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總結宣傳
人民法院攜手殘聯
在落實《十條意見》方面的有益做法
近日
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殘聯
共同發布
殘疾人訴訟服務和多元解紛典型案例
殘疾人訴訟服務和多元解紛典型案例
目 錄
案例一:王姓姐妹與某單位勞動合同糾紛調解案——“1+N”多元聯動化解侵害殘疾人勞動權益糾紛
案例二:董某與某教育公司教育培訓合同糾紛調解案——“法院+殘聯”聯動化解涉殘疾人教育培訓退款糾紛
案例三:陳某與某展館侵權責任糾紛調解案——多元協同化解涉殘疾人意外受傷侵權責任糾紛
案例四:鄭某與趙某民間借貸糾紛調解案——法院攜手殘聯“無聲”化解涉殘疾人民間借貸糾紛
案例五:張某與王某民間借貸糾紛調解案——無障礙訴訟服務助力化解涉殘疾人民間借貸糾紛
案例六:商某與某物業公司物業服務合同糾紛調解案——無障礙訴訟服務助力妥善化解涉殘疾人物業服務合同糾紛
今天
一起來看案例六
案例六:
商某與某物業公司物業服務合同糾紛調解案
——無障礙訴訟服務助力妥善化解涉殘疾人物業服務合同糾紛
【基本案情】
商某是一名盲人按摩師,每天中午11點左右出門上班,晚上9點多回家,加班回家已是凌晨。因所住小區電梯缺少無障礙設施,商某回家之路困難重重。有一次因為走錯路,敲錯門,鄰居十分憤怒。好在對方知道商某是視力殘疾人后消了氣,將他送回家。之后,商某多次找到小區物業公司,希望對方能夠加裝盲文和語音播報系統,消除出行障礙。因問題反映多次,遲遲沒有得到解決,商某選擇不交物業管理費。小區物業公司因此向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商某繳納拖欠兩年多的物業管理費共5000多元。
【調解過程及結果】
本案雖為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但引發雙方爭議的核心在于物業公司是否應為殘疾人提供無障礙設施。為此,法官多次來到商某居住小區“上門調查”,親身體驗因無障礙設施缺失所導致的生活不便。商某表示,自己有穩定收入,每個月兩百多元的物業管理費并不算多,只要物業公司能夠加裝盲文和電梯語音播報系統,就立即繳納物業管理費。之后,殘聯調解員與物業公司進行溝通。物業公司表示,之所以不同意商某提出的安裝無障礙電梯要求,主要是出于兩方面考慮:一是在開發商建設電梯時未配備相關設施;二是該物業公司沒有安裝無障礙設施的先例,商某不能以此為由不繳納物業費。法官和特邀調解員多次來到物業公司,共同向負責人闡明升級電梯無障礙設施重要性。
雙方最終達成和解。物業管理公司承諾,將盡快為電梯加裝盲文和語音播報系統。商某表示盡快繳納拖欠物業管理費,雙方矛盾最終得以化解。
【典型意義】
本案系涉殘疾人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湖南長沙天心法院嚴格落實對殘疾人格外關心、格外關注要求,充分尊重視力殘疾人無障礙訴訟需求,在商某進入法院時,積極引導其使用無障礙地圖、無障礙服務樁、無障礙明盲示意圖等智能設備,為其準確提供法院無障礙路徑和設施信息。同時,邀請殘聯特邀調解員共同參與調解工作,幫助殘疾人打開心結,促推糾紛及時妥善化解。在調解過程中,一方面,法院借助無障礙庭審直播系統,在記錄調解筆錄時,相關文字同步到商某手機端,通過文字轉語音功能幫助其實時獲取相關信息。另一方面,在簽字前,法官和調解員將調解協議內容逐字逐句讀給商某聽,消除商某在溝通中的信息障礙。最終不僅促成該起物業糾紛妥善化解,還推動物業公司安裝無障礙設施,最大限度消除殘疾人出行障礙,保障殘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參與和融入社會生活。
來源: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編輯:龍泉驛殘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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