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您瞧好了!3月25日上午9 點,這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在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啦,整得神神秘秘,不公開審理。庭審那叫一個漫長,足足持續約4小時,到下午1時許才結束,結果還沒當庭宣判,可真是吊足了大伙胃口。
鄭女士透露,她兒子席某某在法庭上那叫一個情緒激動,還大聲地哭了兩回,大喊冤枉。那場面,不知道的以為受了多大委屈呢。從2023 年 5 月案發直到現在,訂婚強奸案男方已被羈押690天。這案子就像一顆投入平靜湖面的大石頭,激起千層浪,爭議不斷,不僅把法律的嚴謹性拿出來遛一遛,還直接戳到了社會觀念的痛處。
咱來回顧一下這出大戲。男方席某某和女方經婚介牽線搭橋認識,感情那升溫速度跟坐火箭似的,很快就訂婚了。訂婚當天,男方家出手闊綽,彩禮10 萬元外加戒指,還白紙黑字承諾結婚一年后在房產證上加女方名字,這算盤打得噼里啪啦響,就盼著早日抱得美人歸。
可誰能想到,第二天在婚房里發生的事兒,直接讓雙方走上了兩條截然不同的“不歸路”。男方信誓旦旦說女方自愿,女方卻一把鼻涕一把淚稱遭到強暴,這劇情反轉得比電視劇還刺激。有網友戲曰:是心機女碰上心急男吧。明戈個人認為,網友此言還是有點道理的。
這案子的爭議焦點啊,就在于那關鍵的性行為到底有沒有違背女方意志。男方母親跳出來說,他倆戀愛關系好得蜜里調油,之所以鬧矛盾,是女方事后非要在房產證上加名,談不攏才鬧成這樣。嘿,這理由聽起來,就好像女方是個“心機女”,為了房子不擇手段。可法院一審呢,依據女方的陳述、身上的傷痕以及現場情況這些證據,認定席某某違背女方意志,構成強奸罪,判了有期徒刑三年。這可讓男方一家炸了鍋,直呼冤枉。
在這案子里,雙方各執一詞,真可謂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男方覺得自己簡直就是個超級“冤大頭”,訂婚、給彩禮、承諾加名,全套流程走下來,結果突然被指控強奸,換做誰,都得覺得自己比竇娥還冤。女方這邊呢,委屈巴巴表示自己意愿被無情踐踏,就算是戀愛訂婚了,也不能成為被強迫的擋箭牌啊。這兩邊就像兩個在舞臺上爭得面紅耳赤的演員,誰也不服誰。
從法律角度來講,強奸罪的核心就在于是否違背婦女意志。但現實生活可不是寫劇本,要精準判斷“違背意志”,那難度堪比登天。在這起案件里,雙方的戀愛訂婚關系更是把水攪得渾濁不堪。在民間習俗里,訂婚那可是結婚的前奏曲,兩人關系親密得恨不得穿一條褲子。可法律可不認這套,明確規定訂婚和結婚不一樣,雙方權利義務可不能稀里糊涂混為一談。這就好比傳統習俗和現代法律在玩一場你追我趕的游戲,規則完全不一樣。
這案子還反映出社會觀念的激烈沖突。傳統觀念里,訂了婚那結婚就是板上釘釘的事兒,性行為似乎也是順理成章。但現代法律和觀念大聲疾呼,不管啥關系,違背他人意愿的性行為堅決不行。這就像一場荒誕的拔河比賽,傳統觀念和現代法律觀念在兩端較著勁,使出渾身解數拉扯,而案件中的雙方就像那根可憐的繩子,被這兩種強大的力量扯來扯去,苦不堪言。
二審結果那可是萬眾矚目,它不僅決定著席某某的命運走向,還會給類似案件立個標桿。真心希望司法機關能在法律的框架內,把各種證據和因素反復掂量,給出一個鐵面無私又合情合理的裁決。畢竟,法律這玩意兒,不僅要維護公平正義,還得讓咱老百姓感受到它既有威嚴又有溫度。
這場法律與情理的激烈碰撞,最終結果會深深影響社會對婚姻、性和法律的認知。咱就搬好小板凳,睜大眼睛,看看正義到底如何在這場混亂的碰撞中找到平衡,這場大戲,咱可追定了!#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二審開庭# #訂婚強奸案男方已被羈押6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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