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宇琛
你大概也看過不少離奇故事,可這一次,主角是一位剛剛協助兄弟單位辦案的民警,他前腳跟同事們一起抓人,后腳竟被自己的同僚咔噠一下反抓了。
接下來的情節更玄乎,這民警被以盜竊罪判了十四年半,但本案:
沒有一件贓物、沒有任何口供。
這么活久見的情節,也難怪有人要拍案驚奇了。
先說案發現場。時間是2020年7月8日,地點山西太原星河灣小區。這個小區名字雖然浪漫,但故事可不怎么舒坦。
晚上七點四十左右,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龍城派出所的民警李斌,接到指令,晉中市平遙警方要來抓涉嫌網絡賭博、洗錢的嫌疑人任紫晨。龍城所要派人配合。
李斌趕緊收拾執法裝備,帶著三名同事以及一個小區保安,跟平遙警方的便衣小隊匯合,敲開了星河灣702室的大門。
剛開始大家各司其職,控制嫌疑人,囑咐家屬別私自聯絡外界,避免通風報信。就在這個過程中,李斌發現還少:
另外一名嫌疑人。
他便去臥室看看是否有人藏著。里里外外折騰了會兒,確認沒其他人,時間不長,李斌這組人就撤了,繼續把現場交給平遙警方做搜查。
聽起來這是再正常不過的協助抓捕流程,可就在他們離開約一個小時后,嫌疑人任紫晨的妻子郝某突然告警:家里的名表鉆戒翡翠,一共五件價值上千萬的玩意,全給偷走了!她表示自己強烈懷疑:就是剛剛進過臥室的民警李斌偷的!
這……說好的協助辦案呢,怎么轉頭就成順手牽羊了?龍城派出所倒是雷厲風行,立刻就把李斌給禁閉起來,隨后刑拘、移送司法程序,一步到位。
這當口,李斌本人一臉懵,尋思自己壓根沒見過你那些東西,更別提偷不偷了。
然而2021年底,小店區法院的一審判決給了他一個冷颼颼的結果:盜竊罪成立,判十四年半,外加20萬罰金。挺不巧——那五件動輒數百萬的貴重物品:
到現在也沒找到。
很多人第一反應:有監控嗎?有目擊者嗎?不然拿啥抓人?
法院判決大篇幅引用了郝某的陳述,稱在臥室床頭柜抽屜里放著的理查德米勒男表、一枚8.37克拉鉆戒和三塊翡翠,一下子就沒影了。然后指向李斌,你在臥室單獨待過:
40秒。
這作案時間綽綽有余,妥妥兒嫌疑人。
為啥嫌疑就能轉化成定案呢?按照檢方觀點,李斌沒有全程開執法記錄儀,疑似想趁機暗度陳倉;現場有便服警察的執法記錄儀拍到他頻繁出入臥室,似乎在搜尋什么;再結合郝某說看他口袋鼓囊囊……
綜上,檢方得出結論:東西肯定是李斌順走了。
可細琢磨,漏洞不少。沒有任何人真正看見李斌拿了物件,所有指控都建立在郝某的單方面說法和一些:
推定。
案發后,偵查機關把李斌的家、車、辦公室甚至他姐姐的車,都查得底朝天,連:
橋下的水域都組織潛水打撈。
一通操作,就是沒找到這批價值連城的財物。別說鉆石、名表,連根翡翠碎片都沒搜到。
李斌從被抓到審判始終堅持零口供、不認罪。
你一定疑惑,那法院怎么就能把一個零口供、零贓物的案子給判實錘了?
原因在于法院認定的證據排除了其他嫌疑人,再看李斌有作案機會。
有機會、沒有找到贓物并不等于就一定是你偷的。可偏偏這邏輯硬是成立了。
也有評論說:要是丟的就是你家里的東西,且家里只有你進過臥室,那是不是你偷的?
這聽起來好像有幾分道理,但卻無法證明東西真的就存在并且真的被偷了。正因如此,本案一直爭議不斷。
接下來更玄幻的一幕是:你丟了東西,總該拿得出點憑據吧?畢竟這可不是兩三百塊的玩意,說丟就丟。
如果手表和鉆戒是在香港、澳門買的,那海關有沒有入關記錄?價格多少?有沒有報關憑證?翡翠又是在哪家商戶買的?日期、發票存根可好?理查德米勒可不便宜,動輒幾十萬上百萬,憑證和購買記錄總要來點吧?
結果偵查機關去海關一查,沒有郝某聲稱的這些物品的申報記錄:
空空如也。
再一問報案人:有票據是有,但有的是復印件,也沒印姓名;鉆戒說是2011年11月25日香港周大?;?16萬港幣買的,可那幾天,郝某和丈夫根本沒有出入香港的記錄。這時間對不上,咋回事?
