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的宋先生在租房過程中遭遇消費欺詐,引發關注。
2025年3月5日,宋先生通過58同城尋找短租房源,聯系到一家名為“杭州安勝億家物業管理公司”的中介。該中介提供的房源位于拱墅區桃源街700號的聯發·溪語宸廬4棟1單元1502。
雙方溝通時約定短租兩個月,中介要求宋先生支付500元定金。轉賬后,中介帶宋先生看房,并告知押一付三的租金為每月1400元,押一付一則為每月1540元。宋先生考慮到短租需求,接受了價格。然而,在宋先生未同意的情況下,中介擅自簽署租房定金條。
隨后,中介讓宋先生與二房東“杭州市拱墅區日興信息咨詢服務部”楊光溝通。楊光要求簽訂一年期合同,稱若中途退租可轉租,只需支付50%房租作為違約金。宋先生同意并簽署合同。但簽約后,楊光提出需提前兩次、每次提前15天支付房租。3月5日,宋先生支付了4087元后,又被要求在3月20日支付1540元,4月5日再支付1540元。這一要求讓宋先生決定退租,卻被告知押金不予退還。
此外,宋先生索要發票時,二房東楊光表示只能開具1540元房租發票,其余1540元押金和807元服務費無法提供發票,理由是押金作為違約金不開發票,服務費也無發票。中介則表示合同已簽,后續問題應由宋先生與房東溝通,不再負責。
3月23日,宋先生向市長熱線12345投訴,反映杭州市拱墅區日興信息咨詢服務部涉嫌偷稅漏稅,以及二房東楊光涉嫌消費欺詐。工作人員已將問題上報相關部門,并承諾5個工作日內電話回復。目前,事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責編: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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