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爾軍政府近期以“薪資不平等”“稅務違規”等理由驅逐中石油三名高管、查封煉油廠賬戶并關閉中資酒店,這一事件不僅折射出非洲國家政治生態的復雜性,更暴露了資源民族主義與大國地緣博弈交織下的投資風險。中國作為尼日爾最大投資國,如何應對這一挑戰?
尼日爾軍政府2023年政變上臺后,因驅逐法國勢力、終止鈾礦開采合作,導致財政收入銳減。2024年,中石油以預付款形式向其提供4億美元貸款以維持原油出口,但一年后軍政府無力償還,轉而以行政手段施壓,試圖通過驅逐高管、凍結資產迫使中方減免債務或提供更多資金支持。這種“殺雞取卵”的邏輯,本質上是財政破產下的極端自救行為。
他們的軍政府高舉“資源主權覺醒”旗號,要求將原油分成比例從15%提升至30%,并強制中資企業提高本地員工薪資與管理層比例。此舉旨在通過煽動民族主義情緒轉移國內矛盾,鞏固政權合法性。例如,尼日爾石油部長公開指責“外籍員工工資是本地人的6倍”,卻忽視中企20年來為該國建立完整石油工業體系的貢獻。
尼日爾政變后,其外交政策轉向親俄疏法,引入俄羅斯瓦格納雇傭軍并讓渡鈾礦權益,但俄羅斯缺乏資金填補經濟缺口。軍政府不敢觸碰美法利益,轉而將中國視為一個“軟柿子”,可以隨便拿捏,試圖通過極限施壓榨取資源紅利。這一行為背后,隱現俄羅斯削弱中國在非影響力的戰略意圖,形成“中俄非三角博弈”的復雜局面。
根據中尼雙邊投資協定(BIT)及《能源憲章條約》(ECT),尼日爾單方面撕毀合同的行為已構成違約,中方可通過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CSID)提起仲裁索賠。歷史上,埃克森美孚訴委內瑞拉案通過ICSID獲賠16億美元,但執行率不足30%。因此,法律手段需輔以外交施壓,例如聯合非洲聯盟譴責尼日爾破壞投資環境,或通過聯合國平臺揭露其違約行為,迫使軍政府權衡國際信譽損失。
再者,中國還可以采取暫停石油進口、撤回技術團隊、終止基建合作等經濟反制措施。尼日爾90%的原油依賴中石油運營的尼日爾—貝寧管道出口,煉油廠停擺已導致其燃油價格暴漲300%,經濟命脈握于中方。但過度強硬可能引發非洲國家“抱團警惕”,甚至被西方渲染為“新殖民主義”。因此,反制宜精準打擊軍政府核心利益,例如聯合貝寧限制原油過境,同時通過非政府組織向尼民眾傳遞“合作中斷后果”,分化其國內支持基礎。
此次事件暴露了中國在非投資的“重資產、輕風控”短板。未來需構建三重防線。一是法律防護:在投資協議中增設“政權更迭風險條款”,明確違約賠償機制;二是本地化融入:提升非洲員工管理層比例,通過公益項目塑造“利益共同體”形象;三是進行地緣對沖:在資源國引入多元合作伙伴(如與俄企聯合開發鈾礦),分散政治風險。
尼日爾事件并非孤例,而是非洲“資源詛咒”的現代縮影。歷史上,1950-1970年代中東拉美的資源國有化浪潮,以及剛果(金)、津巴布韋的資產沒收案例,均顯示政權更迭與資源民族主義的致命組合。中國需警惕“鏈式反應”,例如其他非洲國家效仿“變相勒索”,以環保、勞工權益等名義加稅或強制股權轉讓。
然而,中國在非投資仍有不可替代性:西方企業因風險規避撤離后,中企填補了基礎設施與能源開發的空白。未來,中國應推動“發展導向型合作”,例如將部分原油收益定向投入教育、醫療領域,弱化“資源掠奪”敘事,同時借助數字技術(如區塊鏈)增強合同執行的透明度,構建更具韌性的新型南南合作模式。
總之,尼日爾的“貪婪”對中國是一種警醒。海外投資需超越“經濟利益至上”思維,將地緣風險納入國家戰略評估。短期看,中方需以法律與外交組合拳捍衛權益,避免妥協引發效仿;長期看,則需通過本地化融入與利益共享機制,將“中國資本”轉化為“非洲發展動能”。正如撒哈拉沙漠中的輸油管道,唯有深扎根系、抵御風沙,方能確保資源生命線的持久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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