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遏制交通亂象,凈化道路交通環境,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導致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規要求,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
一、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整治交通違法行為
摩托車、電動車駕乘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車輛非法加裝遮陽(雨)篷、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三、整治范圍
全市范圍內的主要交通路口、國省道、學校周邊以及人流車流密集的主次干道等區域。
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共同營造文明、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素材來 源: 支隊秩序科
編輯/黎袁、王柯
審核/徐燦宏
核發/張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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