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開,道路上騎車出行的市民越來越多。近日晚高峰,在朝陽區東三環長虹橋下,朝陽交通支隊民警針對非機動車違法行為進行現場執法,多輛自行車騎行人因逆行、闖紅燈、在人行橫道上騎行等交通違法行為,受到20元的罰款處罰。記者注意到,部分騎車人對一些基本的交通規則缺乏了解,尤其是“不能在人行橫道上騎行”這一條,不僅影響道路秩序,還增加了交通安全隱患。
日前,晚高峰時段,在長虹橋下十字路口由東向西方向,交通指示燈剛剛轉為紅燈,一名頭戴鴨舌帽的年輕女孩騎著共享單車,自西向東順著機動車道逆行,卡著變紅燈的瞬間緊蹬了兩步,快速通過長虹橋西側路口,駛入了人行橫道。此時,執勤交警正站在她車頭前不遠處。女孩軋著人行橫道騎行過來,見到交警完全沒有要下車的意思,隨后被交警攔下。
得知自己的行為已構成交通違法后,女孩辯解道:“那我應該怎么走?”“中國的道路都是靠右側行駛,這個你知道吧?人行橫道上不能騎行,你知道嗎?你要騎行就應該到馬路對面走非機動車道順行;如果是逆行,就應該下車在人行橫道上推行通過路口。”執勤交警徐鴻遠現場給她普法。女孩因存在“駕駛非機動車在人行橫道上騎行”的違法行為,當場被處以罰款20元的處罰。
“看見紅燈你還過來?”很快,又有一名共享單車騎行人,因為闖紅燈且逆行進入人行橫道騎行,被交警攔下,批評教育后也受到了罰款的處罰。在長虹橋下2個小時,執勤交警總計處罰了包括電動自行車和自行車在內的32輛非機動車駕駛人,其中共享單車14輛,當中有不少是因為在人行橫道上騎行受到處罰的。
記者在現場注意到,相比共享單車,電動自行車、公路自行車以及通勤自行車的騎行人,見到路口有交警執勤后,明顯變得規矩起來。不少逆向走人行橫道過馬路的騎行人,遠遠看到交警都會趕緊下車,推行通過路口。反而是一些共享單車的騎行人,對交規明顯不熟悉,尤其是對“不得在人行橫道上騎行”的規定更為陌生;也有人即便知道不該逆行、闖燈,但也想不到會因此受到處罰。
“很多自行車騎行人都是在被罰過一次之后才真正了解交規,建立起交通守法意識的。”徐鴻遠告訴記者,“所以在日常執法中,能明顯看出,通勤人員更了解交規。但很多共享單車騎行人在過人行橫道時,當著交警的面都不知道應該下車推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不得在機動車道、人行道和人行橫道上騎行,不得逆行,不得有騎行拍照等分散注意力、妨礙安全駕駛等行為。
當天執法中,也有人因一邊騎車一邊看手機被交警提醒。徐鴻遠告訴記者,此前在長虹橋下,就有一名年輕人一邊騎共享單車一邊看手機,行至路口時與右轉的機動車發生了碰撞。“所幸事故并不嚴重。事后男青年承認,他騎車時一只手拿著手機在看電影,分散了注意力,交警也給他開具了20元罰單。”
徐鴻遠表示,部分自行車駕駛人有認識誤區,認為騎自行車違反交通法規傷害不大,交警一般不會處罰。但實際上這些行為不僅擾亂了路面交通秩序,還大大增加了發生事故的風險,對自己和他人都極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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