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稅務局的調查,司馬南個人通過隱藏收入等方式,偷稅漏稅400多萬元,最終被處以超過900萬的罰款。
對此,司馬南通過媒體平臺進行了獨家回應。
司馬南在回應中稱,自己這6年左右的時間通過MCN機構也就賺了600多萬。關于偷稅漏稅,自己也不知道,完全是機構給自己代繳,自己過于相信他們了。
根據雙方提供的信息,基本可以判斷,司馬南又在說謊。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的調查,司馬南在2019年至2023年期間,通過隱藏收入等手段,少繳個人所得稅等費用共計462.43萬元。另外,他實際控制的企業少繳企業所得稅75.32萬元。
總共偷逃稅款537.75萬元,最終滯留納金和罰金共繳納926.94萬元。
司馬南在回應中稱,6年左右通過MCN機構總共賺了600多萬元。
如果這個數字屬實,那么按照稅務局的數據,他偷逃的稅款(462.43萬元個人稅費+75.32萬元企業稅費=537.75萬元)幾乎接近他的全部收入(600多萬元),這在邏輯上難以成立。
個人所得稅和納稅人的稅率通常不會達到這么高的比例。
以中國稅收法為例,個人所得稅最高稅額是45%(適用于高收入群體),納稅人則根據行業不同有所差異(如小規模納稅人可能為3%)。
即便按最高稅率,600多萬元收入對應的稅款上限也很難達到462.43萬元,更不用說加上企業稅費后接近537.75萬元。
司馬南在回應中表示,自己對稅務問題不了解,完全委托MCN機構代繳稅款,超過信任機構導致了偷稅漏稅。這暗示他缺乏稅務知識,無意為之。
司馬南作為一名公眾人物和評論家,曾多次在公開場合評論稅務相關事件。例如,他曾針對薇婭偷稅漏稅事件發表過詳細看法,批評其行為“不僅僅是道德問題”,并延伸到美國富豪的稅務問題。這表明他對稅收政策和偷稅漏稅的后果有一定了解,至少不至于完全無知。
對別人義正言辭地抨擊指責,對自己就一筆帶過?
他對稅務問題有一定認知,卻會將責任完全推給MCN機構。一個熟悉相關焦點話題的人,至少應對稅務合規性有基本認知,而不是“完全不知情”。
另外,作為一個擁有多個關聯公司的股東,他不可能完全不接觸稅務申報事務。這種“無知”的辯解與他的身份和經驗不符。
MCN機構通常負責網紅的內容運營、流量變現等事務,稅務代繳并非其核心業務范圍。即使MCN機構協助處理稅務,也需要個人團隊提供收入數據。
稅務局的調查明確指出,司馬南通過“隱匿收入、虛假申報”等手段偷稅,這是有意為之的行為,并非代繳失誤。
如果MCN機構確實失職,司馬南作為直接受益人,至少應承擔監督不力的責任,而不是完全推卸。
稅務局的調查基于數據的分析,涉及具體金額和運營方式(如虛列成本費用),這些細節指向司馬南企業,而不僅僅是MCN機構的過失。
此外,司馬南的粉絲規模與他所稱的收入不相符。
司馬南全網粉絲超過5600萬(某博300多萬、某音3700多萬、某條1600多萬等),是頭部網紅級別。估計,其年收入可能在千萬級別甚至更高(有媒體推測3000萬至5000萬元)。6年賺600多萬的說法,其中流量、影響力與收入明顯不符。
稅務局指出,他實際控制的企業(如北京某策劃中心)通過虛成本列費用等方式少繳稅款75.32萬元。這表明偷稅行為不僅只限于個人,還涉及企業操作,難以完全歸MCN機構所有。
北京稅務局的通報基于稅收大數據分析和立案調查結果,數據具體(462.43萬元+75.32萬元)且符合法律程序,真實性可以相信。稅務部門沒有動機捏造事實,且稅收結果明顯已公開并入庫。
那結論只有一個:司馬南說謊了!
司馬南的回應多處邏輯漏洞(收入與稅款不符、對稅務知識的認知矛盾、推責MCN機構的不合理性)。他可能在隱瞞真實收入規模,博取同情心。
眾所周知,司馬南最厲害的就是一張嘴。能把黑說成白,白說成黑,就看他需要怎么講,按照什么角度講,他最擅長這一套。
大快人心的是,無論司馬南怎么說,如何詭辯,他已經為此付出了代價,全網被封殺。
網絡上少了一份司馬南的詭辯與到處攻擊,這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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