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嘉怡
責編:余俊茹
2025年3月17日,修訂后的《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新版《條例》)公布,將于2025年6月1日正式施行。
本次《條例》修訂主要是由于近年來中小企業應收賬款規模增長、賬期拉長,“連環欠”的現象較為突出。新版《條例》旨在健全拖欠企業賬款清償的法律法規體系,切實維護好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
我們第一時間對新版《條例》進行了分析與解讀,制作了新舊《條例》的對比解析表格,方便大家快速查閱法條中更新的部分。
新版與現行《條例》的逐條對比分析如下,有需要的伙伴可以快速進行查閱:
(注:標藍的部分為條文修改內容)
針對這次《條例》的更新,我們總結出10大具體影響:
1.大型企業從中小企業采購,付款期限限定為交付之日起60日內,雖然可另行約定,但必須合理;
2.與去年最高院關于“背靠背”條款無效的批復保持一致,新規再次強調了大型企業不得設置"背靠背"條款拖延支付賬款;
3.與如今的實務情況高度關聯,大型企業不能強制中小企業接受匯票、應收賬款電子憑證,而不用現金支付;
4.機關/大型企業與中小企業交易,即使存在部分爭議,但無爭議部分的款項必須按期結算;
5.中小企業遇拖欠賬款,可在省級渠道和國務院設立的全國統一平臺投訴,受理后10個工作日內轉辦+30日出結果,最長90日;
6.機關/大型企業拖欠賬款被中小企業投訴且查實,會進失信名單+社會公示,機關單位將面臨公務消費、辦公用房、經費安排方面的限制,大企業在財政資金支持、投資項目審批、融資獲取、市場準入、資質評定、評優評先等方面會被限制;
7.中小企業被拖欠賬款,想要維權、投訴的,大企業不得恐嚇、報復、刁難 ,否則相關領導和負責人要被處分/處罰,甚至面臨刑事責任;
8.大型國企的要求更為嚴格,若拖欠中小企業賬款且造成不良后果或影響,或強行用等審計結果來拖延結算/壓價格,國企領導和負責人可能要受處分;
9.不止擔保融資,不管中小企業通過什么應收賬款融資方式(保理、貼現、ABS等) ,大企業都要按規定在30日內確認債權債務關系;
10.明確除依法設立的保證金外,不能以其他任何形式(變相管理費、指定賬戶存款、商業保險捆綁、工期履約押金等等)收取保證金。
針對以上的內容,LegalMVP迅速制作了普法卡片,幫助譜法365的會員伙伴們發給大中小企業的老板,提示風險,給出應對策略,引流獲客。
我們還注意到,這樣的變化,對中小企業是利好,但是也暗藏風險,比如實務中,一來很難快速改變行業慣例,二來大企業可能會搞“去中小企業化”,不和中小企業合作,或者要求掛靠。
因此,對于中小企業,一方面要及時告知利好,確保合同對自己有利,多多存證,將來一旦要維權了可以掌握主動權;另一方面也要告知這里面暗藏風險,要早做準備,以防大企業之后不找自己合作。
同時,對于大企業、國企,一定要提示其注意及時做好合同風險管控和合規整改。
針對這樣的實務需求,我們還制作了3張針對中小企業的卡片(2張維權指引+1張風險防范指南)和2張針對大企業的卡片(合同風險管控清單+合規整改清單),方便譜法365會員律師私發給感興趣的和自己重視的老板,給足干貨,展現專業能力,引流成單(這些卡片中植入了很多律師業務的鉤子哦)。
本期卡片,在您看到這篇文章的前一天,就已經發給了譜法365的律師伙伴們、LegalMVP的,會針對新法新規新熱點第一時間進行解讀,并轉化為企業、老板看得懂、有收獲、愿意就此咨詢律師的譜法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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