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小區都有車牌識別系統,進出都有識別記錄,遇到車輛惡意逃避停車費等情況的還會被列為黑名單,不給予通行,保障小區車輛進出安全有序。近日,一名男子想出一些“奇招”“怪招”來逃避繳納停車位的租賃費用,殊不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3月3日10點半左右,鄭州交警四支隊接到轄區群眾報警,稱其發現有兩輛車號牌一樣。接到警情后,立即到達現場開展調查。民警來到該小區地下停車場后發現,一輛灰色轎車的車牌與正規機動車號牌有很大的區別,仔細查看后發現車懸掛機動車號牌的地方竟然有兩個夾子。取下夾子后,原車車牌也露出了廬山真面目。
原來,“李鬼”用了“李逵”的名號,那他究竟是為了什么呢?民警隨即聯系了冒用他人車牌的車主,讓其盡快到現場來。與此同時,該小區停車管理方也在該車幾十米外的一個停車位發現了原車牌的車輛。大約十幾分鐘后,“李鬼”車主馬某某來到了現場,看見了車旁邊的交警同志后,立馬全盤托出,原來是其不想交停車費,又發現鄰居的車平時不怎么開,便打起了小算盤,在某網購平臺訂購了其他能進到停車場車輛的號牌。而原車牌車主本人平時開車的次數少,偶爾發現進不來也沒覺得有問題。民警對馬某某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為開具了法律文書,而后移交至交警四支隊案偵大隊做進一步處理。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屬于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目前馬某某因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被處行政拘留十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
編輯:李旸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