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又出現了一家江蘇的律所,以發文“通知”的形式,“責令”當地的律協退還2022年、2023年的會費,理由是,未能依法維護律所及律師的合法權益。
這已經不是首家律所如何做了。此前,福建省龍巖市一家律所發函,認為當地律協違反《律師法》及相關的收費規定,要求協會公開2016-2023年會費支出用途,并將財務審計報告向會員公開,否則......
為此,龍巖市律師協會7月3日發出了《公開信》稱,已向監事會提請監督。
7月2日,記者采訪了涉事律所負責人,后者稱,“我們所一年要交2萬多的會費,幾乎沒享受過什么權益,而律協的賬目從來不向我們公開,也沒有經過財務審計。每一年律協所收會費幾百萬,這個錢也不知道花到哪里了。”
之后,網上出現了律所起訴律協退還會費的起訴狀,也不知道案件結果進展如何了。
此外,2024年,關于會費的問題,律所跟律協之間摩擦不斷,2024年5月,福建某律師事務所給市律協的函硬剛拒絕繳納會費,可不知道后續是如何處理的。
律所與律協之間的收費爭議如何解決?
關于這個話題,很容易令人想到了小區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的關系。不同的是,小區業主不繳物業費,物業公司只能通過起訴和要求繳納滯納金的方式,而不能通過斷水斷電的方式。
律協的會費則不同了,因為律協跟律所、律師之間,并不是平等的合同關系。根據律師行業的相關管理規定,律所、律師必須參加律協組織,律協具有對律所進行管理的職權,例如每年的年審考核、實習律師的考核管理、投訴舉報的達調查處罰等等。于是,也就產生了律所、律師如何監督會費使用的問題,期間產生的糾紛如何處理的問題。
總結此類糾紛,主要有以下幾類類型:
一是對會費標準有異議,如某省律協決定將年費標準從5000元上調至10000元,引發了一些小型律所的反對,理由是按照律所開辦一律收費,而不考慮律所規模的大小,明顯不合理。
此前的2024年,有一律師網友給煙語君發來了這么一段話:從去年開始,本地的律師會費提高至2250元,比省會所在市的律師協會會費1100元足足貴了一倍,真的有點重啊!
本號曾經發布過一篇介紹律所會費繳納標準的文章《又到了各省律師交會費的時候了,各地的數額是多少?》中進行過有關材料的統計,大體而言,律師、律所每年繳納的律協會費是由各地區律協發布自行標準的,有的地方對律所按人數劃分不同標準,有的一律按律所征收不分人數多少。
二是對會費的使用情況有異議,如上述律所“通知”中就有,律所要求公開會費的使用情況接受監督。根據律協的“回復”,律所是可以查閱相關支出情況的。
可見,所謂的會費使用,公開范圍是有限的,而且不能在律協組織中擔任職務,也是很少有機會染指會費使用情況的。
三是對律協收費之后對律所、律所的服務內容有意異議,如上述律所“通知”中提到的,如何開展維護律所、律師合法權益方面。很多律師反映,每年除了繳納會費、接受律協的管理,卻甚少接收到律協提供的服務,特別是當律師執業權益受到侵害時,律協本應挺身而出,卻往往即使求助了不是程序漫長冗余就是也沒有下文。
長期以來,幾乎所有的行業規定,都存在著重管理輕糾紛處理機制的問題,律師行業的管理也不例外。由此,也便產生了產生上述爭議,律所訴至“公開通知”、發布到媒體上的景象,甚至產生了最后不得不進行司法訴訟的地步。
不過,此類糾紛基本都是無疾而終,不會公布最終的處理結果。如此的只見發生爭議不見處理結果的現象,實際上就是在等待著下一場爭議而已。
關于律師、律所質疑律協收費合理性合法性的質疑,網上由來已久。公開查詢可知,曾經有某地律師實名發文質疑“律師的會費如果僅僅是少數律師營銷自己的籌碼,律師當然有權監督追究。某某某(煙語君隱去了)市年律師會費600萬元,還投資設立“法律服務中心”,如果有盈利,律師不該分紅嗎?如果虧損又由誰承擔?”
2021年,有律師公開發布“信息公開申請書”,稱自己從實習到執業以來,被收取會員費(個人會員1150元/年,律所會員收10000元/年),但從沒看到收費的法律依據。作為律師協會會員,依據《律師法》和《律師協會章程》,享有監督律師協會的權利。為了自己、也為廣大律師知曉律師協會的產生、運作、人員、收支等相關信息,特提出此申請,希望詳細公開。
然而,問題和現象出現了這么久,也沒見出臺什么解決機制,就算此類案件鬧到了司法訴訟,也未見法院對此類案件做出公開明確的裁判,倒是按照內部行業管理事項的范疇,給駁回訴求的案例概率會更大一些。
目前的律師行業,已經進入了多事之秋,一面是律師從業人數還在每年激增,一面是很多律師已經深感競爭壓力巨大,一些律所都在進行注銷登記。如此的背景下,出現屢屢的律所公開喊話律協提高服務質量、提高會費收費標準和使用情況的透明度,也就不是意外了。
按照規律,每年的四五月份,都是各地律協征繳上一年度律所、律師會費的時間,去年已經鬧出了不少拒繳會費的新聞,今年會如何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