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為小微商戶精心設計的移動收款工具,支持微信、支付寶、信用卡等多種支付方式,無需硬件設備,擁有注冊簡單、快速收款、實時到賬、費率低廉等多重優勢。然而這款號稱“收款神器”的App,實則是不法分子供用戶進行信用卡套現的工具。不到三年時間,該App先后吸引了3.7萬余人注冊,交易流水高達91億余元。
經江蘇省灌南縣檢察院提起公訴,今年2月,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被告人呂某甲等5人五年六個月至二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適用緩刑,各并處罰金。一審判決作出后,呂某甲提出上訴,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2024年10月15日,灌南縣檢察院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議討論案情。
開發“海草生活”App幫用戶套現
2018年初,從事POS機市場推廣的詹某找到經營軟件開發公司的呂某甲,提出想要開發一款手機POS機軟件,幫助用戶刷信用卡套現,可從中收取手續費。二人約定由呂某甲負責技術支持,詹某負責推廣。后因沒有第三方支付通道提供支付結算服務,二人的計劃無法實施。
2019年1月,經朋友介紹,呂某甲、詹某與上海Y公司(下稱“Y公司”,另案處理)達成合作,共同開發一款具備線上POS機功能的手機App,并取名“海草生活”。Y公司提供第三方支付通道和支付牌照,呂某甲負責技術開發與運營、維護,詹某負責市場推廣與發展代理。合同簽訂后,呂某甲便安排弟弟呂某乙負責項目開發與維護等技術對接,公司員工尹某、姜某和盧某3人負責項目研發、維護等技術性工作。
經過多次內測,2021年4月,“海草生活”App正式上線。用戶只需下載該App,綁定個人的身份證及銀行卡信息,然后通過人臉識別認證,就可以成為該App的注冊用戶。用戶在App里僅需點擊“收付款”,輸入金額,選擇提前綁定好的信用卡作為支付賬戶,App后臺會為其匹配提前導入的商戶信息,以虛擬交易的形式,進行信用卡刷卡消費,在扣除一定比例的手續費后,消費金額將自動返還至用戶綁定的儲蓄卡中,全程僅需10秒鐘。
該App一經上線,便吸引了大量用戶注冊。同時,呂某甲等人通過設置套現的信用卡和打款的儲蓄卡不可以是同一家銀行、套現金額不允許為整數、不能使用別人的信用卡來套現等規則,躲避銀行監管。
大肆發展代理推廣“業務”
為了進一步擴大市場,呂某甲等人配套上線了“海草展業”App作為代理端,每個代理可以在App中生成個人二維碼,他人通過掃碼成為其下級代理,并生成自己的二維碼。App中可以看到每個代理發展的用戶每天套現的交易額,而用戶套現時交納的手續費則被代理們層層“分利”,這也吸引了更多代理加入。
詹某利用自己多年從事POS機市場推廣的資源,把從“海草展業”App中生成的推廣二維碼發給以前的客戶,讓他們通過微信群、朋友圈等方式推廣,發展下級代理。同時,呂某甲等人還在“海草生活”App首頁注明了“Y公司旗下”的字樣,一些人看到信息后會主動與Y公司的工作人員聯系成為其代理。廖某就是通過這種方式成了代理中的一員:他與Y公司的技術人員對接,把“海草生活”App的推廣二維碼放到其公司開發的軟件上,由該軟件平臺上原有的七八千名代理進行推廣。通過廖某推廣的客戶,產生的交易流水達22億余元。
2023年6月,Y公司因為內部經營問題,關閉了支付通道。之后,呂某甲聯系到了具有第三方支付通道資源的唐某,由唐某將其代理的支付通道接入“海草生活”App后臺,繼續進行運營。
2024年1月,灌南縣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海草生活”App涉嫌非法經營。經查,公安機關于1月24日立案偵查,并于同年1月31日將呂某甲、呂某乙抓獲歸案。其他人也陸續到案。
截至案發,“海草生活”App后臺數據顯示用戶已達3.7萬余人,總交易流水為91億余元,通過“海草展業”App發展的代理達7000余人。經鑒定,“海草生活”App具有信用卡套現和虛構交易功能。
查實虛構交易,認定非法經營
2024年7月31日,該案被移送灌南縣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檢察長魏震作為承辦檢察官,通過審閱卷宗、查閱法條認為,呂某甲等人的行為涉嫌非法經營罪。然而,在訊問中,呂某甲多次辯稱Y公司具有支付牌照,他們的行為屬于合法經營。
與有經營資格的支付公司合作是否就擁有了合法的外衣?這成為該案定性的一個關鍵點。魏震通過梳理分析“海草生活”App后臺數據,發現App中商戶數據不是商戶自己注冊,全都是從后端直接導入,表面上看是用戶使用信用卡在App中的商家消費,實際上,資金被扣除相應手續費后,最終劃轉到用戶本人的儲蓄卡內,屬于虛構交易。
“我們判斷該案是否構成非法經營,主要看經營的內容。第三方支付公司雖然具有支付牌照,具備支付資質,但是不可以從事非法資金支付結算,‘海草生活’App內的所有交易均是虛假的,所以說呂某甲等人的行為是非法經營行為。”魏震介紹,通過虛構交易,擅自改變信用卡消費信貸功能,把消費貸款轉變為現金貸款,使得發卡機構無法準確判斷持卡人的資信狀況和資金用途,違反了中國人民銀行信用卡業務的規定,擾亂了社會金融秩序。
經查,2019年至2024年,呂某甲等人通過開發“海草生活”App,虛構交易,為用戶提供信用卡套現服務,并以收取手續費的方式非法牟利。
考慮到尹某、姜某、盧某犯罪情節輕微,且具有坦白、認罪認罰等情節,2024年10月16日,灌南縣檢察院依法對尹某等3人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同年10月17日,該院依法以非法經營罪對呂某甲、詹某、呂某乙、唐某、廖某5人提起公訴。
今年2月,法院經審理,全部采納了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對呂某甲等5人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在辦案的同時,灌南縣檢察院針對發現的第三方支付和信用卡支付監管漏洞,及時提醒信用卡發卡銀行、相關金融機構堵塞信用卡違法套現漏洞,共同維護穩定有序的金融市場秩序。目前,相關銀行已針對信用卡非法套現特征建立專項風險策略,實現交易風險的實時監測、識別和攔截,并建立了針對套現平臺的識別與打擊方案。
【來源:檢察日報·法治新聞版 作者:盧志堅 孫鑫鑫 左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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