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3月13日,來上海出差的河南省商丘市電廠職工劉封望到小東門派出所報案,聲稱被“風華”輪船員“葉仲山”騙去一大筆現金。在報案筆錄中劉封望是這樣敘述的:“我和‘風華’輪船員邵全才是同鄉,3月1日前,我在‘進步旅社’給邵全才寫信,托他購買半導體一收錄機,并叫他來‘進步旅社’取錢。3月5日7時45分,一位自稱是邵全才同事‘葉仲山’的人先打電話來跟我約時間,然后按照約定的時間來旅社和我見面,拿出了一封短信,信紙是上海海運局便信箋,字跡是邵全才的,信中說:‘因風華輪3月5日晨駛離上海,購買半導體一事,特轉托下地公休同事葉仲山代辦,請將錢款交他即可。’我隨即交給‘葉仲山’280元現金。”
“次日,我從電話中查知:‘風華’輪近期不在上海,就覺得有詐,遂于3月13日趕到碼頭找到返航的‘風華’輪領導詢問,乃至看到葉仲山時,我這才知道受騙上當,找我領款的那個‘葉仲山’是冒名頂替的。”
70年代的中國遠洋輪(圖中是著名的風慶輪,風華輪是其姊妹船)
據劉封望介紹,領款的那個“葉仲山”留著小包頭,35歲左右,身高約1.67米,操南方口音,上身穿青色呢子制服,下身穿毛料褲子,腳穿黑色皮鞋。
在劉封望之前,上海市公安局還接到上海海運局公安處轉來的兩起詐騙案:
其一是“戰斗31”輪船員吳繼成報稱:他的兒子從浙江老家給他匯來100元錢,是匯到他家住上海市南市區董家渡路494號的同鄉姚正俊的家中的,結果被一位自稱是“戰斗31”輪船員“袁惠中”持吳繼成的家信騙走。
遠洋輪船員
其二是家住上海市延安西路1289弄23號的王忠益報稱:他花94元為在大連電子儀器廠工作的戰友張守昌買了一臺“紅燈”牌711型收音機,委托本廠女同事白惠蘭寫信給在“大慶49”輪上工作的丈夫姬振剛,請他把收音機帶回大連,信中還附有張守昌給王忠益的便條。結果不久就被一個持著張守昌的便條、自稱是“姬振剛”的人去王忠益的家,從王的妻子手中將收音機騙走。
“紅燈”牌711型收音機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處刑偵科分析了這三起詐騙案的案情,認為它們反映出一個共同的特點:犯罪分子事先已經準確掌握了關系人之間的通信往來情況,確定了行騙對象后偽造憑證進行作案。因此這三起案件很有可能是同一人所為。理由如下:
1、劉封望提供的罪犯外貌特征和姚正俊、王忠益的妻子描述的犯罪分子樣貌大體是吻合的。
2、犯罪分子給劉封望、姚正俊留下的收條筆跡相似,且都使用“上海海運局”的信箋紙。
3、犯罪分子冒充船員作案,且當時他報出來的船只恰好都不在上海,導致受害人無法在短時間內核實真偽。
因此,警方認為,犯罪分子掌握船只的航行和停泊情況,特別是使用“上海海運局”的信箋紙。因此極大可能是上海海運局在職或離職的人員。隨即,上海市公安局治安處刑偵科組織專案組,從刑警一隊抽調人手,對這三起詐騙案進行并案偵辦。
在隨后的三個多月的時間內,專案組先后安排劉封望、姚正俊和王忠益等人在機關收發室守候,對照片辨認面貌特征以及對上海海運局內部職工進行摸排等措施都沒有獲得任何線索。
6月30日,家住上海市阜新路180弄11號的病休女工葛勝鳳報案稱:6月29日下午,一位自稱在“泰寧”輪上任大副的“黃龐木”來家里拜訪,她熱情地接待了這個人,因為她愛人王松成是中遠廣州分公司的船員,和上海海運局“泰寧”輪船長李國仁是老同學,王松成曾經拜托過李國仁關照一下自己病休在家的妻子。“黃龐木”說“泰寧”輪已經出海,李國仁委托在上海探親的他來探望一下,拿出一封以李國仁的名義在“上海海運局”信箋上寫給葛勝鳳的短信,并送上一斤桂圓,囑咐“好生調養”。
遠洋輪船長(照片為風慶輪駕駛艙)
然而,在閑聊幾句后,“黃龐木”聲稱前幾天他丟了一只提包,里面有別人委托他購買手表的現金和表票,只好當時還沒隨船出海的李國仁借了30元,并向海運局要了一張表票,但現錢不夠,所以心急如焚,并詢問葛勝鳳能否暫借60元?還說:“李國仁同志擔心我們相互不認識,特讓我把王松成同志給他的信帶來。”
葛勝鳳看了信后深信不疑,遂取出現金60元,糧票15斤,由“黃龐木”簽收據收下。
“黃龐木”走后的當晚,葛勝鳳無意間從鄰居口中得知“黃龐木”到了門口進門前向鄰居打聽葛勝鳳的姓名,于是就起了疑心。6月30日一早她打電話給上海海運局核實,結果被告知“泰寧”輪上沒有“黃龐木”這個人,這才知道受騙上當,慌忙報警。
7月2日,住上海市西藏南路“淮海飯店”的陜西漢中冶金科出差人員夏繼松報案稱:被一名自稱在“戰斗43”輪任副政委的“黃龐木”騙去現金40元,河南布票10尺。
