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云南省自然資源廳印發了《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加強旅居產業用地保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總體要求和16條措施,保障云南省旅居產業及相關配套設施用地以高水平土地要素供給賦能打造“旅居云南”品牌。
市民在彌勒寺公園休閑娛樂。
《通知》為落實《加快推進旅居云南建設三年行動》工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引發并實施。進而保障鄉村旅居中的休閑、旅游、餐飲、文化創意、農產品加工以及鄉村新產業新業態等鄉村產業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以及用于城鎮旅居、度假旅居、醫養旅居、養老旅居、文藝旅居、體育旅居、邊境幸福旅居等旅居業態及相關配套設施用地。
《通知》總體要求包括堅守底線管控、堅持節約集約、優先盤活存量三大方面。明確嚴格執行國土空間規劃“三區三線”管控,合理布局各類旅居產業發展空間。
游客到翠湖公園游玩。
《通知》堅持以規劃引導調控,保障旅居產業發展空間要求。其中提到,以項目為驅動,差異化謀劃不同類型的旅居產業;優先盤活廢棄工礦、閑置房屋等存量資源,統籌保障旅居產業項目用地空間需求。對于鄉村旅居建設項目,建設要符合規劃管控和用途管制要求,嚴格落實“一戶一宅”,堅持“微改造、精提升”的理念和節約集約用地的原則。
在加強用地保障的同時,《通知》從加大計劃指標保障、優化用地審查報批、依法實行分類管理、多方式供應建設用地、支持探索組合供應等方面進行明確,以鼓勵探索靈活旅居項目用地供應方式。
其中明確,旅居相關建設項目用地中,用途混合且包括經營性用途的,應當采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供應,鼓勵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供應用地。
游客在海晏村喝咖啡。
《通知》重點提出,盤活存量空間,促進節約集約用地,并從盤活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完善集體建設用地利用方式、加強宅基地盤活利用、鼓勵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等6個方面進行了明確。
其中提出,鼓勵引進市場化經營主體,探索“集體經濟組織+平臺公司”發展模式。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農房,按照規劃要求和用地標準,改造建設民宿民俗、創意辦公、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等旅居活動體驗場所。
同時,《通知》還從優化規劃許可、加強用地保障服務、嚴格土地利用監管3個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以強化服務監管,完善用地管理機制。其中明確,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以旅居名義買賣或變相買賣宅基地,嚴禁銷售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的民宿,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嚴禁使用集體土地搞房地產開發,嚴禁建別墅、私家莊園。
歡迎留言討論!
來源:昆明規劃建設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本號保留最終解釋權,本號不承擔法律風險。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