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營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有效化解交通安全風險,最大程度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確保市區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西寧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持續強化交通安全管控力度,嚴厲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現對部分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廣大駕駛人能夠引以為戒,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攜手打造文明、和諧、安全的道路交通環境。
案例一
2025年3月20日23時許,西寧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四大隊值班民警接到指揮中心派警指令,稱轄區新村路附近有一男子酒后駕車,請交警到現場予以處置。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 194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案例二
2025年3月20日晚上22時許,劉某某飲酒后駕駛貴D8***1小型SUV沿西寧市城中區錦川大道由北向南行駛至比亞迪廠東門處時,被西寧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八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現場對其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110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案例三
2025年3月20日7時35分,趙某某駕駛青AG***9小型汽車沿時代大道由北向南行駛時,被西寧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八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查,趙某某未取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案例四
2025年03月20日16時40分許,韓某涉嫌無證駕駛青A7***5小型客車,沿莊和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明昊路路口處時,被西寧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二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查該車駕駛人涉嫌無證駕駛。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案例五
2025 年 03 月 20 日 16 時許,楊某駕駛青A69***“長安”牌輕型欄板貨車沿湟中區大湟平公路由北向南行駛,當行駛至大湟平公路110KM+300M(多巴鎮合爾營村)附近時,被湟中區公安局交管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查,執勤民警對楊某某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車輛、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未按規定懸掛號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分別裁決合并執行,共處以罰款1400元的處罰。
青海1副局長被查
編輯|小杰
審核|朵朵
終審|老梁
來 源|西寧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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