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針對青島科凱電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凱電子”)在創業板IPO過程中出現的多項違規行為連發三份監管函。
內容直指科凱電子在IPO申請期間存在多項違規行為,包括研發投入內部控制制度未有效執行,收入確認、采購管理內部控制不規范,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等。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科凱電子早在2024年4月就撤回了上市申請,但深交所并未就此放過其申報階段的違規行為,時隔近一年后仍對其進行追責,徹底堵截企業妄圖“一撤了之”的僥幸心理,釋放出對資本市場亂象“零容忍”的明確信號。
不僅科凱電子被施以自律監管措施的處罰決定,保薦機構中金公司與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也因此遭到了監管層的追責。
公開資料顯示,科凱電子1997年在青島注冊成立,主要從事專用集成電路、混合集成電路及微電路模塊的研發和生產,主要產品包括電機驅動器、光源驅動器、信號控制器以及電源模塊等其他微電路產品。
此前,科凱電子懷揣著創業板上市的計劃,2023年6月深交所受理其IPO項目。在經歷兩輪問詢與回復后,科凱電子于2024年3月17日第三次更新招股說明書和法律意見書。然而,最終在2024年4月15日,科凱電子選擇終止申報。2024年9月,科凱電子擬換東家,擬被廣州科創板上市公司思林杰收購。今年2月18日,思林杰發布公告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收購科凱電子71%的股份。
回顧科凱電子的IPO歷程,從深交所的問詢中便能察覺到諸多問題端倪,而此次發出的監管函更進一步將這些問題坐實。
首先就是在IPO報告期內,研發投入歸集不實的問題,近千萬實控人薪酬混入研發賬目,研發投入存在“摻水”現象。
在IPO報告期內的2020-2022年,科凱電子研發投入分別為805.79萬元、987.75萬元、1245.01萬元。實際控制人王建繪、王建綱、王科,其部分薪酬卻被計入研發費用,金額分別達307.32萬元、329.27萬元、283.06萬元,占同期研發投入總額超30%。這三位并非專職的研發人員,工作時間記錄采用彈性工作制,沒有考勤記錄,僅依據自行填報的工作時長來劃分研發工時。
同時,科凱電子存在研發日志缺失、投料記錄不完整、委托研發項目付款未取得進度證明等情況,嚴重影響了研發投入的真實性與合規性。保薦機構中金公司與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均未識別上述異常,仍出具“研發內控有效”的核查意見。
其次,科凱電子在收入確認與采購管理方面,存在內部控制不規范現象。
收入確認環節,沒有按照內部制度要求在銷售合同或訂單中約定具體驗收或簽收方法,存在驗收單回傳日期異常、未取得客戶驗收證明、甚至同一客戶對相同貨物出現重復簽收且簽章不一致的情形;采購管理方面,存在采購單據缺失,同一物料采購時向多家供應商提報的價格不一等現象。
而中介機構在這方面也未能盡責,未關注到發行人收入確認、采購管理內部控制未有效執行的情況,所發表的核查意見不準確。
此外,科凱電子的生產成本核算存在不規范、信息披露不準確,財務數據失真等問題。
在報告期內,該公司直接人工、制造費用占生產成本的比例約達65%。深交所現場督導顯示,科凱電子未將這些費用在完工產品與在產品間合理分配,進而造成生產成本核算不準確。而保薦人與會計師在此關鍵風險點上,均未實施充分的核查程序。
來源:科凱電子官網
基于上述問題,深交所對科凱電子及其相關責任方采取了自律監管措施。對科凱電子、王建繪、王建綱、張春妍,以及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畢強、唐守東,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王丹、賈義真,均采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此次深交所連出3份監管函,具有重要警示意義。
一方面,嚴打“帶病闖關”現象。即便科凱電子撤回了IPO申請,深交所依舊對其申報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追責,堅決杜絕企業“一撤了之”的僥幸心理。
另一方面,對中介機構的處罰,凸顯了監管層整治中介機構“重項目承攬、輕盡職調查”亂象的決心,促使中介機構切實提升風險敏感性,嚴格規范核查程序。
同時,也警示擬上市公司,必須高度重視內部控制與信息披露質量,唯有夯實內控基礎、堅守商業本質,才能實現資本市場與實體經濟的良性互動,保障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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