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國兩會上
全國政協澳區委員何潤生
在“委員通道”上稱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
是結合琴澳兩地優勢的“桃花源”
隨著粵澳深度合作的穩步推進,深合區為琴澳經濟產業建設、青年就業創業提供了廣闊空間和機會,跨境“雙城生活”也成為不少澳門居民的選擇。如何讓這片“桃花源”更加令人心向往之,關鍵是要打破兩地之間的制度阻隔,令人流、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更加暢順,方能反饋經濟發展、民生保障,這將是深合區新階段發展的新課題。
在不久前結束的全國兩會中,澳區全國人大代表一共提出了逾百項建議,其中內容最集中指向了“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澳門團副團長崔世平表示,這顯示了大家希望琴澳合作更加高效、有力,深合區及早能發揮更大作用的目標是一致的。但深合區眾多訴求解決難度較大,政策改革背后涉及現行法律法規調整,因此仍面臨許多實際困難,例如法律層級不足、政策協同性待強化、產業深度聯動不足等問題需要突破。
重點產業仍需加強監管協同
圖源:橫琴在線
深合區在第一階段建設的3年間,赴京20余次,涉及近30個部委、70個司局,提出了60余項懇請支持事項,因為琴澳一體化涉及如何打通人流、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的障礙,而這其中大部分屬于中央事權。
“國家部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理解深合區訴求,但解決難度大,主要原因在于改革創新必須于法有據、先立后破。”在今年澳區全國人大代表的聯名提議中反映,一些國家部委全力支持在現行法律框架下,為深合區作小切口式“微創手術”,但難以取得實質性突破。
例如,經濟方面,將澳門機構一刀切視為外資,削弱了深合區服務澳人澳企的定位優勢;現代金融領域監管協同存在障礙;生物醫藥領域涉及的醫療機制面臨差異化問題;文旅會展業涉及“團進團出”“一會展兩地”政策的平衡性和靈活性還有待優化;科技研發產業則面臨實驗材料通關障礙,以及境外高校跨境辦學項目合法性等諸多挑戰。
為此,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在今年赴京參加全國兩會時提議,希望允許深合區在海關、財稅、金融、醫藥等強監管領域的法律規則,真正“銜接澳門,接軌國際”。未來可以根據經濟、產業發展,以及澳琴融合的實際需要,借鑒、移植或適用澳門或其他地方的法律規則。
全國人大常委、澳門立法會主席高開賢表示,在金融監管方面,可考慮建立跨境金融監管委員會,出臺金融監管“軟標準”,加之不斷推動完善跨境基礎設施建設,相信有利于吸引澳門及國際金融機構入駐與合作。
在生物醫藥產業方面,針對生物醫藥產品,推動內地與澳門法律定義上的協調與互認,明確雙方認可的產品分類標準,減少因法律定義差異導致的市場準入障礙;對于同時在澳門和內地銷售的產品,探索建立跨境注冊審批通道,實現“一地注冊,兩地通行”;通過信息共享、標準互認等措施,簡化注冊流程,縮短審批時間。
在文旅會展行業方面,放寬參展商和參會人員備案時間限制,簡化備案流程,包括精簡備案材料、縮短審查周期、建立在線備案系統等,并且提高審核速度和準確性。
澳門大學橫琴新校區效果圖 (圖源:澳門大學)
在科技研發規管方面,嘗試建立“研發單位分類管理+產業風險分級”的檢疫監管體系,對低風險產品實行“一次審批、多次核銷”,對高風險物品建立入境通道;針對特殊生物材料,如干細胞、血液等,探索建立人類遺傳資源過境試點。同時,加快解決境外高校在橫琴辦學的模糊地帶,建立跨境法律適用機制等問題,建議境外高校或可先采用跨境教學方式,沿用其原有教學模式和招生管理標準,但也需適應內地教育環境和市場進行適當調整,以滿足地區產業及科技研發行業對人才專業性和創新性要求。
備案制利教育醫療社服合作
又如民生領域,澳門的學校、社團、機構的設立和監管涉及的本地法律法規,與內地在機構性質、監管標準上均存在差異,與深合區現行規則亦缺乏銜接機制。同時,學校、社團這類非營利機構在橫琴設立分支,需向國家教育部、民政部或廣東省申請準入許可,并需按外資審批流程辦理登記,涉及多部門核準,流程復雜、耗時較長;推動社會服務規則銜接方面,目前除了澳門醫師、律師等少數行業專業人士已經通過特定政策,在深合區或大灣區能夠便利執業,更多專業領域人士在橫琴執業還需考取內地資質。
“橫琴本應在教育、醫療、社會服務等領域,對澳門機構提供特殊便利,現實中仍受限于一般性外資管理制度,不僅在實際層面造成不便,還影響了澳人澳企進入橫琴發展的信心。”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澳門中華教育會會長、澳門濠江中學副校長陳虹指出。
濠江中學附屬橫琴學校 (圖源:橫琴在線)
陳虹建議,推動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法》,并在其中明確澳門機構“境內特殊地位”,如澳門學校、社團、專業服務等機構在深合區設立分支時,不適用《外商投資法》及相關外資管理規則,簡化登記程序。建立“澳門規則”銜接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澳門已合法注冊的學校、社團,經相關部門認證或推薦,允許通過備案制直接在深合區開展業務,豁免重復審批;對澳門專業資格,如醫師、工程師、社工等,實行“等效認可”,經備案后可在深合區特定范圍內執業。
“建立‘中央部委一深合區’直聯審批通道;試點廣東以‘一攬子’形式,委托深合區行使教育、醫療、社會組織管理等領域的行政職權;推行‘負面清單+告知承諾制’;建立‘廣東省一深合區’爭議協商平臺等,相信則會是有效行政賦權的方法。”陳虹提出,尤其是在教育、醫療、文化等領域,可以考慮制定“澳門機構準入負面清單”,清單外領域實行“備案即準營”;對須符合內地標準的事項,如消防安全等,允許通過承諾制先行落地,后續補交證明。
圖源:澳門科技大學
如在教育領域,盡快制定有關澳門高校在深合區“延伸辦學”的專門辦法,采用澳門課程體系及學位授予制度,鼓勵澳門高校與世界知名大學合作進行學院或學系設置。
在社團領域,對澳門非營利社團在深合區開展公益活動,包括文化交流、慈善捐助等,實行“活動備案制”,無需重新登記;允許澳門社團在深合區設立代表處,不再按照“民辦非企”模式進行申請和運營,享受免稅政策。
在專業服務領域,建立“澳門專業人士橫琴執業資格庫”,對會計、法律、醫療等職業實行資格互認;設立“琴澳聯合認證中心”,提供跨境資質轉換服務。
琴澳各有所長,集二者之力,定能實現合作共贏,惟破規則、機制壁壘,必能將深合區打造成為令兩地居民均向往的“桃花源”。
記者:吳爾珊
編輯:Thea、K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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