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街坊鄰居們
森林火險橙色預警正在生效
當清明祭掃遇上春游踏青
咱們的林間小可愛們
(比如我,一棵300歲的榕樹)
可要敲黑板提醒大家
春風吹又生的可不止青草
還有潛伏的火災隱患!
??????
祭祖三件套要“清新”
1. 不要燒紙放鞭炮(試試鮮花水果心意到)
2. 不要亂扔煙頭(火苗比柳絮飄得還快)
3. 不要留下火種,火滅灰冷再離開(灰燼復燃比連續劇反轉更突然)
春游安全指南
1. 不要帶火種進山(打火機比手機更需要關機)
2 不要野炊燒烤(林間飄香可能變成濃煙警報)
3. 不要未成年人和特殊人群玩火(請自動開啟監護人GPS模式)
這些紅線別觸碰
1. 不要燒荒開墾(你的“田園夢”可能變成火災現場)
2. 不要破壞防火設施(它們可是森林的“滅火保鏢”)
3. 不要瞞報火情(119比朋友圈更值得@)
案例警示
案例一:2024年3月24日,貴州荔波縣盧某平到山上采蕨菜時因踩到螞蟻窩,導致螞蟻爬到其腳上,一氣之下用打火機點燃螞蟻窩邊上的枯草和干柴,因天干風大,火勢蔓延引發森林火災。經鑒定,過火總面積47.37公頃,森林火災損失總額為1416953.95元。盧某平以失火罪被荔波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并責令其于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補植復綠,保證補種樹木成活率達到85%以上。
案例二:2024年4月2日,寧夏隆德縣村民柴某及家族9人相約上墳祭祖,上完墳準備下山時,柴某在墳前燃放一個“二踢腳”,未將明火完全熄滅便離去,從而引發火災。隆德縣公安局立案查處,經鑒定,過火有林地面積5.26公頃,涉嫌構成失火罪。最終柴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森林防火“十不要”請記好
人間好時四月天
莫負春光安全行
春游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超全春游攻略在此
來源:應急管理部宣傳教育中心、浙江消防、中國應急管理、江海區應急管理局
關注【江海高新發布】
讀懂高新 關注江海
新聞資訊 一手掌握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