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據青環罰〔2025〕07009號:2024年12月12日,執法人員辛克輝、董安君到位于青島市即墨區靈山街道辦事處前柘村的青島正大豬業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經營的養殖場東側約500米處林地周邊,渣液分離后的沼液經還田管道外排,流入地塊間低洼處。東側約450米處,沼液經管道還田后,外溢至路北土坑及地塊間低洼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條從事畜禽規模養殖未及時收集、貯存、利用或者處置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畜禽糞污等固體廢物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或者關閉。
市生態環境局對青島正大豬業有限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貳萬伍仟元整。
青島正大豬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2月25日,注冊地位于青島即墨市華山鎮前柘村,法定代表人為姜波。正大卜蜂貿易發展有限公司100%持股,背后股東為正大(慈溪)投資有限公司。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