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商報、正在新聞
近日,多名消費者反映,盒馬鮮生烘焙區的榴蓮千層蛋糕并非店員所說的現做,而是由工廠制作后冷凍發貨,凍品包裝箱上的實際生產日期與門店二次貼簽標注的“制作日期”不符,被指凍品當鮮品,涉嫌誤導消費者。
記者實地調查,發現盒馬烘焙區千層蛋糕類產品整齊碼放在冷藏柜,標簽上的日期多為當天或前一天,保質期從一天到三天不等,處于保質期最后一天的產品被貼上“七折”的黃色標志。
詢問店員,對方起初回答千層蛋糕為當天現做,“別處做好送來的。”
在記者指出千層蛋糕口感發硬,另一位店員則承認千層蛋糕實為凍貨。
在另一家盒馬店,記者發現,一份千層蛋糕標簽顯示當天制作,保質期3天;實際生產日期卻為10天前,保質期180天。
千層蛋糕來自某甜品工廠的流水線。
知情人士表示,盒馬售價為59.9元某千層蛋糕出廠價不到40元,這包括貼牌、運輸等,他們供應全國盒馬門店的千層蛋糕。
千層蛋糕“制作日期”
實際為“解凍日期”
2024年9月18日上午,李女士在盒馬App下單“巧克力千層蛋糕”,中午打開后發現千層蛋糕被凍成“一坨”,奶油呈斑塊狀。
李女士投訴后,盒馬回電道歉,表示“巧克力千層蛋糕”為供應商統一配送,冷凍保存,保質期為一年。
蛋糕上標注的“制作日期”實際為“解凍日期”,之后會避免歧義,將標簽上的“制作時間”改為“解凍時間”。
2024年9月8日,浙江杭州的桂女士發帖稱,當天購買的盒馬貓山王榴蓮千層蛋糕,在冰箱冷藏半日后晚上食用時味道變酸,隨后盒馬退費處理。
盒馬員工表示這是正常現象
律師認為構成消費欺詐
盒馬某門店烘焙區員工表示這是正常現象,“所有的盒馬千層都是這樣,今天解凍就是今天現做,您覺得不合適的話可以不買。”
3月12日,盒馬鮮生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根據《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第14條,冷凍半成品和上架售賣的冷藏商品保質期不同,門店重新標注制作時間是為了明確體現冷藏狀態下的保質期。門店在售蛋糕的價簽上已清晰標注制作日期和保質期,例如冷藏榴蓮千層蛋糕保質期為兩天。
律師指出,經營者應向消費者提供真實、全面的商品信息,不得做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盒馬鮮生將解凍日期標為制作日期的行為,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可能構成消費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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