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獲悉
2024年度個人所得稅
經營所得匯算清繳辦理
將在本月底(3月31日)結束
還沒有辦理的納稅人
請注意辦理時間!
什么是經營所得?
哪些人需要辦理?
有哪些注意事項?
記者采訪了四川省稅務局有關負責人
梳理了一份攻略供您參考
什么是經營所得?
哪些人需要辦理匯算清繳?何時辦理?
記者了解到,經營所得包括四個方面,分別為: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的個人合伙人來源于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也就是說,在中國境內取得了經營所得,并且實行查賬征收的,需要辦理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經營所得匯算清繳稅款如何計算?
據四川省稅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稅款計算分兩步,分別是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根據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和第六條,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
其中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萬元的,按照5%稅率計算;超過3萬元至9萬元的部分,按照10%稅率計算;超過9萬元至30萬元的部分,按20%稅率計算;超過3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30%的稅率計算;超過50萬元的部分,按35%稅率計算。
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怎么辦?
在哪里辦?
據四川省稅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符合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條件的納稅人如果只取得了一處經營所得,應當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即填報《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
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企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合伙人的,應分別填報《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同時,如果取得兩處及以上經營所得,需要選擇向其中一處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總申報,還需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
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渠道辦理經營所得匯算清繳:一是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二是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三是攜帶相關紙質資料前往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辦理申報。
此外該負責人還提醒,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者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六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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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成都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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