國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的數量依舊呈井噴式增長,但有不少育成品種多而不憂,同質化問題突出,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正是自行組織試驗存在著未按實驗方案實施、實驗操作不夠規范、管理不到位,甚至存在數據造假、缺乏誠信等行為。
劉振偉建議,加快修訂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同時抓緊制定首批實質性派生品種名錄、判定指南、鑒定技術標準等基礎性工作,建立健全全國品種DNA指紋數據庫、林草品種標準樣品庫,加強檢測機構能力建設,提升品種真實性檢測能力,確保實質性派生品種制度有效實施。
劉振偉建議,完善種業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高效銜接的機制,在舉報線索、案件受理、證據移交等方面加強協作配合,提高司法就地的實效性,及時跟進研究法律適用遇到的新問題,明確司法審判的規則,用好懲罰性賠償制度,提升案件的審判質效。
針對 解決品種“多亂雜”的問題,劉振偉建議提高對照品種標準,對自行試驗在數量上作出必要限制。
要嚴格規范自行進行的試驗,提高品種試驗的科學性、真實性、權威性。 健全部省協同、標準統一的品種試驗管理、操作規范和工作機制。 建立聯合體試驗主體、試驗人員、管理機構的責任清單以及臺賬制度。
要建立可追溯制度,嚴格審查自行試驗的試驗方案,及時進行試驗項目的過程檢查,加大檢查頻率,開展品種審定的跟蹤評價,加大違法處罰的力度,絕不讓自行試驗成為鉆政策法律空子的灰色地帶。
“只要上下同心,把思路理清楚,管理措施落實到位,激勵原始創新和保護種業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一定能形成。”劉振偉說。
農業農村部鄉村振興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劉振偉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測中心農產品處處長王雙正致辭
海南自貿港知識產權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劉冠兵致辭
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UPOV)副秘書長尤蘭達·赫爾塔(Yolanda Huerta)線上致辭
新修訂的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有望在今年出臺
長期以來,種業界的“模仿育種”“投機取巧”“拿來主義”問題比較突出,甚至有“誰搞原始創新,誰就是冤大頭”的說法。
在原始品種權利人與實質性派生品種(EDV)中建立利益分享機制,有助于保護原始品種權利人的權益,防止育種者在育種創新上過度“搭便車”。
加快EDV制度,業界對此期盼已久。
2022年3月1日,我國新修改的種子法正式實施,首次建立了EDV制度,成為國際上實施該制度的第70個成員和第89個國家。實質性派生品種制度實施的步驟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農業農村部科技發展中心黨委書記李巖介紹,建立EDV制度,本質是在實質性派生品種商業化利用時,建立起原始品種權人與實質性派生品種人的利益聯結機制。這可以有效保護原始品種權人的權利,特別是對鼓勵突破性品種選育、鼓勵種質資源原始創新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具體來說,實質性派生品種可以申請并得到品種權保護,但進行商業化開發前必須經過原始品種權人同意,并按合同約定給予其商業回報。
當前,我國已在EDV制度實施上已經做了大量準備工作, 包括: 在主要農作物聯合攻關組內開展試點,推動相關配套規章制度出臺,開展分子標準、判定指南、親緣關系等方面技術研究,廣泛開展實地調研和制度宣貫……
尤其是首次全面修訂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擴大保護范圍、擴展保護環節、延長保護期限、加大侵權處罰力度,并在建立EDV制度上細化制度安排。農財君在會上獲悉,修訂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有望在今年上半年發布實施。
在下一步工作上,有關部門將分類分步發布EDV目錄; 制訂判定指南,探索確定閾值、鑒定方法、流程等; 明確表型、分子鑒定機構條件; 組建涵蓋育種、檢測、法律、管理等領域的專家庫。
同時加強部門協作,強化技術、行政和司法部門緊密配合,銜接統一,能行政調解的則行政調解,減少司法判決,加強行政與司法的證據互認,為植物新品種保護提供更強有力支撐。
農業農村部科技發展中心黨委書記李巖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審判長羅霞
中國種子協會副會長崔野韓主持論壇
進一步強化種業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
我國品種權年申請量連續8年位居UPOV成員第一,品種權申請量不斷增加,品種保護意識不斷增強。
作為品種權受理、審查和測試工作的具體承擔單位,農業農村部科技發展中心針對行業反映時間太長、申請流程復雜、維權指導方面不夠到位等問題,推出一系列針對性舉措,目前已實現全流程無紙化線上辦公,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申請人一致好評。
農業農村部科技發展中心植物新品種保護處處長唐浩表示,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著力解決申請受理、審查測試過程中的問題。據介紹,目前中心已 樹立了“333”的工作目標,即要在3個工作日內要完成受理,在3個月內要完成初步審查,在三年內完成結案,要么授權要么不授權。
值得一提的是,“在三個月內完成初步審查”已寫入了即將出臺的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中,由原來的6個月縮減至3個月以內,沒有特殊情況時在3個月內必須完成任務,“要么批要么不批”。
在2022年,結合海南自由貿易港政策及南繁硅谷建設目標,海南自由貿易港農業植物新品種審查協作中心正式成立,旨在協助農業農村部科技發展中心在三亞開展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的受理、初步審查以及自貿港內植物新品種權維權服務等工作。
