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第一性原理系列文章的第13篇文章,關注我,可以閱讀更多與邏輯學有關的文章。
該系列文章專注于從邏輯學和第一性原理出發,分析網絡中某些借用第一性原理的名義宣揚的片面觀點(這些觀點在短視頻中大行其道)。文章中的不妥之外,歡迎閱讀文章的朋友批評指正。
在對圖片中的觀點(以下簡稱“該觀點”)進行分析之前,首先明確幾個相關的概念。
旅行:漢語的意思指遠行、去外地辦事或游覽。
旅游:是旅行并游覽的活動,通常是指短暫時間的游玩。
旅行這種去外地行走的活動,不同于旅游。旅行的活動涉及到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歷史、地理、法律等各個社會領域。
世界旅游組織對于旅行的定義是,某人出外最少離家55英里(88.5公里)。
體驗:漢語的含義包括,親身經歷,實地領會;通過親身經歷或實地領會所獲得的經驗;查核、考察。
其中名詞性質的含義是通過親身經歷或實地領會所獲得的經驗。對上述含義進一步擴展,體驗可以理解為,通過經歷和領會,所獲得的知識、經驗或心理、感情的滿足(能否獲得體驗,取決于一個人的綜合能力)。
通過對上述詞語的概念分析,嘗試理解該觀點想要表達的真實意思。
為了論證“旅行的第一性原理是體驗,并非打卡”這個觀點,用“拍照發朋友圈≠真正看見世界”作為核心觀念進行說明,并舉例一個應用場景“在巴黎街頭喝杯咖啡發呆,比趕場式逛景點更有意義”,來說明走馬觀花式旅游,不如深入體驗或感受某種感覺更有意義。
從邏輯學角度,該觀點的論述過程,除了對旅行和旅游兩個概念有所混淆,以及缺少嚴密和全面之外,似乎沒有明顯的缺陷。
一、該觀點對第一性原理存在錯誤理解
根據第一性原理的要求,需要對旅行的根本要素進行分解。
從旅行這個概念的含義來看,其核心要素是“通過空間位置的變化(行走)來實現個體需求的滿足(不僅僅限于體驗)”,個體需求這個核心要素可繼續分解:
心理需求:比如,暫時逃避壓力、獲得感官刺激;
知識需求:比如,嘗試探索未知、獲取某種知識;
社會需求:比如,社會身份表達、社會關系維護;
自我實現:比如,嘗試挑戰極限、追求精神升華(可能與心理需求有重疊)。
綜上,該觀點把體驗作為旅行的根本要素,是對第一性原理的錯誤理解,且混淆了旅行和旅游是兩種不同的場景。
除了上述對第一性原理的錯誤理解,該觀點還涉嫌把旅行簡化為“體驗vs打卡”的二元對立,存在邏輯漏洞與現實偏差(本文以旅行為分析對象)。
1. 體驗來自個體的主觀感受,受制于個體自身的能力
“體驗”是旅行的結果之一,這一結果通常受到個人主觀感受的限制,特別是體驗能力的限制,如果將其設定為旅行的核心要素,可能會忽略更深層次需求的多樣性。比如:
伊斯蘭教的信仰者赴麥加朝圣的核心是“宗教義務(信仰)”這種宗教認同的需求,并非單純“體驗”;
南極或北極科考活動也屬于旅行,其核心需求是“知識獲取(科學研究)”的認知需求,數據采集或者科學考查,是發現世界的具體行動,這種行動的背后有著更多的深層次需求。
2. 體驗的背后有更多深層需求
生物學原因:人類自身的遷徙本能,為了降低生存風險或者更好的生存,主動探索新環境,比如移民(當環境不適合生存時,物種會出現停止繁衍和大規模遷徙的現象,這一現象背后的原因涉及生物學原理和生態適應策略);
經濟學因素:旅游業為全球GDP貢獻了10.4%的份額(2018年WTTC數據),這一數字還包括了商務、醫療等非體驗性旅行;
心理滿足:用某種特定行為來顯示自己的某種能力(經濟能力或社會地位、階層等),比如,“打卡”五星酒店或某種特定場景(這種行為可能來自虛榮心,也可能有其他因素)。
二、可能存在的邏輯謬誤與認知偏差
1.將“體驗”與“打卡”進行對立,否定二者可能兼有,可能存在虛假兩難的邏輯謬誤。
游覽盧浮宮的游客,既可以拍照打卡(社會需求),也完全可以通過欣賞《蒙娜麗莎》獲得美學體驗(認知需求和感性體驗);
參與曲阜的“祭孔大典”,活動中的儀式性動作與感受傳統文化、禮儀(傳統文化體驗)的背后,存在多種更深層次的心理動機與需求。
2.用“無效打卡案例”否定打卡價值,可能存在以偏概全等邏輯謬誤。現實中,拍照打卡具有一定的功能性作用。比如:
攝影師通過景點打卡積累作品集(職業發展工具);
旅游博主用打卡內容換取商業合作(經濟生存手段);
游客借景點合影構建家庭的記憶(家庭情感聯結)。
3.將個人偏好上升為普遍性要求,屬于把個人主觀價值泛化的認知錯誤。
舉例的應用場景“發呆比趕場更有意義”,可能僅僅適用于少數人的體驗方式,而非大多數人。
每一個人的知識積累、認知能力、層次和深度有很大差異,發呆很可能是一個人在某種特定情緒或心理狀態下的一種表現。這種特例未必適用于旅行的所有場景。
游客在游樂場或主題公園,往往可能通過趕場式的項目體驗獲得多巴胺刺激(生理或心理刺激,比如連續參與叢林飛鼠、過山車等項目后的那種刺激的感覺)。
4.忽略體驗能力的差距,過度夸大“體驗”的效果。現實中,體驗作為一種個體感受具有不可測量性。
“真正看見世界”也沒有明確的標準。跟隨旅行團游覽博物館藏品,與在遠古遺址中隨機觀察,哪一個更接近于看到世界?街頭喝著咖啡發呆與行走在景點或商場的人群中,哪一個更能認識自己的內心?
出行動機是影響旅游體驗的核心要素;旅途中的心理狀態、情緒、人際互動也對旅游體驗有深刻影響;于個體而言,豐富的感官體驗、暢爽的心理體驗及深刻的情感體驗,更容易把最初的印象儲存于個體的記憶中(來源《旅游科學》2023年9月18日)。
總結
旅行的根本因素源于個體的需求(旅行動機的多元性),并非只有體驗這個單一因素;旅行的價值也不僅僅只有“真正看見世界”這一種,更不能用個人視角的“發呆”來泛化;旅行中的打卡,與旅行的體驗并非二元對立的關系。
運用第一性原理,只需要問一個問題:“這次旅行,我究竟需要什么樣的滿足?”
即使單純地通過打卡做一些表面記錄,沒有深入地感受旅行,也沒有什么不妥。
一句話,開心就好。
能夠深入觀察和體驗旅行目的地的文化和風景,需要更多的知識積累和體驗能力。如果能夠做到,會讓旅行變得更有意義,這種深度的體驗,并不適用于所有人(可能只屬于極少數人,也不是這些人每次旅行都需要的)。
旅行也具有某種社交屬性,拍照發朋友圈既是旅行的一部分,也是一種社交活動。
把“小資”式的體驗(發呆)泛化為旅行體驗的普遍要求,這個觀點還是留給極少數人吧。
每個人有權利選擇自己的旅行方式,只要從中獲得快樂和滿足感,就沒有什么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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