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多種原因
一對已離婚但仍在一起生活的
“苦命鴛鴦”相約赴死
妻子死亡后
丈夫在親友勸說下放棄了自殺念頭
這樣的行為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
2024年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有些荒唐的案件給出了答案。
大海和小娟夫婦因參與“黑彩”欠下巨額債務,為躲避債務,二人辦理了離婚手續,但繼續以夫妻名義在一起生活,感情關系良好。
為償還債務,二人通過以某小區即將拆遷、拆遷后可獲得更大面積的房屋及臨遷款為由,偽造虛假房產手續,先后騙取7名被害人共計300余萬元。眼看事情敗露,大海和小娟不堪精神壓力,便產生了輕生念頭,小娟提議采用注射胰島素方式相約自殺。二人通過網絡查詢了注射劑量后,購買了胰島素、注射針頭、注射筆,隨后來到長春市某賓館。“咱們先買點彩票吧,萬一中獎了,就不用死了……”辦理入住后,大海提出購買彩票,想著萬一中獎就不自殺了。二人回到賓館后寫下遺書,在購買彩票當日夜間大海查詢到自己購買的彩票并未中獎。大海承諾將小娟“送走”后自己再自殺,而后小娟持續向體內注射數支胰島素,次日12時小娟開始嘔吐,16時許小娟死亡。
大海清理了小娟的嘔吐物,之后買回壽衣和高度白酒,為小娟擦拭身體、更換衣服……當晚,大海撥打了親屬電話并告知此事,在親屬的極力勸說下,大海最終放棄了自殺念頭,親屬于第二天趕到現場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南關法院認為,被告人大海與小娟相約自殺,其陪同小娟購買胰島素、注射針管等物品,明確希望并放任小娟死亡,其在小娟死亡過程中,有救助義務卻始終沒有救助,系不作為的故意殺人,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鑒于被告人大海的犯罪行為社會危害性相對較小,主觀惡意和人身危險性相對較輕,應當認定為情節較輕。鑒于被告人大海明知他人報警在現場等待,系自首,可依法從輕處罰。
最終,南關區法院判大海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同時判處大海退賠7名被害人共計260余萬元。
相約自殺中途反悔,也要擔責?
上海市君悅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徐桐律師給出專業解讀
雖然我國刑法對“相約自殺”這種情況暫無明確規定,但這種行為已經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素。雙方相約自殺,在一方實施自殺行為后,另一方中途反悔且未采取任何積極補救措施,放任對方死亡結果的發生,行為人主觀上具有以自己的行為直接剝奪對方生命的意圖,客觀上行為人的行為也直接導致了對方死亡結果的發生。因此,應以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在量刑時會考慮到這種案件大多社會危害性程度相比普通殺人案件要小,因而在處罰上一般可在故意殺人罪“情節較輕”的檔次處理。
來源:光明網綜合法治日報、新快報、廣東普法、楚天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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