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正文
今年1月,有網友通過問政平臺投訴,稱學校強迫學生跟校實習,并以畢業證書為要挾,不參加實習不發畢業證。請求有關部門調查該情況。
網友留言:學校強制要求學生跟校實習,不實習不發畢業證,跟校學習是學生自愿參加,可以選擇自主實習,滿足要求即可,但是學校老師給出的說法是要滿足以下三點即可自主實習,第一個是殘疾的,第二個是心理有問題的,第三個是上本科。現在請問,本市的教育局和勞動局是否有此類規定要求,學校為何強制學生進廠實習,學校為何要拿畢業證要挾學生。請了解情況給出一個合理的說法
近日,信宜市有關部門作出回復:學生實習考核要納入學業評價,作為畢業的重要依據。教師告知學生相關注意事項,并不存在拿畢業證要挾學生的情況。學生可向學校提出申請,自行選擇符合條件的實習單位。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1.關于實習和畢業證問題。根據《教育部等八部門關于印發〈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的通知》第二十七條:“學生實習考核要納入學業評價,考核成績作為畢業的重要依據。”如果學生不參加實習或實習考核成績不合格,未達到畢業條件,學校不發放畢業證。教師告知學生相關注意事項,并不存在拿畢業證要挾學生的情況。
2.關于自主實習問題。根據《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為加強對學生日常實習情況的跟蹤了解,學校建議學生參與統一實習安排。如果學生不同意學校實習安排的,學生自行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實習單位,向學校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企業的資質材料,經學校審核同意后方可自行實習。學校并不存在強制要求學生進廠實習行為。
3.其他情況。為貫徹落實《殘疾人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精神,保障特殊群體的權益,特殊群體學生確存在實習困難的可以減免實習。由于3+證書本科面試考試一般安排在3月份,考慮到參加本科自主招生考試的學生備考,這類學生在從本科面試結束后參加實習。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來源:信宜校園、信宜玉都風情)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