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高齡老人強奸幼女案,一端連著未成年人,一端連著高齡罪犯的處罰與改造難點,格外引人關注。
今年2月,湖南省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的一則公示在互聯網上流傳,引發輿論關注。
該公示稱,罪犯周某某,1931年6月9日出生于湖南省邵陽縣,因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在收監執行過程中,邵陽縣看守所以周某某生活不能自理為由拒絕收押,建議對周某某暫予監外執行。
能強奸女童卻不能服刑?獲刑十五年卻因為生活不能自理只能監外執行?高齡難道成為了犯罪的“保護傘”?!
這起高齡老人強奸幼女案,一端連著未成年人,一端連著高齡罪犯的處罰與改造難點,格外引人關注。
嚴格來說,93歲的強奸犯因生活不能自理獲監外執行,并不是沒有法律依據。
周某某犯罪時是2022年,當時他已91歲。根據2021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中規定,“對于已滿七十五周歲的老年人故意犯罪,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情節、后果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過失犯罪的,減少基準刑的20%-50%”。
《刑法》第七十二條明確規定,對于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條件的應當宣告緩刑。
91歲的周某某是在自己家中實施的犯罪。受害女孩是同村人,當時10歲左右。女孩的父母外出務工,其日常由爺爺奶奶照顧。
由于受害人是農村留守幼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及相關司法解釋,周某某被從重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而周某某監外執行的原因是生活不能自理。對此,《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中有相關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生活不能自理也適用暫予監外執行。
不過,據邵陽縣看守所一名工作人員的說法,周某某的案件是市級案件,不應當關押到縣里。換句話說,邵陽縣看守所并不認同“拒絕收押”的說法(邵陽縣屬邵陽市轄縣)。
還有專家認為公示信息存在多處異常情況。“按照法定程序,判決生效后,犯人應該從看守所移交至監獄,邵陽縣看守所不存在‘拒絕收押’的情況,這意味著,在判決生效時,犯人大概率處于未被收押狀態。”
上海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劉婉婷也對媒體表示,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這則公示引發爭議,或因其中缺乏很多公眾關切的信息。比如,公眾想要了解在法院發布暫予監外執行的公示之前,是否對周某某進行過權威的醫學診斷和鑒定,這些鑒定是由哪些部門做出的,在做出暫予監外執行決定前是否遞交檢察院征求意見。
因此有媒體評論認為,司法機構的公示,要經得起輿論的審視,如果拒絕表明態度,里面又可能存在程序上的疏漏,那得出的“監外執行”的結論就非常令人懷疑。
曾在監獄系統工作多年的業內人士也指出,對六十五周歲以上高齡罪犯的暫予監外執行認定,存在更多的實操困境。各地區對“適度從寬”的量化尺度存在差異,背后的原因之一,是看守所或監獄對高齡犯的收押能力存在差異。
那么,這名93歲的強奸犯目前生活真實情況究竟如何呢?
近日,有媒體實地走訪案發地,經多位村民證實,案發后,周某某的確始終未被收押。最初,有村民偶爾能看到他在村里活動。但近兩年,周某某的身體明顯變差。
2024年案件正式宣判的時候,他已經不能自主行走。
如今,93歲的周某某行動困難,需要借助板凳才能挪動。據悉,他的住處只有他本人在家,起居飲食甚至如廁都在這間屋子里。
許多村民坦言,周某某此前的口碑一直不錯,還當過生產隊隊長,出了這樣的事情,大家都感到非常震驚。村民說,老人的小孩表示,隨便怎么處置父親,并且兒子現在也怨他晚節不保。
2024年法院判決后,有看守所的工作人員上門了幾次,看到周某某當下的狀態,就沒有將其帶走。有關部門究竟會對其采取何種刑罰執行措施,公眾暫時不得而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