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網紅“亞亞”因發布“反獨促統”影片,遭臺“移民署”撤銷居留許可,她昨晚搭乘晚間8時45分的飛機離臺。亞亞稍早在機場強調,不是因為覺得自己錯了才離開。另外,她也透過新聞稿痛批民進黨當局制造敵對,并期許兩岸和平、(骨肉分別的)噩夢趕快過去。
亞亞還有先生昨天上午來到臺內政部門前陳情,希望撤銷對她的行政處分,聲援團體批“移民署”濫權,先生也控訴外界對他們全家的人格毀滅。盡最大努力捍衛個人權益無果后,因為不想再被臺當局刁難,最后亞亞決定搭機離臺,她在機場與家人相擁道別,三個小孩也抱著媽媽痛哭。
驅逐主張統一的大陸配偶,是賴清德推出“國安17條”更進一步升高兩岸對立的起手式。表面是針對一個嫁到臺灣的大陸人,實質目的是要把所有和民進黨不同觀點者,都塑造成 “敵對勢力”。短期看是為大罷免添柴火、阻撓在野陣營為爭取陸配權益提出相關修法,但最終目標是要徹底肅清一切反對勢力,實現綠色長期獨大。因為陸配在臺灣一直處于弱勢地位,再加上“抗中”已是島內的政治正確,用亞亞開刀,對民進黨而言是后坐力最小的祭旗手段。
事實上,如果翻看亞亞的影片,她提到“武力統一”是對客觀形勢的陳述,她也多次表達過支持和平統一,而持類似觀點者在島內也所見多有,亞亞也不是第一個,如果她講了相關話題,就要被當局引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驅逐出境,那其他島內人士按照民進黨標準,是否都要離開臺灣?有島內學者表示,兩公約只約束政府機關,不約束一般民眾,如果把兩公約拿來對個人作任何行政處分的理由,根本是違法的。講出這樣話的人,即使立場親綠,都遭到“青鳥”出征,更得以一窺島內政治環境的惡劣。
再者,臺灣社會長期給予“武力謀獨”主張極大的言論空間,各種違背島內憲制性規定,反對現有體制的觀點大行其道,甚至還有一些組織、團體,如民進黨,一直在行動,早已著手實施,島內對他們卻無法可辦。而亞亞在個人頻道發表看法的影響力,遠遠不及上述人士,而她的主張也沒有違反島內任何一條法律。況且,當年主張推翻“R.O.C”屬言論自由,還是民進黨的主張。陸配因為統一立場就被驅離,臺當局是藉兩岸人民關系條例的相關法條,讓“戒嚴”時期的刑法100條(“內.亂.罪”)幽靈復辟。
至于對亞亞個人有何看法,與她的相關主張和被驅離遭遇,沒有任何因果關系。島內輿論之前制造假新聞,惡意編造她來臺灣“洗人口”,給她的小孩造成極大的壓力與心理傷害。再退一步言,即使有其他配偶是來“洗人口”,跟民進黨為了壓制統一言論,奉行綠色雙標鏟除異己有何關系?
還有人說,亞亞是賴著不走,如果真愛大陸為何不高興回去?這種說法更是荒謬,亞亞嫁到臺灣,生養小孩,依親居留也是她的個人權利,兩岸都是中國領土,愛臺灣愛大陸也不是互斥關系,如果因為喜歡大陸就得離開臺灣,那所有島內統派人士難道都接受被臺當局驅趕?
而亞亞發布相關影片是要迎合大陸觀眾博取流量,還是她在島內考慮到家庭,接受“移民署”約談時態度放軟,是否存在立場差異?那也是她的個人選擇,不同人或有不同看法,但這些看法和她被臺當局以欲加之罪驅離也是兩碼事。如果因為個人好惡不喜歡亞亞,就合理化臺當局的違法行為,這等于是在為民進黨洗白。
而此事的后續發展,不僅影響亞亞的個人家庭,當賴清德“大清洗”序幕正式拉開,未來臺當局勢必祭出更多“嚴刑峻法”,制造肅殺氛圍,壓迫島內的一切反對聲音,祭旗陸配是逗點,絕非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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