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一“00后”女生對杭州市上城區早安洋酒行進行了起訴,理由為:所售竹鶴21年威士忌為無中文背標產品并且來自日本核污染區,要求10倍賠償。早安洋酒行則辯稱“是以觀賞收藏產品出售的,不是飲用產品”。對此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如何判決?
01
所售竹鶴21年,是消費品還是觀賞收藏品?
2024年6月7日原告通過閑魚購物平臺向被告購買竹鶴21年700ml威士忌一瓶,并支付貨款4699元。
原告稱:“我將竹鶴21年送給朋友后,朋友告知酒沒有中文標簽,未經海關檢驗檢疫,制造商位于日本核輻射區東京都,存在安全隱患,屬于禁止經營的食品。商家也不能提供同批次進口食品的報關單據、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產品檢驗檢疫衛生證書。”
被告為閑魚平臺的威士忌達人,平時為其他玩家免費提供購買、品鑒、收藏等咨詢服務,也是閑魚平臺威士忌圈的圈主。
被告辯稱:“我這款產品在閑魚首頁根本搜不到,需要她精準搜索才能找到,所以我默認她是威士忌愛好者,而且我本來拒絕向她出售的,是她堅持要買,我才同意賣給她的。”
在被告提供的補充證據中還提到一些免責聲明,其中提到“涉及到可能日本輻射地區商品的糾紛,該產品僅限客戶投資收藏觀賞使用,故如產生的法律責任本人不承擔任何賠償義務”。
此外被告在原告即將支付貨款時,又再次確認“個人收藏轉讓,日文背標,全套膜都在。”原告確認后,被告才進行發貨。
02
法院:非普通食品交易,僅支持退貨退款
對于該案件,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本院認為,關于退貨退款的請求賣家已經同意,但懲罰性賠償不予支持。
法院認為:被告對于產品為收藏品進行了告知義務,原告也是為了迎合朋友的收藏愛好而進行購買,雙方不能認為銷售普通食品的交易行為,故原告以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主張十倍賠償缺乏依據,本院不予支持。
有業內人士分析道,該名“00后”女生不排除是職業打假人,對于日本威士忌的相關政策、產品進口流程以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十分了解,并且以收藏目的購買,卻以普通食品的名義起訴,均可見目的性。
烈酒商業在整理時發現,自2011年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就發布相關公告,明確指出,禁止從日本福島縣、東京都等12個都縣進口食品、食用農產品及飼料。在此后關于相關日威產品的打假訴訟數量不斷增加,雖然對商家起到監督作用,但部分以盈利為目標的打假也在擾亂營商環境。
法院對于該類案件的判決也會將綜合因素考慮進來,如購買人是否具備消費者身份,是否有多起相同原因的起訴文書,購買威士忌用途是否用于開瓶飲用等。
在2022年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于同類起訴進行的判決中,則以“相關店鋪處于經營虧損狀態,出于助企紓困、優化營商環境的考量,不支持10倍的懲罰性賠償。”
烈酒商業也提醒大家:對于沒有中文標簽的產品,一定要十分警覺,一定要隨時準備好相關的手續和材料,讓‘職業打假人’沒有機會進行索賠,若是因為疏忽則要面臨處罰及訴訟,實在是得不償失。
*文章信息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