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質效履職辦案守護公平正義生命線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全國兩會精神系列評論之四
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公平正義是執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線。”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關于最高檢工作報告的決議中強調指出,“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嚴格公正司法,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全國檢察機關要堅持法律監督憲法定位,自覺將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作為新時代新征程檢察履職辦案的基本價值追求,聚焦法律監督主責主業,以高質效履職辦案守護公平正義生命線。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是習近平法治思想關于公正司法的原則性、基礎性要求。“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公正司法重要論述在檢察領域的具體實踐。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代表委員對檢察機關扎實推進“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做法高度贊賞。代表委員的期望和建議,轉化為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關于最高檢工作報告的決議中的明確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堅決落實決議要求,自覺從政治責任、法理基礎、實踐導向上不斷深化對“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理解認識,在監督辦案中切實做到“三個善于”,在實體上、程序上、效果上一體落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要求,讓“價值追求”真正成為“履職規范”。從個案高質效到整體辦案高質效,離不開科學完備的高質效辦案規范體系。各級檢察機關、各業務條線要加強研究探索,在準確把握履職辦案特點和規律基礎上,積極探索、分類構建高質效辦案規范體系,為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提供指引和保障。
“四大檢察”是新時代新征程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主體框架,也是檢察工作進一步創新發展的基本格局。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關于最高檢工作報告的決議中,專門寫入“推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全面協調充分發展”,體現了黨和人民對檢察機關全面加強法律監督的更高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認真落實決議要求,堅持依法監督、敢于監督、善于監督,全面加強立案、偵查、審判、執行活動監督,推動“四大檢察”全面協調充分發展。要積極回應代表委員對糾治冤錯案件的關注,持續健全有效防范和及時糾正冤錯案件機制,懲治犯罪,保護無辜。要以今年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項報告刑罰執行監督情況為契機,進一步完善“派駐+巡回+科技”監督機制,全面加強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完善虛假訴訟懲防機制,推進加強對執行活動的全程監督。行政檢察工作要著力推動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雙向銜接,進一步完善移送標準和程序,持續推動解決以罰代刑、當罰不罰等問題。要積極配合制定檢察公益訴訟法,注重辦理更多高質效公益訴訟案件,為立法提供豐富實踐樣本。要依法穩慎開展檢察偵查,依法查辦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訊逼供等犯罪,嚴懲司法腐敗。要聚焦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不斷完善一體履職、綜合履職機制,朝著全面協調充分發展的方向,持續鞏固深化“四大檢察”基本格局。
高質效案件是辦出來的,也離不開科學管理。在充分肯定最高檢作出“一取消三不再”決定的積極意義的同時,代表委員對如何通過高質效案件管理助推“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也十分關注,希望檢察機關統籌推進“減負”和“履責”。在一體抓實“三個管理”的基礎上,最高檢黨組進一步提出科學管理的新理念——貫通推進“三個管理”,著力構建檢察業務“大管理”格局。各級檢察機關要充分認識構建檢察業務“大管理”格局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按照最高檢黨組的統籌謀劃和頂層設計,深入實施《關于加快推進新時代檢察業務管理現代化的意見》,持續完善“三個管理”。案件質量檢查評查是優化檢察管理的重要抓手。要認真落實最高檢印發的《人民檢察院案件質量檢查與評查工作規定(試行)》,推動實現案件質量檢查與評查常態化、規范化,引導檢察人員將注意力和主要精力更加聚焦到高質效履職辦案上。
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捍衛司法公正,是檢察機關義不容辭的政治責任、法律責任。各級檢察機關要挺膺擔當、奮發作為,進一步聚焦法律監督主責主業,進一步回歸到高質效辦案這個本職、本源上來,以更高的履職要求、工作標準持續做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努力讓公正司法與老百姓心中的那桿“秤”同頻共振。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編輯:劉子昌 張雪瑩 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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