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出差期間險些遭到客戶侵害
大家好,我是又二又颯的不二表姐。
在職場生活中,出差是很多員工的日常任務。
但誰能料到,一次看似平常的出差,竟會淪為一場可怕的噩夢?
今天故事的主人公小琳,就在出差期間險些遭到客戶性侵,身心遭受重創。
更令人氣憤的是,公司面對小琳的困境,不僅沒有給予關懷,反而態度冷漠、處理敷衍,還多次勸她離職,這無疑讓小琳艱難的處境雪上加霜。
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快跟表姐一起看看吧。
01
今年 1 月 13 日,小琳 跟隨公司領導前往浙江安吉出差, 為招待客戶,領導安排了吃飯、唱 K 等活動。
活動中,小琳陪客戶喝了大概半斤白酒,結束后醉意朦朧回到酒店,很快便沉沉睡去。
然而,危險卻在悄然降臨。
白天的客戶不知通過什么手段,從酒店前臺處拿到了小琳房間的房卡,闖入房間意圖性侵她。
所幸小琳及時清醒,奮力反抗,才避免了悲劇發生。
但這次經歷給小琳的心理造成了極大的創傷。
事發后,小琳果斷選擇報警。
警方行動迅速,很快就將犯罪嫌疑人控制住,并立案偵查。
酒店因為擅自給犯罪嫌疑人開門,負有安全責任,和小琳 達成了賠償協議。
本以為事情到這里,小琳能慢慢恢復正常生活,可沒想到,這僅僅是她苦難的開始。
1 月 16 日,小琳努力調整心態,她試著回到公司上班, 但那次可怕的經歷就像陰影一樣,始終籠罩著她, 焦慮和恐慌讓她坐立不安,根本無法正常工作。
她前往一家三甲醫院進行精神治療,診斷結果是重度焦慮和中度抑郁。
在這樣的情況下,小琳向公司請了病假,希望能好好休養恢復。
可公司不僅沒有支持,反而步步緊 逼。
2 月 20 日,之前帶小琳出差的領導打來電話,要求她要么正常上班,要么辭職,還表示如果小琳主動離職,公司可以給 5000 元甚至 10000 元的補償。
小琳無法接受這樣的要求,她剛遭受重大創傷,身心狀態根本不允許她立刻回去工作。
而且,她認為公司根本沒有誠意,這一萬塊的補償還遠遠不夠她兩個月的工資,于是提出了 10 萬元補償的要求。
從這開始,小琳和公司之間的矛盾就爆發了。
2 月 27 日,小琳的病情愈發嚴重,軀體化癥狀明顯,她再次向公司申請病假,可依舊未獲批準。
無奈之下,她只能繼續休養,并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這次的診斷結果是急性應激反應,醫生建議休息兩周。
小琳向總公司負責人說明情況,可得到的卻是冷漠、敷衍的回復。
在和公司多次溝通無果后, 3 月 6 日,小琳無奈發帖曝光自己的遭遇。
02
在這件事引發關注前,公司明顯是想要讓小琳離開,并且不按照規定進行賠償。
可小琳發帖后,公司的補償卻直接飆升到20萬,只要求她刪除相關言論。
這讓小琳更加氣憤,果斷拒絕,并且因當時協商人態度傲慢,她賭氣提出 40 萬元補償。
第二天,公司主動給小琳轉賬 10 萬元,但小琳退還了這十萬,并表示自己只要離職與工傷的正常賠償,除此之外,還要求公司領導親自站出來道歉。
在輿論不斷發酵的情況下,該 公司終于在3月10日發布了聲明,承認“對員工保護不足”,但強調“40萬元訴求超出法律范疇”。
但小琳認為這份聲明避重就輕,并且拿自己的氣話當靶子來將輿論矛頭引向自己,于是在 3 月 12 日再度發帖,提出兩項訴求:
總公司負責人就 “勸退、拒批病假及冷漠態度” 公開道歉; 公司為聲明造成的二次傷害再次致歉。
小琳還提到,今年 5 月她就要舉行婚禮了,可因這件事,病情加重,身心俱疲,只能靠藥物緩解焦慮。
即便如此,她也絕不妥協,“就是想爭這一口氣”。
在整個談判過程中,小琳的立場其實很清晰 。
她雖提出過較高賠償要求,但也多次表明,除離職和工傷賠償外,并不想追求額外經濟補償。
在表姐看來,小琳并非貪婪之人,那些看似高額的賠償要求,不過是她面對公司冷漠處理時的無奈之舉。
她所求的,不過是公司對她所受痛苦的認可與尊重,可如此簡單的訴求,卻始終未得到回應。
公司作為員工的工作場所,有責任為員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和人文關懷。