原來,夏繼松的一名女同事是“戰斗43”輪船員劉樹良的妹妹,在他出差前托他給劉樹良帶話買衣服。他到上海后,將女同事給劉樹良的信按照地址寄出。6月27日早晨,“黃龐木”給他打電話請求拜訪,在約定時間后,“黃龐木”帶著劉樹良給夏繼松的用便箋紙寫的短信去飯店見夏繼松,信中寫道:“因船即將離滬,妹妹要買的衣服我托黃副政委代辦,可將錢交給他。”為了取信夏繼松,“黃龐木”還主動向他出示了海員工作證。夏繼松不疑有他,當即付給“黃龐木”現金30元;另外又給了現金10元和河南布票10尺委托“黃龐木”購買泡泡糖和兌換布票,約定在7月1日19時在上海海運局門前當面交割。
但是當夏繼松依約前往上海海運局門前,等到半夜都沒等到“黃龐木”,于是夏繼松就直接進海運局查詢,得知“戰斗43”輪近期不曾在上海,船上也沒有叫“黃龐木”的,至此夏繼松才知道受騙上當,慌忙報警。
上海海運局大樓
專案組從這兩名受害者描述的“黃龐木”的長相和衣著看,和前三起詐騙案的犯罪分子長相相似,鑒于其出示的海員工作證明顯褪色,故而肯定犯罪分子應該是海運局或其他航運部門的在職或離職人員,離職人員的可能性更大。
經上海市公安局調戶口身份卡查詢證實:“黃龐木”是假名字,查無此人,但是這個化名肯定和犯罪分子的真實姓名有一定的聯系,否則犯罪分子不可能連續兩起案子都用這個化名。
于是,專案組成員們集體“頭腦風暴”,從筆順結構和字義進行拆字和破意,然后作復原剖析,認為“黃龐木”原來的姓名可能為“田龍才”、“田龍木”、“黃龍才”、“黃廣才”等十幾個姓名。據此,偵查員拿著這十幾個名字再度到市局調戶口卡,按照性別、年齡、籍貫、職業等特征進行核對,以發現線索。
整理戶籍檔案的上海戶籍警
同時,針對犯罪分子連續作案的囂張氣焰,專案組投其所好,在市區內的各個旅社入住的外省在滬出差常駐上海的采購員中物色特情人員,向海運局船員投遞有關、捎帶、購買緊俏商品的私人信件,來個“釣魚執法”,爭取把這個囂張的詐騙犯給“釣”上來。
7月30日16時,三封被專案組精心偽造后放置在海運局收發室的誘敵私人信件不翼而飛。不久,北京東路上的“紅心旅社”負責人朱劍豪給專案組打來電話:“剛才有上海海運局姓高的打電話找住在旅社的武漢中石油管理供應處采購員婁惠良,約定下午5點半在旅社305房間會面。”
于是,專案組火速趕往“紅心旅社”和婁惠良取得聯系,婁惠良說:7月17日他曾遵從專案組偵查員的意思偽造私信給上海海運局“戰斗36”輪船員葉煥華,假稱是葉的戰友,請他代買一臺鐘,錢款由婁惠良代付。于是偵查員迅速制定了抓捕方案,然后化裝成旅社服務員、婁惠良同屋的旅客等隨時策應。
老照片 70年代的旅社
17時剛過不久,一名中年男子來到“紅心旅社”,化裝成服務員的偵查員小朱熱情地接待了他,并將他引到了305房間。化裝成婁惠良同屋的旅客的偵查員見到中年人后就問:“你是海運局的吧?老婁有事出去一趟、一會兒就回來,他跟我說了有人來找他,你在屋里等一會好了。”
不久,偵查員又問:“你有信嗎?”
那人果然掏出一封用上海海運局便箋紙寫的短信:“我船馬上離滬,無暇取錢買鐘,適我船輪機長老高下地,特轉托他到你處取錢買鐘,一經買到,當即送上。”
隨即,扮做305房住客的偵查員和扮做服務員的小朱一前一后圍住了這個中年人:“從哪里來的?”
“從海運局來的,姓高……”
“證件呢?”
“沒帶,我有信……唉你們干什么?啊呀!”
說著,這名中年人就被兩名偵查員摁在床上戴上手銬,從他身上當場搜出八封寫給船員的私信,其中三封“釣魚”的信件全部在里面——
“放開我,我是海運局的,你們抓錯人了,我是來取買鐘錢的!”
“哼!買鐘沒有,送鐘(送終)有,帶走!”
經突審,此人供認自己的真名叫黃廣才(偵查員們“頭腦風暴”的方向沒有錯),上海鉛筆板廠工人,原本在中遠上海分公司當船員,1968年因為身體原因不適合遠航,因此被調到鉛筆板廠當工人,這些信息在市局的戶口卡中最終得到了印證。
但海員優厚的待遇和“油水”和鉛筆板廠的死工資之間的落差讓黃廣才心態失衡,因此走上詐騙和投機倒把的犯罪道路。1974年4月18日,黃廣才因詐騙和投機倒把被上海鉛筆板廠處留廠察看處分,但他依然不思悔改,依舊經常曠工在外流竄作案。通過盜竊上海海運局和中遠上海分公司收發室的私信126封,從信件內容中尋找作案目標,然后模仿筆跡使用自己之前積攢下來的“上海海運局”的便箋偽造書信騙取受害者的信任,總共作案二十起,騙取現金774元、布票24尺、各類糧票135斤,另有收音機、手表、煤油爐、高檔皮衣等貴重物品8件,總價值超過2000元。
至此,這起震驚上海航運系統、專門針對海員親屬的連環詐騙案終于告破,黃廣才最終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被押往軍天湖勞改農場勞改)。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