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女孩性格大變
3月20日,“湖南耒陽某村小校長被指性侵多名學生”一案二審在當地法院開庭。據紅星新聞消息,庭審結束后,法院并未當庭宣判,將另行擇期公布判決結果。
據新京報報道,此次開庭時,5名受害女學生的家屬均來到法院,等待最終的宣判。其中3名受害女學生的家屬向記者明確表示,期望法院維持一審的死刑判決。百姓關注也報道稱,一名受害人家屬透露,此次二審他們唯一的訴求就是判處被告死刑。
從新京報我們視頻中可以了解到,受害者家屬痛心講述了孩子受到的巨大創傷。 原本活潑開朗、喜愛唱歌跳舞的孩子,自從遭遇此事后,性情大變。 如今孩子一放學就徑直回家,除了看書幾乎不與他人交流。 家屬們一直在努力為孩子做思想工作,但孩子受到的刺激仍難以撫平。
家屬還提及,2023年下半年犯罪嫌疑人徐某華被抓捕時,他們曾見過其一面。當時徐某華坐在派出所里翹著二郎腿,一言不發。而且在一審過程中,徐某華拒不認罪伏法。因此,家屬強烈希望在刑事判決上判處嫌疑人死刑,同時認為一審判決的民事賠償金額過低,希望能夠提高。一審判決嫌疑人賠償不到4萬元,而受害女孩的父親身體欠佳,沒有工作,家庭主要依靠孩子母親和另一位家屬的工資維持生計。
家屬還提到,他在2023年下半年抓犯罪嫌疑人的時候,見到過他一次。嫌疑人坐在派出所里翹著個二郎腿,沒有說一句話。
【案件回顧】 2024年5月28日,湖南省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徐某華因強奸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因猥褻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最終合并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回溯案件經過,2023年5月,湖南耒陽有家長反映多名小學生遭到校長侵犯。當地派出所回應紅星新聞記者時證實,涉事校長徐某華已被依法拘留。公開資料顯示,徐某華出生于1961年,中專學歷,專業為小學語文。
2023年12月1日,衡陽市檢察院以“強奸罪、猥褻兒童罪”對徐某華向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4年1月12日,該案在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據一審判決書顯示,徐某華原是某小學退休教師,2021年7月退休返聘后擔任該校六年級班主任兼語文教師。2022年上半年至2023年期間,徐某華利用校長、班主任和語文教師的身份,以背書、懲罰等借口,先后將5名被害人帶至學校三樓六年級教室隔壁房間,多次實施猥褻、強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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