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惕 ??
凌晨2時至5時
正是易疲勞駕駛時段
在疲勞狀態下駕車十分危險!
疲勞駕駛會影響司機的
思維能力、判斷力、意志力等
尤其是大客車上人員較多
一旦引發交通事故
后果不堪設想
案例一:
2021年1月25日,郭某駕駛一輛大型普通客車沿G0421許廣高速岳陽段由南向北行駛,當車輛行駛至537公里處時,突然失控側翻。
事故發生時,車上共有56名乘客,造成1名乘客當場死亡,多名乘客不同程度受傷,車輛及道路交通設施也受到損壞。經調查,事故原因是駕駛員疲勞駕駛。最終,駕駛人郭某及車屬企業的三名相關責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二:
大客車駕駛人邊開車邊打瞌睡,未及時注意到前方情況,導致追尾正在正常行駛的前車。事故造成兩車受損。
案例三:
2024年5月,聶某武駕駛大型普通客車在某國道行駛時,因休息不足、精神狀態不佳、疲勞駕駛導致車輛向右偏移,撞到停放在非機動車道上由陳某群駕駛的摩托車,造成當事人陳某群受傷和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交通事故。
凌晨開車危險系數較高
部分車輛凌晨2時至5時不得運行
法律是怎么規定的呢?
法律鏈接
根據《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第三十八條第五款規定 :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停止運行或實行接駁運輸;從事線路固定的機場高鐵快線、通勤包車、定制客運以及短途駁載且單程運營里程在200公里以內的客運車輛,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凌晨2時至5時通行限制。
根據《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第四十一條規定: 凌晨2時至5時運行的接駁運輸車輛,應當在前續22時至凌晨2時之間完成接駁。在此時間段內未完成接駁的車輛,凌晨2時至5時應當在具備安全停車條件的地點停車休息。
根據《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公安廳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凌晨2時至5時營運客車運行管理的通知》(粵交運〔2016〕610號)規定 :除以下營運客車外,其它營運客車自2016年6月10日起,每日凌晨2時至5時禁止運行:
1、城市公共汽車(不含跨地級市運行的公共汽車)、出租車;
2、為民航機場、鐵路(含高鐵、輕軌)站場、出入境口岸等交通集散地提供接送轉乘服務的營運客車;
3、長途客運接駁運輸車輛;
4、執行應急保障運輸任務的營運客車;
5、因特殊情況必須在凌晨2時至5時運行的其它營運客車。
過度疲勞狀態下仍堅持駕車
十分危險!
疲勞駕駛
疲勞狀態下,駕駛人會出現視線模糊、腰酸背疼、動作遲緩或有精力不集中、反應遲鈍等現象,人的注意力、判斷能力和反應能力都會隨之下降,容易導致操作不及時、不準確。當疲勞程度嚴重時,駕駛人甚至可能短暫睡著,完全失去對車輛的控制,極易導致交通事故。
微小警提醒?
請廣大運營客車
自覺遵守規定
切勿闖“禁行”
若感覺困倦、狀態不佳
一定要到安全地帶停車休息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請勿疲勞駕駛!
來源:肇慶交警發布(ZQjiao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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