經過三年的建設運營,海南自由貿易港農業植物新品種審查協作中心目前已能夠獨立開展相關工作任務,為廣大南繁育種工作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植物新品種保護服務。
一個案例勝過一打文件。日前,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指引作用,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以高水平司法推動種業創新和高質量發展,最高人民法院從全國法院2024年審結案件中評選出第五批人民法院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15件并予以發布。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審判長羅霞在會上對部分案例作了解讀。 本次發布的典型案例都是“標桿式案例”,案例類型全,包括民事案件13件、行政案件1件、刑事案件1件; 既有判決結案的案件,又有調解案件; 既有植物新品種侵權案件,又有不正當競爭案件和合同案件。覆蓋地域廣,案例來自全國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3家法院。涉及品種多,既有水稻、小麥、玉米、大豆等主要農作物品種,又有蘋果、鳳梨、月季、玫瑰等水果和花卉品種。
這些案例反映了過去一年人民法院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實踐的豐富和拓展,體現出堅持嚴格保護,切實維護創新主體和育種家合法權益;創新司法舉措,不斷提升司法保護實效;善用多元解紛,努力促成雙贏多贏共贏;強化刑事制裁,筑牢種業安全法治防線的司法導向。
在涉“荃優822”水稻品種侵犯商業秘密罪案中,認定鄧某進等四人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至十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二十萬元到二萬元不等,嚴厲打擊種業領域犯罪行為。
作為海南省政府設立的全省唯一民商事仲裁機構,海南國際仲裁院的仲裁公信力居于全國前列。2024年, 海南國際仲裁院在三亞設立了中國唯一的首家種業仲裁中心——崖州灣種業仲裁中心。
海南國際仲裁院黨委副書記、副院長陳華君表示,相較于訴訟,仲裁具有專業、高效的特點,能夠大幅縮短權利維護期限,希望廣大育種科技工作者更多地了解海南仲裁,使用海南仲裁,化解種業糾紛。
本屆大會上,《海南國際仲裁院(海南仲裁委員會)種業仲裁規則》正式發布。規則明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因植物、動物、微生物品種及其遺傳材料的選育、生產、銷售等環節,以及種業知識產權的代理、許可、轉讓等引發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包括種業知識產權財產糾紛及其他種業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依法向海南國際仲裁院崖州灣種業國際仲裁中心申請仲裁。
農業農村部科技發展中心植物新品種保護處處長唐浩、 海南國際仲裁院黨委副書記、副院長陳華君、 海南自由貿易港農業植物新品種審查協作中心植物新品種保護處副處長李靚靚、 北京先禾智農知識產權有限公司總經理張子非參與圓桌對話。
品種權保護催生出多種新的商業模式
隨著品種權保護、維權的氛圍日益濃厚,市場上也催生了多種與品種權保護相關的商業模式。北京種業協會知識產權分會秘書長、一知農業咨詢(北京)有限公司負責人闕旭強在會上作了詳細介紹。“品種權保護助力打造農業品牌,實現產業振興。”
據介紹,與品種權保護相關的商業模式,一是品種管理公司,如BLOOM(葡萄)、SUNWORLD(葡萄)、美鳴(藍莓)、富瑞科(藍莓)、鑫容懋(獼猴桃)、九五農業(葡萄)、百果種業(百香果)、SVM(蘋果)等水果管理公司。
這些公司不 育種不賣苗也不種植和 生產果品,只作新品種授權, 新品種(品種權人) 聯合 苗木代繁公司、 品種管理公司 、 技術指導公司、 品牌策劃公司、 種植公司、 收購商等有關各方, 構建“利益”共同體,合作打造以品種為核心的高價值水果品牌,打造 農業生產專業化、技術化、規范化的管理模式,實現聯合體成 員持續共贏。
以擁有愛妃(Envy)蘋果品種權的新西蘭 ENZA Fruit(T&G Global 關聯企業)為例。 去年初,該公司在中國的植物品種權侵權民事訴訟中勝訴。 在甘肅省一起未經許可種植的品種權糾紛案中獲賠300萬元。 訴訟案件成本約90萬元。 T&G幾乎在全世界尋找合適的品種,低成本獲得新品種。
二是授權種植。這類模型為入門費+品種使用費。 以河南中桃聯合種業有限公司為例,中國農科院某科研育種團隊將部分新品種獨占授權給中桃公司,中桃再分授權給各個繁苗企業,收取使用費。去年一小眾品種的銷售額超千萬元。目前每年推出新品種進行開發和苗木銷售,提成較高。
此外,還有“俱樂部模式”,部分品種按畝授權種植戶(指定育苗企業)或授權育苗企業。這一模式常存在產業鏈條周期長、參與單位多、侵權打擊力度不夠等問題。由于授權育苗企業難以統計實際數量,難以收取提成款,在推廣面積與授權收益上較難取得統一和平衡。
山東登海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顏理想在論壇上作報告
北京種業協會知識產權分會秘書長、一知農業咨詢(北京)有限公司總經理闕旭強
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知識產權部寧如在論壇上作報告
中國種子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蔣協新、海南國際仲裁院三亞分院院長謝盛輝代表雙方簽署合作協議
中國農業大學農學院院長倪中福、河北眾人信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海平代表雙方簽署教授工作站合作協議
煙臺市農業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劉學卿與 海南芙銳思 植物新品種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水果事業部總經理司荃文代表雙方簽署蘋果新品種“煙香玉”獨占實施協議
作者 | 張植宏
攝影 | 吳秒衡
編輯丨農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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