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賞真的會上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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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3歲女子在看女團直播間時,感覺他們的表演很好,越看越上頭,每天都要看。而看多了也手癢,想表示一下自己“榜一大姐”的能力,于是開始打賞。
女子打賞,一開是小心心,價值1毛錢,接著是跑車,價值120元,而后是3000元的嘉年華送出也毫不手軟。
她打賞了之后,女團成員會發私信表示感謝,而且打賞的越多,她喜歡的成員就會上線。當然了,送錢的財神爺誰不感謝呢!不知不覺中,女子一日打賞10多萬元,半年內總的打賞近200萬元。
而實際上,這些錢并不是女子賺來的,而是父親留下的遺產。在女子母親得知后,已經被氣到住院。女子家屬表示,這錢并屬于孩子的,家長也不知情,希望退還。不過平臺表示,女子是成年人,如果沒有其他特殊原因,打賞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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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評論:
“23歲又不是小孩子,自己有民事自辨能力,不怪任何人,只怪家人和自己。
從不看這些無聊的直播,更別說打賞。
我連淘寶的直播間我都不去,有時候不小心誤點,我都嫌吵的慌,趕緊逃。
應該取消打賞功能,或者設置上限。
確實不能退,這樣能長記性,23了,要為自己做的事負責。
直播該關閉了,或者一個月內打賞封頂100元。
有這錢拿去旅游,吃香的喝辣的不好嗎?
打賞怎么變成贈予了?如果沒有被洗腦誰會去打賞。
典型的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
打賞這種現象就不應該存在,難道不是嗎?
能花200萬打賞,不差錢。
取締打賞這種不勞而獲的現象,避免滋生好逸惡勞的寄生習性,這種不勞而獲的打賞已經影響了社會勤勞致富的社會良習,該重視起來了。
花大錢就為了得到別人感謝,可見心理多大的病,如果是你自己賺的錢的話你就是樂善好施。
羨慕這智商家里還能給她那么多錢。
花錢買教育。
都是成年人,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打賞應該限額,現行法律法規應該規定一個人每天全平臺打賞額度不超過1個人一天的收入,網絡直播許多都是沒有積極價值觀的,理性消費是應該的。
跟購物消費一個道理的,憑什么我買什么買多少錢還要你限制?自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這是“周瑜打黃蓋”不關你無關人的事!法律上屬“自愿”行為!
以“非理性”或“沖動”為由要求退款的行為,是有悖于市場行為、成年人應為自己行為負責。
作為成年人,在你確認付款時候就是理性的,不愿意承擔后果,那就不是理性不理性的問題。至于打賞的錢不屬于打賞人的財產,受害人可以起訴打賞人啊,偷盜罪坐幾年牢,錢也可以作為贓款追回嘛。
我買股票也沖動了,能不能給我退了……
建議是自愿的打賞就有效,決不許退!
一是不干涉成年人消費自由,嚴格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二是強調信息透明與風險提示;三是建立糾紛解決渠道。
咋這么多錢打賞?!我正常生活都不夠,哪來的閑錢搞這些!有點羨慕嫉妒恨,想無腦一次,連資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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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網友對打賞這個方式不是很贊同,因為打賞給人的感覺是不勞而獲,容易激發人的惰性。而且一天幾萬幾十萬的打賞,也超出了大部分人的收入標準。但是也有網友認為,打賞是自愿消費,成年人應該有自控意識。很可惜,很多人沒有自控能力。
這樣的人也真是服了,對一些陌生人敢情還真是好啊,3000元的嘉年華說送就送,可知道,如果自己去上班,一個月能存到3000塊嗎?自己倒是爽了,享受了榜一大姐的虛榮心,不過這些有什么用呢!現在很多人不切實際,就想著不勞而獲、啃老啃得理直氣壯,可怕的是,結果是由父母承擔。這些打賞很大程度上是退不回來了。
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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