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作是黨的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不久前出版的《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新時代黨的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思想學習讀本》(以下簡稱《讀本》),從發揮統一戰線的重要法寶作用、做好各領域統戰工作等方面,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新時代黨的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義、精神實質、豐富內涵和實踐要求作了闡釋。國家民委微信公眾號摘登《讀本》中第五部分“必須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黨的民族工作主線”,敬請關注。
堅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務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必須堅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務,推進民族事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我們黨一直高度重視依法治理民族事務。1949年新中國成立前夕,發揮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就將“民族政策”單列成章。1954年,新中國第一部憲法以國家根本大法形式,確定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團結、民族區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榮為主要內容的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基本框架,并在歷次修訂中不斷予以強調和完善,為依法治理民族事務提供了憲法基礎。198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頒布實施,在全面總結新中國民族工作歷史經驗的基礎上,對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進行了全面規定,奠定了依法治理民族事務的重要基礎。經過70余年的努力,我國已經初步建立并不斷完善了以憲法為根本、以民族區域自治法為主干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規體系。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依法治理民族事務,不斷提高民族事務治理能力和水平。
做好新時代民族工作,提升民族事務治理法治化水平,要樹立法治思維,確保各職能部門依法履行職責,不能把涉及少數民族群眾的一般性社會事務工作簡單歸結為民族工作,不能把涉及少數民族群眾的民事和刑事問題簡單歸結為民族問題,不能把發生在民族地區的一般矛盾糾紛簡單歸結為民族矛盾。依法保障各族群眾合法權益,依法妥善處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依法打擊各類違法行為,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將民族事務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依托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將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引導各族群眾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加強對廣大干部進行民族工作法律法規培訓,切實增強法治思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障各族群眾合法權益。
監制 |肖靜芳
統籌 |安寧寧
編輯制作 |章音頔
來源 |統戰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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