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省第四十三屆“愛鳥周”來臨之際,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倡導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提升公眾野生動物保護意識,3月25日,永安法院聯合林業局、檢察院、永安龍頭濕地公園保護中心共同開展“以法為盾護鳥飛 公正司法筑和諧”為主題的“愛鳥周”普法活動。
活動現場,法院干警通過設立咨詢臺、展示鳥類圖片、懸掛橫幅等方式,向群眾宣傳野生動物保護知識,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講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強調非法捕獵、殺害,或是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必將受到法律嚴懲。同時,干警還結合生態環境違法犯罪典型案例進行以案釋法,引導群眾樹立保護鳥類意識,積極舉報破壞野生鳥類資源等違法犯罪行為,讓群眾樹立起愛鳥護鳥意識,做生態環境的守護者。此次普法宣傳活動,共發放宣傳資料200余份,提供法律咨詢50余人次。
下一步,永安法院將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嚴厲打擊亂捕濫獵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積極引導社會各界參與到愛護大自然、保護生態環境工作中,為營造和諧、自然的生態環境貢獻法院力量。
供稿 | 佘勝郁、劉吉雯
編輯 | 劉吉雯
初審 | 郭欣嫻
復審 | 黃瑞芳
終審 | 劉鴻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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