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人工智能迅猛發展的今天,AI在內容創作領域的應用肉眼可見的廣泛,涵蓋了從文本生成到圖像、音頻和視頻制作等多個方面。
AI驅動的寫作工具能夠高效地生成文章、博客和營銷文案,極大地提升了內容生產的效率。甚至在圖像和視頻領域,AI技術使自動生成、自動剪輯、特效推薦等功能成為可能,提升了作品質量,并增強了用戶的參與度。
然而,隨著AI生成內容的普及,關于是否需要明確區分哪些內容是由AI創作的問題,引發了廣泛討論。
02
國際上,學術界有一種判斷學術水平的通行慣例,即一個人的著作的「被引用次數」。如果某人的論文被其他同行研究者引用次數越多,則表明其著作與思想的影響越大。
「被引用次數」就超出了「發表次數」所能代表的淺層意義,尤其是在學術腐敗的地區,花錢買版面的濫竽充數者不勝枚舉,敗壞了學術環境,降低了行業水平,也影響了其承繼與發展的秩序。
但是,無論誰「引用」他人的著作中的原文,往往會擇其良言而用,作者當然希望這些金枝玉葉能提升自己文章的價值,不會隨便什么地攤貨都往里塞。
專業學術文章都會在文末「注釋」,標明引用內容的出處,這是不容懈怠的。與這類注釋相關的另一項工作就是「考據」,在古代是一項苦功夫,許多思想大家,終其一生不過能「考」數本書,對其中的要義是否確證仍不能百分百保證。
要想弄清楚《資治通鑒》內容的全部脈絡,對普通學者而言,簡直就是浩如煙海的工作,需要通讀宋代以前的幾乎一切著作。
到了互聯網時代,這種形勢發生了根本逆轉。一座「電子圖書館」可以輕易把中國古代的所有著作在短短數年內全部存儲進去。
無論閱讀《資治通鑒》這樣的大部頭歷史著作,還是欣賞《菜根譚》這樣的小品文,遇到未解的人物、地名、古代用品、詩詞等等,只需要搜索一下,迅速就知道其來源和釋義了。
如果在科舉時代,進京趕考的舉人帶著這樣一部電子詞典,進行「破題」,那就是不折不扣的作弊。
在當今時代,利用電子化的便利進行學術研究,不僅縮短了人們的索引時間,也增加了研究的寬度與廣度,大大提升了學術研究的質量,對那些敏銳地能夠在更大的文獻范圍內尋找信息相關性的作者而言,這無疑是福音。
03
相應地,近幾年隨著人工智能的爆發,田間地頭、工廠車間乃至科研教室的手機使用者,幾乎都接觸到了AI,對這一新生事物的強大檢索功能和解析能力,使用過后都佩服得五體投地。
因此,也有人開始擔心人們會在工作和生活中利用「AI」造假,比如前一陣,中國就出臺了有關規定,要求AI生產商對生成的內容進行標識,明確告訴人們這是人工智能生成的,能夠判斷和溯源。
這既能防止不法分子利用AI進行換頭像等侵犯肖像權等活動,也能對AI制作的內容進行「社會危害性」的監管。
過去孩子們的海量作業都是在「百度」指導下完成的,如今,作業固然比過去少了些,但用AI來寫,比依靠搜索引擎更進步了,這倒是實現「雙減」的一個辦法。
然而,老師對自己的教學回饋產生了疑惑,對學生們的知識掌握程度無法判斷,進一步妨礙了教學的互動。尤其是最近文學詩詞愛好者,用各種AI寫作的古詩詞,簡直如李白杜甫再世,拿出來投給文學雜志,對編輯的理解和判斷力簡直是毀滅性打擊。
04
我們真的需要知道哪些內容是AI創作的嗎?如果不知道,是否會引發信息傳遞系統的混亂,乃至整個社會的價值導向發生問題?我覺得不至于。
過去,做研究,寫論文,想要在文章中插入引用內容,需要作者有豐富的知識背景和記憶力,能夠適時地把合適的引句及時插入文中。
但是你能說一個正在描寫春天的散文作者,在網上搜了幾句關于「春天」的詩句引入到自己的作品中,就否定他的文章的價值嗎?這很難說,也許他的行文流暢,情真意切,細節深入,思路開闊,這些才是促成作品感動讀者的主因。引用的詩句或許「錦上添花」,但不能說,它們決定了全文的高度。
即便到了AI時代也一樣,人工智能是通過算法來疊加變量生產內容,只具備文學藝術領域的「匠氣」,對不入流的作者而言或許有些吸引力,但終歸不能進入「殿堂」。
進一步設想,倘若一部機器人寫作的小說能夠得到廣泛的共鳴,那人類為什么要拒絕它,歧視它,給它貼上標簽呢?
無論誰寫的,真正打動讀者的還是「內容」,有時候我們甚至不記得作者是誰,但仍能記住一部作品中感人至深、啟迪人生的內容。
05
正如開篇所說,AI作為一種具有強大的數據抓取和數據解析能力的工具,對相關的專業研究人員而言,是巨大的福音。它能夠大大節約人們探頤索隱的時間,在面對同一個問題時,更快、更準確地找到相關信息。
但是我們不要簡單地誤解為AI能夠替代科研人員完成研究工作。這是不可能的。
人類的欲望和行為目標,永遠掩蓋在我們的身心之下,沒有盡頭。因此無論社會發展到了什么階段,都有繼續發展的余地。而這一點——即引導社會發展的人的欲望所在,人工智能不具備。它只能在人的引導下,去幫助人類完成自身的工作目標。
無論在文藝領域,還是科研領域,AI都只能作為人的指令下的工具去協助人完成自己的目標,而這個目標所承載的社會價值,并不是AI關注的點。AI只是代表了數理邏輯上的速度,并不輸出具有明顯偏向的價值,與價值相關聯的只能是人。
如果再往極端里說,人工智能是人類發明創造的產物,就此而言,一切出自AI之手的作品,其根源仍在人那里。AI需要的數據,其算法邏輯,都是人類文明的產物,是人工智能得以發揮的前提。
也許有的人需要知道自己面對的媒介是人還是機器創作的,這只是出于好奇或一種自我認證的辨別能力,至于眼前的媒介對自己產生了什么樣的「受眾」意義上的影響,則是另一回事了。
06
在人工智能時代,我們應將注意力聚焦于內容的真實性和質量,而不是過分困擾于創作者的身份。
人工智能作為工具,可以輔助提升人類的創作效率,但人類的創造力和情感表達仍然是不可替代的核心。
在享受技術帶來便利的同時,我們也應珍視人類的創造力,確保創作在真實性、倫理性和藝術性方面保持應有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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