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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保險公司與第三方責任人之間的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在法院調解下成功達成和解。
案情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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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李某駕駛其所有的小轎車在行駛過程中因未保持必要安全距離,與賀某駕駛的小轎車追尾,致使賀某駕駛的車輛又追尾白某的車輛,事故造成三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該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當事人李某負全部責任,賀某、白某無責任。事故發生后,因賀某車輛在保險公司投保車輛損失險,賀某要求保險公司對其全部車輛損失5300元代位賠償,并向保險公司出具了代位求償索賠申請書,授權保險公司就已付賠款向李某追償,保險公司訴至本院要求李某返還全部墊付款。李某認為事故發生后保險公司向賀某賠償時未通知其參與定損,不同意賠償。
在法院主持下,雙方進行了多輪調解。法院結合案件事實和相關法律規定,提出了公平合理的調解方案。雙方予以認可,最終達成和解協議:李某支付墊付款4500元,保險公司自愿放棄其他追償金額。
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調解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的平衡,公司將繼續依法行使追償權,以后工作中要及時同第三責任方聯系溝通,避免類似狀況的發生。同時積極通過協商和調解的方式解決糾紛,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李某稱通過此次調解,避免了漫長的訴訟過程,減輕了經濟負擔,未來將更加注重履行自身責任,避免類似糾紛的發生。
作 者: 關麗媛 魚曉卉
編 輯: 尤乙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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