郝某后來又解釋:翡翠是在廣州兩次買的,手表還在澳門買過……各種說法前后矛盾,發票與實際出入境也對不上。
更神奇的是,案發頭一小時,她還對民警表示:
家里啥都沒有,平時不怎么住這兒。
但過會兒一看警察真的走了,就突然來了句天啦嚕!上千萬的東西不見了!這進程堪稱魔幻大變活人。
當然,有人會問:說不定郝某夫婦確實買了,但是偷偷攜帶入境、逃了稅,留下不了官方記錄?
這也不是完全不可能。但那就得自己拿出更能自圓其說的證據吧?
畢竟動輒上百萬的奢侈品,真要證明確實存在并在這兒丟了,完全可以出示外幣支付流水、銀行刷卡記錄或商家憑證。
只是到了法庭上,能看到的票據零零散散,時間也不對,姓名也沒有,這就有點拿不出手了。
再往深里看,此案牽涉一名大背景人物——時任山西省公安廳長劉新云。
根據李斌父母的說法,這位要員和報案人郝某夫婦有說不清的關系,也就是:
保護傘。
而郝某的丈夫任紫晨,案發前就因為澳門開設賭場、帶賭客出境賭博等事被平遙警方通緝。
可抓捕次日,他就給取保候審了,后來甚至辦了:
撤銷案件。
直到2024年才又把任紫晨列為網上追逃,那個時候這位據稱的保護傘劉新云已:
落馬。
戲劇性到此并未結束,一個本該是被抓的賭博洗錢嫌疑人,卻能在抓捕后第二天就取保,這節奏也真是少見。
而李斌呢,本就是奉命配合平遙警方來抓任紫晨,抓完沒多久,反倒自己被立案,牢底一蹲就是14年半,完全是警察剛下班,就被同事抓了的生動現實版。
誰是操縱者、誰是冤大頭,仿佛霧里看花。
李斌家人稱,這是郝某借背后高人之力,對李斌進行報復,你不讓我給外界打電話,我就讓你背個驚天大鍋,送你去吃牢飯。
李斌還在獄中寫了多份控告信,說自己遭遇疲勞審訊和種種酷刑。
什么夜間車輪戰、一夜數次問話;什么被帶到小黑屋,上腳鐐手銬還踩腳背,還拿牙簽扎手指。更有辦案人員丟下一句,你知道你得罪了多大的領導嗎:
等著死吧。
嚇得他一身冷汗。
但一審、二審法院都表示現有證據無法證明偵查機關非法取證,尤其李斌全程不認罪,也無所謂逼供自白。
某種程度上,這是個悖論,既然李斌一直零口供,何來非法取證?畢竟,辦案方就可以說:
我們并沒有逼出什么口供來。
可對于遭罪的人而言,能不能逼出罪證是一回事,有沒有折磨是另一回事。
如果確有打罵、戴刑具的情況,即使沒有口供成果,也不得不讓人反思偵查程序是否合規。這類細節,恐怕要還原真相,還需要:
更深入的調查。
在法律層面,證明有罪往往需要有連續完整的證據鏈條??纱蠹铱吹降膮s是空落落的零口供、零贓物,再加上一些模糊不清的票據和讓人頭暈的時間線。
這不禁讓人感嘆:要是拿這么點證據就把人判14年半,那破案也太輕松了吧?這種質疑不無道理。
一旦一個案子沒有牢固的事實基礎,就容易被懷疑為強行栽贓或莫須有。
更何況,本案自從劉新云落馬后,劇情愈發顯得魔幻三重奏:任紫晨又被網上追逃,李斌卻還在坐牢,而那批天價珠寶還像紙片人一樣不見蹤影。到底是誰在這出戲里笑到最后?
