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中午12:00左右,在四川巴中回風街道一小區(qū)發(fā)生高空拋物致人死亡事件。據事發(fā)地商鋪的工作人員講,被砸中的是一位快遞員,30多歲。肇事者已被抓捕歸案。附近順豐營業(yè)部的一名工作人員確認,被砸中的確為順豐的快遞員,目前警方已經介入。巴中市殯儀館的工作人員也進一步確認,今天中午從涉事小區(qū)拉來一位快遞員尸體,今年32歲。
高空拋物不僅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為,還可能帶來嚴重的社會危害。高空拋物可能導致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極易引發(fā)社會矛盾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1條之二的規(guī)定: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jié)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如果故意高空拋物,根據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特定情形要從重處罰。
近年來由于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許多人都住進了城市的高樓大廈,人們居住的越來越密集,加上一些居民的個人素質較差,所以高空拋物的案例不時發(fā)生,致人傷亡的事件也多有耳聞。為了有效遏制這一現象,我國法律對高空拋物做了明確規(guī)定,并進行積極的宣傳教育和引導,但仍有一些人我行我素,僥幸心理。
針對不斷發(fā)生的高空拋物現象,有關專家給出以下建議:如高空拋物要迅速辨認方向,樓層號碼,位置,設法找到肇事,如有需要可向拋物者發(fā)出警告,并選擇報警,如果未能找到拋物者,應保留好證據,留下相關影像視頻,一并交給警方或物業(yè)。
來源,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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