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香港公屋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令人咋舌,一般申請者需等待5.3年,而長者單身人士亦需耗時3.4年。這一漫長等待并非源于過高的入息限額,是不是得歸咎于過去政策上的失誤呢?即土地開發和房屋建設方面的疏忽,導致房屋供應難以滿足社會需求。據統計,當前家庭申請及長者一人申請的數量已達到118600宗,非長者一人申請也有86200宗,總計超過20萬宗。然而,本年度房委會和房協提供的出租單位數量僅為1.9萬個,下年度預測也僅約為1.8萬個,顯然,供應不足才是問題的癥結所在。雖說得公屋 得天下, 可以躺平? 但扎心事實是,輪候人數超20萬人,每年公屋供應量才1.9萬!
此外,所謂“公屋成為市民的最佳選擇,人太多,建多少都不夠”的說法,其實并不符合市民的實際感受。一個選項的吸引力總是相對于其他選項而言的。與其稱公屋為“最佳選擇”,不如說是基層市民在無奈之下的“唯一選擇”。例如,即便是30年樓齡的私人住宅,月租也往往高達一萬三至一萬四千元。對于公屋入息上限為兩萬元的二人家庭來說,他們難道要將七成的收入用于租房?
至于高達七位數的置業首期,對許多市民來說更是遙不可及。立法會會議上,議員楊永杰指出:“看更月薪13500元,地盤保安14000元,兩夫妻若都做看更,收入就已超標,住私樓只能住劏房。”這具體反映了基層市民并非“選擇”公屋,而是被現實所迫。換句話說,如果私人住宅價格合理,租金僅占收入的兩三成,市民自然不必為租房發愁,公屋也就不會再是“最佳選擇”。
目前,房屋委員會有約4.2萬戶公屋家庭因入息超過限額2倍至不高于5倍而被視為“富戶”。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將于近日審議收緊“富戶政策”及執行細節。
據消息透露,房委會計劃對“富戶”大幅加租,將現行的三級制調整為四級制,并降低踢走超級富戶的門檻。具體而言,入息超過限額2倍至3倍的“富戶”需繳交2.5倍租金,較現行1.5倍租金增長約67%;入息超額3倍至不足4倍的“富戶”需繳交3.5倍租金,較現行的2倍租金增長75%;而入息超額4倍至不足5倍的“富戶”加幅最大,需繳交的租金將從現行的2倍增加至4.5倍,增長125%。例如,原本需繳交2000元雙倍租金的家庭,新政策下將需繳交4500元。
對于入息超過限額5倍的“富戶”,新方案維持必須遷出的規定不變,但新增了踢走級別。若公屋租戶在兩個申報年期內(每兩年申報一次,即四年內)入息超額4倍但不超過5倍,也必須遷出。目前,約有1200戶家庭屬于這一“高危”群體。
房委會資料顯示,目前約有4.2萬戶公屋家庭被列為“富戶”,占所有住戶的約5%,即每20戶中就有1戶是“富戶”。其中,3.6萬戶家庭需繳交1.5倍租金,約6000戶家庭需繳交2倍租金,另有約200戶家庭入息超過限額5倍卻未遷出而正在繳交市值租金。
政府預計,未來十年將興建30.8萬個公營房屋單位,其中啟德一帶是市區主要的公營房屋供應地,正在興建居屋、簡約公屋和公屋。
房委會去年已預告將收緊“富戶政策”,計劃將現行的三級制調整為四級制。根據新政策,未超出入息限額的公屋家庭只需繳交原有租金,而一至三級的“富戶”則需分別繳交2.5倍、3.5倍及4.5倍的租金,較現行租金增長67%至125%。第四級,即入息超過限額5倍的“富戶”,則須遷出。
房委會的數據顯示,盡管“富戶”所繳交的租金高于一般租金,但其租金平均僅占家庭總收入的7%,低于一般公屋租戶的10%,更遠低于租住私人住宅的租戶與收入中位數的31.5%。當局預計,政策調整后,租金將占“富戶”平均家庭總收入的11%。
目前,家庭入息超出限額5倍或家庭總資產凈值超過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的租戶均須遷出。以四人家庭為例,月入15萬元才需遷出。新四級制下,這一門檻雖未下調,但政策將更為嚴格。若公屋租戶在兩個申報年期內入息超額4倍但不足5倍,也必須遷出。據了解,目前約有1200戶家庭屬于這一區間,其中約400戶已持續繳交額外租金超過四年,面臨被逐出公屋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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