李斌的父母提到,郝某之前多次與龍城派出所鬧不快。
一次是她丈夫在澳門賭輸了錢,澳門賭場催債追到太原,報警后由龍城派出所介入,這對夫妻對處理結果不滿;還有一次,郝某自己報案說家里丟了貴重物品,龍城派出所調查后認定她:
報假警。
這些給她留了案底,讓她更加懷恨在心。
于是,在這次平遙警方抓捕行動中,郝某發現來的民警居然是龍城派出所的,干脆把丟失財物這口鍋甩到李斌頭上。合著就是你之前讓我難堪,這回我可要讓你付出代價。
這說法有沒有根據?暫時沒定論,但若真存在這種過往糾紛,也不排除她渾水摸魚的可能。更何況她在案發后曾明顯區分:
不針對平遙警方,不需要他們搜身。
為啥同樣在家里搜過東西、翻過抽屜,只有龍城派出所的這幾個人被盯上?這耐人尋味。
而要給失竊物品定價,通常至少要有實物,或許也可參考一些可靠票據。但這起案子實物在哪?丟沒丟都沒影,鑒定中心只能做專家法分析,最終估了一枚鉆戒126萬。其余手表、翡翠則無法確定價格了。
辦案單位干脆想了個妙招:索性主張物品價值700萬元,然后干脆在判決書里只認可鉆戒126萬元,其他物品的價值不再提,仍然判定是數額特別巨大??傊牙畋笙柔斣诒I竊罪上。
再細查鑒定流程,更神奇:2020年11月3日就出了認定結論,但參與鑒定的所謂專家意見居然是11月9日才出爐:
倒掛了整整6天。
這就像你先出爐了一份菜譜,然后才問大師傅:您看這道菜怎么做?這般時間順序的魔術,也真是叫人驚掉下巴。
李斌被關在監獄里,他本人和父母持續不斷地申訴,認為自己是無端被誣陷,是這場政治人情、權力傾軋下的:
替罪羊。
他們向各界反映問題,也在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那里遞交了申訴材料。
據說,高院已經立案受理。下一步,會不會發回重審?會不會啟動再審程序?會不會把當年案子的疑點一條條翻出來挨個對質?這是許多關注者期待的。
任何案件只有司法調查與公開審理才能給出最權威的結論。但可以肯定:現有公開信息透著太多問號,沒法讓人心服口服。幾個關鍵點都還在云里霧里。
如果真如李斌說法,這是一次栽贓陷害,那就是重大冤案,必須徹查,不能讓無辜者蒙受十多年鐵窗之災。
假使李斌真的監守自盜,那就更要調查得明明白白,把贓物去向弄清楚,不能一直成失蹤的黑洞。
更要強調的是,劉新云已落馬,任紫晨如今再次被上網追逃,如此人物關系的變化,讓這起民警盜竊案顯得更撲朔迷離。
人們很想知道:當初的抓捕行動,究竟在怎樣的勢力下畫風突變?這些疑慮的答案,期待能通過更深入的司法監督來挖掘。
總結下來,這劇情真是一波三折。
警察辛辛苦苦執行任務,抓了人;人家嫌疑人卻秒變取保,接著誣告反咬一口。
然后這警察被翻箱倒柜,愣是搜不出贓物,卻莫名其妙收獲了十四年半的大刑;而那對報案人夫婦,此前或有強勢關系背景,一度逍遙自在,等到幾番風云轉向后才東窗事發。
而民警一方呢?家屬到處喊冤,不斷強調自己是替罪羔羊。整個故事若寫成劇本,只怕觀眾要喊這么離譜的橋段編不出來??呻x譜的事,偏偏就這么在真實生活上演了。
正因為離譜,才讓人呼吁:到底有沒有更徹底的調查?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和相關部門是否會把這些荒誕的細節全都拿到臺面上曬曬?確認一下票據真偽、海關稅單有無、境外商場刷卡記錄能否調?。吭偕钔谝幌聻槭裁矗?/p>
抓的人可以秒放,報案人說法如此反復。
所有不合邏輯的地方,都應該給大眾一個解釋。
李斌案有太多殘缺與矛盾:沒有確認的失物、沒有搜到的贓物、沒有指向明確的證人,卻有大量無法解釋的矛盾票據與程序疑點。這些僅靠幾句內心確信或主觀推斷是抹不平的。
若想真正消解社會疑慮,還是得來一場腳踏實地的復核:重走調查程序,逐一對比證據,核查每一個時空節點,反復審視每一個證言。是偷?還是陷害?應該能查個水落石出。
是非曲直,需要事實作證,需要陽光照耀。畢竟,這不僅是個警察剛下班就被抓的獵奇話題,更是一面照見司法正義的鏡子。如果能通過更加公正、公開、客觀的方式給出答案,或許才能讓這場沖突與荒誕塵埃落定。
無論結局如何,都希望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和更多有權力的部門拿出魄力,對本案重新梳理、重新審視;也希望當真相來臨時,能夠經得起歷史與法律的考驗。
李斌的家屬所呼吁的,不外乎一個樸素的請求:要么你給我證據,讓我心服口服;要么就還我孩子的清白——就是這么簡單。
或許某天,大幕落下之時,才能知道這個剛下班就被抓的警察究竟是不是天下第一大盜——還是一個被翻手云覆手雨的權力暗流,推上了祭臺的無辜者。
真相,理應有個干凈的模樣。我們期望,這樁震動三晉的警察盜竊案能夠有后續的一輪全面調查。也呼吁司法部門和紀檢監察機構對可能存在的任何濫權、造假,或是有意無意的忽視,都來一次徹底的排查。
寫于2025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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