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瀟湘晚報報道,入職眾騰人力資源集團杭州分公司僅半年左右的小琳(化名)在2025年1月13日的一次出差中險遭客戶強奸,雖然在小琳的拼死反抗下,嫌疑人未曾得手,但是小琳報警后卻遭到公司多次勸說其自動離職,無奈之下小琳拿起輿論的武器開始反擊!
案發
據小琳透露,2025年1月13日,小琳被公司安排和另外一名公司領導去浙江吉安出差,會見客戶后先是酒宴招待,又是唱K玩耍,等到客戶盡興而歸時小琳已經喝下了半斤白酒,當晚帶著醉意的小琳回到酒店房間睡下。
正當小琳熟睡之際,白天溫文爾雅的客戶突然沖進小琳的房間欲對小琳行不軌,小琳驚嚇之下醉意全無,拼死反抗之下客戶落荒而逃,小琳趕緊報警,隨后客戶被警方抓獲并以涉嫌強制猥褻、侮辱罪刑事立案。
雖然警方抓獲了嫌疑人,但是小琳的這場噩夢并未結束。第一,這場噩夢讓小琳患上了嚴重的精神疾病。第二,本是受害人的小琳卻被公司領導多次勸說讓她主動辭職。
病發
1月16日,事發后的小琳在配合完警方的相關工作后回到單位,本想著努力調整心態投入后續工作,可是那驚恐的一晚總是浮現在小琳的腦海中,令小琳坐立不安,無法工作。1月17日,無法忍受的小琳前往一家三甲醫院檢查發現自己被診斷為嚴重焦慮和中度抑郁。
被勸離職
自己的狀態已無法工作,于是小琳向公司請了病假,2月20日,當時帶小琳出差的公司領導給小琳打來電話說,自己迫于公司的壓力,讓小琳要么回公司正常上班,要么自己主動辭職。小琳跟領導說明了自己無法上班的理由,可是那個領導說公司不管什么理由,要是自己主動辭職,他可以給小琳爭取5000元到10000元的補貼。
要求10萬元補償
面對領導的勸說,小琳提出可以辭職,但是因為造成自己現狀是在公司安排出差中導致,并且還是公司的客戶直接導致的,于是小琳提出補償自己10萬元的要求。
2月27日,感覺自己狀態惡化的小琳再次到醫院檢查,被診斷為急性應激反應,醫生建議其休息兩周并藥物治療,小琳再次向公司請假卻被領導拒絕。小琳向總公司相關領導說明了自己的情況,但是小琳認為公司的回復既冷漠又敷衍。
發帖控訴
一邊自己身體狀態惡化,甚至出現了軀體化癥狀,一邊公司不給自己準假,求助總公司領導也被敷衍,萬般無奈之下,小琳選擇了發帖維權。
3月6日,小琳將自己的經歷發到了網上,果然這次小琳賭贏了,帖子發出后不久,公司相關領導就主動聯系小琳說,只要她刪除帖子,公司可以補償她20萬。
3月7日,小琳賬號收到公司打來的10萬元,派人向小琳當面道歉,并說這10萬元是因為此前公司工作失誤給小琳帶來傷害的補償,對此小琳感到恐慌,向公司提出返還,并說自己只希望公司負責人向她當面道歉并付給自己應得的補償,額外的自己一律不要。
小琳的要求再次被公司拒絕,小琳的帖子也引發了網友和相關媒體的關注。
疑點
第一,公司的客戶是如何得知小琳的房間號的?
是小琳自己告訴客戶的?顯然不可能。
是賓館服務員告訴的?那賓館服務員應該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沒有渠道確認這一點,那么大概率也不可能。
是小琳同行的領導告訴客戶的?官方沒有確認,但是網上有說某某“拉皮條”之類的聲音。
如果是萬某(小琳領導)告訴客戶的,那么萬某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或共同犯罪?
第二,嫌疑人是如何從賓館前臺拿到小琳房間的房卡的?賓館前臺有沒有預見把一個女孩獨處的房間房卡給一個陌生男人會給女孩帶來傷害?
第三,小琳在公司出差中被客戶傷害,公司是否應該承擔相應民事賠償?小琳在出差中受傷是否構成工傷?
對于這些問題,大家有什么看法?歡迎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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