當員工遭遇不幸時,公司應該積極處理,給予支持和幫助。
可在這起事件中,公司卻一次又一次地冷漠對待,將小琳推向孤立無援的境地,使她維權之路舉步維艱。
更讓人寒心和憤怒的是,當這一事件曝光后,評論區出現了一些不和諧的聲音。
有人共情公司,認為“職場規則”無可厚非:“公司遇上她也算認栽了,為業績獻身的公關擠破門檻”
有人質疑小琳太有心機,故意設套。
更有人指責小琳做事隨意,遭受侵害自身有很大一部分原因。
這些言論不僅沒有譴責施害者和公司的不當處理,反而把矛頭指向受害者小琳,對她進行無端指責和攻擊。
評論區里對維權者的苛責,恰恰暴露了某些根深蒂固的偏見——人們習慣質疑受害者,卻對施害者與責任方的失職視而不見。
受害者在遭受侵害后,鼓起勇氣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本就需要巨大的勇氣。
他們不僅要克服內心的恐懼和創傷,還要面對各種壓力。
在這樣的情況下,小琳不僅要承受事件本身帶來的傷害,還要面對公司冷漠態度的二次傷害,以及社會質疑的第三次傷害。
輿論場中,應該少一分揣測,多一分共情, 若每一次維權都要以 “完美受害者”為前提,公平正義將永遠遙不可及 。
03
小琳的經歷,揭開了職場最殘酷的一面。
當領導以"工作需要"要求員工陪酒時,本質是讓渡人格尊嚴的服從性測試;
當公司用"顧全大局"搪塞維權訴求時,實則是將員工物化為可消耗的棋子。
本該安全的職場成了噩夢之地,這不只是個人的悲劇,更是職場生態的爛瘡。
這讓表姐想到了另一個和小琳相似的案例——麗麗。
40歲的麗麗在一場商務宴請中被自家老板王某不斷勸酒后喝醉,之后遭到王某的性侵。
思索再三后,麗麗決定維權,然而公司當時正籌備上市,為保上市 “順利”,許多同事和領導站到麗麗對立面。
直屬領導劉女士本支持麗麗,卻在作證時反咬一口,稱其能力差、工作懈怠。
王某提交資料,污蔑麗麗因工作不稱職,怕被辭退而勾引、誣陷、要挾報復他,索要高額補償。
麗麗還被踢出公司 OA 系統和微信群,資方股東也勸她以公司利益為重。
這種行為背后反映出的是職場中一種扭曲的價值觀,仿佛為了業績、為了客戶,就可以犧牲員工的尊嚴和安全。
這種潛規則將員工置于危險之中,卻美其名曰“為了工作”,這是對人性的極大不尊重。
當小琳在酒店驚醒時,當麗麗勇敢站出來維權時,她們對抗的不僅是施暴者,更是整個畸形的職場潛規則。
而更令人齒冷的是本該承擔雇 主責任的公司,在事發后展現的比性侵更讓人絕望。
小琳事件中公司從病假審批的推諉,到20萬封口費的羞辱,再到聲明中"超出法律范疇"的詭辯,每個環節都在重復著二次傷害。
麗麗公司里每一個同事的倒戈,都是一把剜心的刀。
而那些來自同事、輿論里的無端的指責和攻擊,本質上更是對職場霸凌的默許,是對侵害的縱容。
當社會習慣用"職場規則"為 惡行開脫,用"人情世故"模糊法律邊界,沉默的旁觀者就成了暴力的幫兇。
這種扭曲的價值觀,正在將無數職場人推向孤立無援的絕境。
時至今天,小琳的事還沒真正解決。
但她的故事是一面鏡子, 它照見了個體的堅韌,也照見了系統的裂痕。
唯有企業敬畏責任、法律完善細節、社會凝聚善意,才能讓下一個“小琳”不必孤身奮戰。
各位 客官怎么看呢?
網友評價
山與水:看了評論區,確實讓人不寒而栗!———非但不譴責,反而幫腔作勢。雖說社會現實是這樣,但生而為人,最起碼的是非對錯還是應該有的。你的幫腔會讓這些風氣越來越壯大,今天是別人的遭遇,明天就可能是你自己。可悲!
有態度:問題一,一個未婚女人在外不管什么原因,都能喝醉!你讓別人怎么想你?問題二,現在單位出差為什么領導都愛帶女人同行?可見女人在談事情當中能起到關鍵作用,什么樣的作用大家都心知肚明。女人出差時一定要注意安全,提高警惕。這樣的公司政府部門一定要嚴肅處罰!特別是領導更應該嚴肅處理。
momo:一個商務銷售,抽煙喝酒,唱K跳舞,樣樣精通。
在KTV跟客戶眉來眼去,故意透露房間號。等客戶一進門,等大魚上勾,迅速反手就是一刀狠狠宰割。
客戶民事賠償+酒店賠償+公司賠償=百萬元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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