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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華夏能源網
華夏能源網(公眾號hxny3060)獲悉,繼寧夏、廣東發布分布式光伏省級管理辦法的征求意見稿之后,3月25日,湖北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征求《湖北省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下文簡稱“文件”),對湖北的分布式光伏并網、備案細則進行調整。
文件要求,一般工商業光伏年度上網電量不得超過發電量的50%,對于年度上網電量超過50%的電量電網公司可暫不予結算,企業可申請在次年可上網電量中予以補結,補結電量納入當年可上網電量。此外,分布式光伏上網電量原則上全部參與電力市場。
需要注意的是,文件還要求所有在?2025年1月17日前備案但未開工?的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采用“全額上網”或“余電上網”模式),即日起一律不得開工。已開工但無法在?2025年5月1日前并網?的項目,必須停工調整方案。5月1日后并網的項目,必須按新規調整上網方式和結算比例?。
這些要求如果落地,將給分布式光伏戴上“緊箍咒”。湖北的政策意圖非常明顯,盡量壓制分布式發電上網,鼓勵自發自用和就近消納。這與國家能源局1月17日印發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文件精神是一脈相承的。
湖北省發布的征求意見稿原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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