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成都先后公布了今年中考和義務教育段的招生政策,回顧戳:
關注升學的家長應該都已比較了解,今年成都中考招錄政策有較大的變化(還不清楚的家長可戳解讀:取消省重線、合并批次、增加志愿……成都中考變化意味著什么?)。
這些變化,橫向來看,公辦民辦都有涉及;縱向來看,它不僅關乎中考,可能還會影響家長在孩子幼升小、小升初時的選擇和規劃。如何理解?今天我們就以民辦學校招生政策的變化為重點,來為各位家長一一解讀,讓大家讀懂新政之下,民辦教育的發展邏輯以及對孩子升學的影響。
先說高中段,按照今年成都中考的指標到校生政策,其對民辦學校的支持可謂相當大。
在以往民辦高完中可校內直升的基礎之上,又增加了三條直升路徑,分別為:
(1)支持擴大享受校內指標到校生政策的學校范圍——
原有享受校內指標到校生政策的民辦學校,可繼續享受該政策。支持因分類登記造成初中和高中分離的民辦學校、在同一宗土地由同一舉辦者舉辦的初中和高中分離的民辦學校,均可享受校內指標到校生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學生在校內“愿升盡升”。
劃兩個重點,第一,“因分類登記造成初中和高中分離的民辦學校”“在同一宗土地由同一舉辦者舉辦的初中和高中分離的民辦學校”,可能有家長會問,這是什么意思?其實它與此前民辦學校實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分類登記管理有關,在此就不過多贅述,直接舉例。
比如錦江嘉祥,分類登記實施后,錦江嘉祥拆分為了一所小學+初中的學校(名稱為“成都錦江區嘉祥外國語學校”),一所純高中學校(名稱為“成都市錦江區嘉祥外國語高級中學”),按照此前的政策,從今年開始,這兩所學校將無法互通校內直升(在此之前能夠直升,是因為分類登記設置了過渡期,今年過渡期滿),正好新政的實施,保證了今年及以后在錦江嘉祥就讀的初中生畢業生,依然能夠直升錦江嘉祥的高中。
類似情況的學校還有成華嘉祥、郫都嘉祥、新津成外、西川匯錦都、天府師大一中、新川外國語等。
第二,支持符合條件的學生在校內“愿升盡升”,這一點也非常重要,公辦學校指標到校生比例一般為統招計劃的50%,民辦學校則是“愿升盡升”。不過,中考作為選拔性的升學考試,“愿升盡升”也是需要學生達到一定條件的,只是相比公辦,其“直升”的優勢會更加明顯,甚至可以占到學校高中招生計劃的100%,比如金蘋果錦城一中、天府七中、天府中學等,高中學生均為其初中直升生,在中考場上無招生計劃(今年是否會有,以官方信息為準)。
(2)支持民辦普高投放區域內指標到校生——
支持符合條件的民辦普高向本區(市)縣內其他公、民辦初中學校投放區域指標,具體辦法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參照公辦學校制定。
也就是說,區指標今后不只有公辦高中,民辦高中也可以向區內的初中學校派發區指標,其實去年已有民辦學校開始實行。這一項對民辦學校的政策支持,于民辦學校而言既是利好,其實也是挑戰,派發出去的區指標學生和家長是否愿意接受,也是對學校辦學質量和家長口碑的一種考驗。
(3)支持招收集團內指標到校生——
支持同一舉辦者舉辦的民辦普高,可在成都市域的集團內其他初中學校,招收跨校直升生。民辦教育集團負責統籌協調集團內跨校直升學校對象及名額,制定學生跨校直升工作方案。
這一項不難理解,舉個例子,成外美年的初中畢業生今后可能直升成外高中、實外高中等,溫江嘉祥、都江堰嘉祥的初中畢業生今后也可能直升錦江嘉祥、成華嘉祥等。一方面,集團化辦學的民辦學校,更有利于其發揮出頭部學校的影響力,通過升學渠道的打通,來增加集團內其他學校的吸引力,同時,在集團之間,一定程度上也可留住更多的優質生源,讓集團整體的辦學實力在某種層面上得以保證;另一方面,從家長角度來看,選擇了集團化民辦學校的家長,在孩子初升高時,也實打實地多出了一些好的選擇,可以減輕一些升學焦慮。
再來看義務教育段,在招生計劃設置方面,成都市教育局明確提出:支持辦學質量好、市民認可度高的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只增不減”。怎么解讀?
當前,在各個區域內民辦學校總體招生計劃很難再說增加的大前提下,這一項計劃調控的邏輯可以理解為:優質擴容、低效壓減,即將有限的招生指標向優質的民辦學校傾斜,辦學質量不高的民辦學校則可能被逐漸淘汰。這既有利于激發民辦學校的內生動力,也能實現教育資源的動態優化配置,其深層意圖其實是“扶優汰劣”。
在這個層面上,我們從民辦教育的發展趨勢,其實不難看出,教育資源的評價標準并不在于“公辦”還是“民辦”的屬性,本質還是在于質量和口碑。作為教育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民辦學校自有其功能和作用,優質民辦學校通過提升辦學品質、打造辦學特色,來匹配不同家庭個性化的教育需求,為孩子和家長提供多樣化的教育選擇,與公辦學校形成差異化的發展格局,仍然是當前以及未來所需要的。
此外,今年民辦普高校內指標到校生政策中,有一條變化也頗受家長和社會關注,即“從2028年(即2025年入學的初一新生)起,民辦校內指標到校生必須同時具備:一是初中入學須符合當年成都市教育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二是實際就讀學校3年學籍的應屆畢業生,符合政策規定轉學的,須在學籍轉入學校實際就讀滿2年及以上;三是學生選擇的升學區域為就讀初中學校所在的招生區域。”民辦集團內跨校指標生今年即是如此。
這一點之所以放在義務教育段的部分來分析,是因為它實際影響的是家長對于孩子小升初的選擇。對于從今年起,小升初想要“擇校”民辦的家長,需要提前了解,今后孩子將無法享受民辦高中的校內指標到校生、民辦集團內跨校指標到校生等政策,當然,公辦高中的指標到校也是同樣的條件(這次調整算是對標公辦的指標到校政策),所以它意味著孩子在初升高時,只能參加中考。
這項變化,相較于民辦高中新增的三類直升指標,其影響范圍其實有限,因為對于正常報名錄取、“搖號”錄取,以及被民辦學校空余計劃錄取的學生來說,均不受影響。另外,對于想要報讀純民辦初中(學校本就沒有高中校內指標、集團指標等),孩子實力較強,今后升學規劃就是參加中考的學生,也是不受影響的。
最后,一點提示。民辦教育自有它的優勢和特色,相當部分的家長是非常認可,并且愿意選擇的。因此上述政策的調整,也可以視為給家長們的一個提醒,那就是盡可能地早一些為孩子的升學路徑進行規劃,比如孩子小升初打算入讀某12年一貫制民辦學校,并且看重該校初升高時符合條件的指標到校“愿升盡升”的利好,那么,為了避免初中擇校和搖不中該校初中的風險,家長就需要提前考慮,是否在孩子小學階段就要選擇該校,這樣才能盡可能地保證孩子在后續的升學中能夠直升無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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